108次相亲(50)

作者:欧阳墨心 阅读记录

他一只手拉着乐从心的手肘,微微低着头,居高临下看着乐从心,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灯光将他的脸耀得如玉如霜。

乐从心的呼吸消失了。

乐从心的心跳消失了。

乐从心的大脑消失了。

她呆呆看着丁步直脸上浮上淡淡的胭脂色,整个人仿佛陷入一团粉红色的梦境,柔软、梦幻、悸动、心痛……

丁步直放开了她的手,偏过头盯着橱窗里的气球。

“唐甘悠和我是同学。”

“啊?”

“上次她来春城,我接机,丝袜是……你在听吗?”

“哦……是……”乐从心收回目光,僵着脖子四下望了望,“丁总,再见!”

“等——”

乐从心狂奔了出去,将丁步直的声音远远甩到了身后。

她跑得飞快,大约是大学800米长跑考试以来跑得最快的一次,她跑回了家,钻进了卧室,用被子把自己整个包了起来。

她的心脏还在隐隐作痛,仿佛被一只修长苍白的手紧紧抓住了。

那是丁步直的手。

乐从心狠狠闭眼,倒在了床上,生无可恋。

完了!

我居然喜欢上了玉面阎罗!

作者有话要说:入V,撒花

友情提示,这篇文非常短,很便宜的哦,咩哈哈哈哈

*

下篇预收文《土地奶奶营业中》

题材:现代奇幻

文案:我于天地间宣誓,志愿成为伟大而光荣的土地神,献身于崇高的三界公共安全管理事业,遵守三界章程,服务三界民众,严守纪律,执法公证,保守秘密,努力工作,为维护天、地、人三界的和谐稳定而奋斗!宣誓人:范岚(人类)

第21章

一个人类为什么会喜欢上另一个人类?

这个问题很玄妙。

尤其是在如今这个浮躁的时代。

喜欢一个人的原因很多,例如:家世、学历、性格、爱好、声音、缘份等。

乐从心以前也喜欢过人。

比如高中时的那个白衬衫男同学。

比如大学时追的爱豆。

喜欢的时候,满心满眼都是那个人,每次看到他,心脏都充满了幸福和爱意,仿若下一刻就要溢出来。

可是,持续不了多久。

对同学的暗恋,持续了一年多,毕业失去联系后,就不了了之。

大学里喜欢的爱豆,大约有个三四五六七八个吧,持续时间最长的半年,最短的不超过一个月,如今想来,也就是镜花水月而已。

喜欢的时候轰轰烈烈,不喜欢的时候拔*无情。

这大约就是现代人的速食爱情观。

乐从心认真想了一下。

她为什么会喜欢丁步直呢?

想了两个小时,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脸。

毕竟那个人毒舌又龟毛,实在不招人喜欢,可唯独脸长得太好,只要站在那里给你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心跳加速。

想通这一点的乐从心松了口气。

根据她追墙头的经验,如果她喜欢一个人是因为脸,那么,持续的时间大约只有三个月。

如果不出意外,等到明年春天的时候,丁步直就会成为她的昨日黄花。

乐从心心安理得睡了过去,一觉睡到大天亮,甚至没有做梦。

清晨,起床,阳光很好,又是新的一天。

乐从心在镜子前纠结了许久,最终还是穿上了昨天买的那条蓝裙子。

忘记老墙头的秘诀就是,认识新墙头。

所以,相亲是必要的。

*

“哟,小乐,这裙子真漂亮,昨天买的?”

一进办公室,罗姐就迎了上来,拉着乐从心转了一个圈,连连点头,“对嘛,小姑娘年纪轻轻的,就应该这样穿,漂亮!”

乐从心笑了笑:“谢谢罗姐。”

“那个——”罗姐压低声音,“昨天丁总和那个唐总为啥在一起?我走了以后你有没有探听到什么八卦啊?”

【阿直车里的黑丝袜是我的,你可千万不要误会哦~】

唐甘悠的声音毫无预兆冒了出来。乐从心的心脏倏得一抖,渗出丝丝缕缕的疼感。

“他们……”乐从心吸了口气,强迫自己忽略这个感觉,“关系应该很好。”

“你们说的是唐甘悠和丁总吗?”吕光明也凑了过来,竖起手机屏,“该不会是这个吧?”

手机里是一条娱乐八卦,标题很是醒目。

【唐甘悠神秘男友身份曝光!】

下面是九宫格照片,水印打了厚厚一打,照片里的唐甘悠搀着一个男人的胳膊,走在灯火通明的商场里。

二人的衣着打扮,和昨天乐从心看到的一模一样。

罗姐:“哇哦,都上新闻了。”

乐从心干笑了一声,坐回工位。

“大家早啊,”李泰平提着小喷壶走进来,“昨天发了一笔服装补助,希望大家能——哎呦,小乐这新裙子都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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