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之上+番外(308)

作者:纯白阴影 阅读记录

昨天,乐有薇刚到波士顿,收到小粟野柏亲自回复的邮件。他致力于复原古乐器,对壁画和岩彩产生浓厚兴趣,这半年他住在格里姆斯附近,有两个弟子陪同。他们近来很忙,10天后将会稍事休息,欢迎乐有薇前去面谈。

格里姆斯位于内华达州,美国50号公路北侧,它是个考古遗址,山上有众多绘有图画的大圆石,是8千多年前当地居民的文化遗物,深具神秘韵味。

乐有薇计划和小粟野柏初步谈过,再把情况反馈给叶之南。按她的估计,虽有路晚霞引荐,但想达成合作,恐怕下一轮就得有尺八演奏家等音乐人同行。

前天,叶之南看到乐有薇的信息后,就和省博左馆长通了气,等乐有薇和小粟野柏见完面,他就去找省交响乐团和民族管弦乐团等机构协商。

乐有薇谈完公事告辞,叶之南看着她离开,没有相送。唐莎的痴缠使他厌恶,他不能使自己成为这样的人。不当恋人,乐有薇就没有心理负担,交谈自如,来去也自如。爱他,让她痛苦,不如看她和别人好好过。

楼上最角落的位置坐着唐莎,乐有薇离开,叶之南还那样深情地望着她,他心里的人竟然真的是她。

慈善拍卖晚会上,叶之南放任别人攻击乐有薇,唐莎以为,一个男人爱你,就不舍得让你身陷流言中,但如果他本身就不在意流言呢。

如果能少爱他一点,是不是就不会这么痛苦?初相识,是去年深冬,欲雪的夜里,唐莎初来云州第二天。唐烨辰让手下的人为妹妹接风,唐莎嫌那帮人无趣,找酒店门童打听云州最有意思的夜店,对方推荐了Tequila。

Tequila的DJ是香港同乡,音乐很对唐莎的胃口,她纵舞尽兴,结交了一大帮朋友。

午夜时分,众人喝酒玩骰子,一群警察从天而降。包间里有人吸毒,全体人员被带去公安分局。唐莎配合做了尿检,对方竟还不放了她,把她和一众失足女锁在一间屋子。

唐莎平生哪遭过这种奇耻大辱,但国语不灵光,无法自证。事发之时,她喝到不大清醒,正和陌生男人吻得火热。

再拖下去,更没好果子吃,男人指认了唐莎,交了罚款走人。唐莎暴跳如雷,后半夜,来了一个矮胖警察,唐莎困得脑子发懵,被问话时前言不搭后语,胖警察推搡她,在她胸前揉了好几把,还骂她贱货。

雪落了下来,然后叶之南来了,那是唐莎第一次见到他。

唐烨辰在电话里说:“我还在跟国外开会,我让阿南捞你,他叫叶之南。”

叶之南这个名字,唐莎在香港时就听过。母亲关心唐烨辰在内地的业务,唐烨辰说:“叶之南很帮我。”

唐莎没想到,竟是个极为英俊的男人,穿衣风雅漂亮。叶之南见她呆呆的,以为她被吓坏了,转过头,看向胖警察。

一声闷响,胖警察身子一晃,被逼退几步,嘴角溢出血,可见挨的一拳不轻。

陪同叶之南进来的分局局长向唐莎道歉,自然是事先得知了她父兄是谁。唐烨辰的飞晨资本出手搞定了几家破落企业,解决了工人的饭碗问题,避免他们走上街头讨说法,这种连政府官员都给几分面子的外商,开罪不起。

雪落苍茫。唐莎身穿短到大腿根的紧身裙,外罩貂皮披肩,冷得起了鸡皮疙瘩。叶之南脱下大衣,披在她身上:“走吧。”

车疾驰在深夜,叶之南把唐莎送到酒店。唐莎靠在房间门上,整张脸深深埋进大衣,深深感受他的气息。

唐莎身材火辣,总穿被唐烨辰抨击为“衣不遮体”的服装,但在分局,叶之南没多看她一眼,他脱下大衣罩住她,她颤巍巍的胸脯,结实的大腿,都被遮挡得严实。

一个在众目睽睽之下,为她袭警的男人。一个在单独相处的时候,对她极尽绅士风度的男人。唐莎对叶之南好奇,她大哥和她同父异母,根本不来往,她二哥性子冷,她父亲常年缺席,她最熟悉的男人都不是叶之南这样的。

叶之南不是唐莎交往过最帅的男人,也不是最狠厉的男人,但他是最冷的一个。用“冷”这个字,其实不准确,绝大多数时候,他都是笑若天开的。

得手了,就能放下了吧,但未能如愿,爱已成痴。唐莎始终没归还那件大衣,有些时候,她不着寸缕,把它当成盖毯,如同得到他的拥抱。

她渴望被叶之南真切地拥入怀中,那个落着雪的深夜,他带她走向汽车时,拂去她肩头的雪花,已是两人最接近的一次。

好事者录过慈善拍卖晚会视频,唐莎发给唐烨辰。乐有薇不比别的女人更美,至少不如陈襄美,她想不明白,叶之南为什么偏偏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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