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死之境+番外(28)

下意识觉得自己又要挨打,她哆哆嗦嗦地发抖。它低下腰,一只手凑到她眼前,不耐烦地晃了晃。

“喂,你别装死,快给我起来。”

——等,等会儿。

陈霜刚才好像看见了,一只手?

不是爪子,上面没有白色的毛发,是一只属于人类的手?

他们是人吗!现在站在她旁边的这些,是人?!

她按着肚子,瞪大眼睛,顺着蓝色的布鞋往上看去……黑裤子,棉麻上衣,发福的身材,颈部露出的皮肤黄得发黑。

陈霜那句快要溢出嗓子眼的“救救我”,在她看到男人脸部的片刻,烟消云散。

他没有五官。

不止是他,是他们,没有五官。

本应该是面部的部位,被一片肤色填充,在他们讲话的时候,本应该是嘴的地方有怪异的波动。

就仿佛是,他们的整张脸被厚得透不出任何颜色的另一层皮肤死死地裹住了。

虽然,是和人类无异的身材、正常的穿着打扮,但陈霜知道,这两个不是人。

“你不会踹她踹得太狠了吧?”中年男声的蓝布鞋嘟嘟囔囔道:“我看她怎么傻掉了一样。这种未成年踹出毛病了,到时候我们还得贴医药费。”

“哪能有什么毛病,你看她装吧,她那么胖,身上的肉着厚呢。”

踹陈霜的那位扯着她的头发,将她从地上拽起来,给了她两巴掌。

“况且,她是个小偷,我们抓小偷名正言顺的,有什么心虚的!”

陈霜抖得跟个筛子似的,尽管头皮被扯得生疼,她一动也不敢动。

她毫不怀疑下一秒自己就会晕倒、尿裤子,或者发疯。

但她没有。

她被两个怪物带着上道楼梯的第二层,拐进一个装着红色木门的房间,全程顺从地安分地,一句话都没说。

第十八章 偷窃

有一种专门的名词用来描述似曾相识——既视感。即,当你在某个场景下、说出某句话的时候,你会感觉这件事自己之前做过。

陈霜进到这个红色门的房间时,她心里就有这种感觉。

是这个房间的摆设。

放在角落的书桌,右下角缺了个角;灰色遮光窗帘,拉上后能遮住一整面墙;窗边绿植的叶子有气无力地蔫着。

她觉得自己来过这里,但不可能,在遇到那只怪异的兔子之前,陈霜从没有经历过什么灵异事件,也没见过这类没脸的人。

踹她的那个高个子怪物点了根烟。

它们站在陈霜面前看着她,而她默不作声地低着头,背尽量往椅背的方向缩。

“拿出来吧。”它对陈霜说。

她把头埋得更低。

从刚才起,它们便自说自话地给她安了个什么罪名,说实话,陈霜根本不知道它们在说什么。她想逃跑的理由,是因为这里有怪物,仅此而已。

装死的战术毫无成效,反而激怒了它们。

“喂,我跟你说话呢!”

陈霜只好硬着头皮,结结巴巴地答:“什、什么?”

“装什么傻?你偷的东西,拿出来。”

偷东西?她连这个楼都没进过,怎么偷它们的东西?

“我……”她小声道:“我没有偷。”

“你没偷,那东西是自己长脚跑了?”

中年男冷哼一声;“我们店里的书隔一段时间就会不见,我们已经盯着你很久了,你是现在承认,还是要我们动手搜?”

原来它们指的是书。书是不是长脚跑了,她怎么知道,在这个魔幻的鬼地方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书!陈霜猝不及防地回想起,之前张丰宇在三楼窗台对她喊出的话。

——“陈老师,你快上来救救我吧,他们冤枉我偷书,关着我不让我走。”

她绝对不能承认!这件事她本来就没做过,而且,如果因为害怕承认了,也会像张丰宇一样被关起来吧。

让它们搜身证明清白?不行,谁知道这些怪物会对她做什么。

眼睛滴溜滴溜地转,思来想去,离开怪物的看管是她的唯一生路。

“不是我,偷书的不是我。”

陈霜攥着拳头,冲它们仰起头:“你们还抓到了一个男孩吧?”

纵使她有察言观色的心,但她忘记这些怪物脸上是没有表情的,看它们也没用。

“带我……”发觉自己的语气有点着急,她咽了咽口水,换了个询问的句式:“能不能,带我去见他?他知道一些事情的,我跟他沟通后告诉你们,他有没有偷书。”

出乎意料,它们完全不承认楼上关着张丰宇这件事。

“哈?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啊?”喷出一口烟,怪物仿佛是对她的狡辩感到好笑:“我们抓的就是你。”

打开书桌的抽屉,它抽出一本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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