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呆,滚到怀里来!/二呆,脱衣服!(142)

叶凉一装模作样的咳了一声,一把推开周齐,伸手顺了一朵桌子上的玫瑰花,摇摇晃晃的走到陈安安面前。

这下好了,终于能看清老婆了!他家老婆真漂亮,瞧这白嫩的小脸,红通通的小嘴……

叶凉一勾起一抹傻笑,将玫瑰塞到陈安安手里,“老、老婆,我、我爱你!”

那次在他的办公室里,他也说过这三个字,可是不一样的,这次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像是……像是结婚宣言一样,不过仅仅三个字,却如同甜蜜有力的绳索,瞬间便将他们两个人捆在了一起。

陈安安顺势握住叶凉一的手,踮起脚尖在唇上快速一吻,用只有他一个人能听见的声音低低道:“我、我也爱你。”

“啊!!新郎倒了!”

“卧槽!酒量太差了!竟然倒了!”

“哎,没的玩了!”

嘿嘿,陈安安说爱他。叶凉一倒在地上,满足的打了个酒嗝,睡着了,连自己最后怎么回家的都不知道。

叶凉一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他的小新娘在他旁边睡的正香,右手还小心的放在肚子上,似乎是在保护他们未出世的宝宝。

睡眠将她的面容洗涤的明净透彻,美的就像是不染尘埃的小精灵。叶凉一低头在她微张的红唇上轻啄了一下,脸上的冰冷霎时间被幸福和满足所取代。

他的父亲毁了他对家庭的向往,今天看见叶建国的时候,他几乎压抑不住心里的厌恶和恨意。还好有她在,叶凉一伸手将陈安安搂进怀里,手指轻轻的在她脸上滑动,让他还能相信另一个人给的幸福……

叶凉一三十一年来,千帆过尽,岿然不动,却独独看上了那个长着一双大眼睛,梳着马尾的傻姑娘。

爱情,妙不可言。

作者有话要说:从明天开始更番外~

61、番外 钟韵+叶凉一 ...

钟韵认识的叶凉一的时候,她才刚刚到美国。她在国内时成绩就极为出色,高二那年曾经作为交换生在美国生活了一年,因为英语对她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只是一个女生在异乡生活难免会觉得孤独,幸好她性格极为要强,这才撑了下来。虽然朋友不多,可也生活的还算不错。

机缘巧合之下,钟韵认识了当时斯坦福大学中国留学生会主席孟泽。那时正是初夏的季节,天气虽然干燥,却并不太炎热,很适合出行,因此钟韵也参加了当时孟泽组织的去太浩湖的旅行。

一行十三个人中,只有三个女生,大家难得在异乡聚头,都有一种亲昵的感觉,因此才相识不久,却都已经非常熟络了,彼此之间也十分照顾。

钟韵人长的漂亮,性格又开朗活泼,在男生中非常吃得开,仅仅在去太浩湖的途中,就有两个男生对她颇有好感,频频献殷勤,其余男生虽未有这这两个人表现的那么明显,对她却也十分照顾。

只有两个人,一个冷冰冰的,视旁人如若透明人,另一个虽然脸上总带着笑意,却对谁都一样,态度不远不近。

钟韵当时并不知道他们的身份,直到孟泽组织大家自我介绍的时候,她这才知道,那个看着温和的人叫周齐,而另一个态度冰冷的则叫叶凉一,更难得是,叶凉一竟然和她一个系。

大概是天生好强的人的通病,越是看着困难的任务,就越感兴趣。钟韵自此便对叶凉一上了心。

至于周齐,当得知他是心理系的以后,钟韵便对他敬而远之了,因为斯坦福里有一句人尽皆知的明言:别招惹心理系的那群疯子。

斯坦福临近硅谷,为硅谷提供了大量工程师,然而工程师之间的竞争是非常大的,因此很多工程师都因为受不了压力而频频去看心理医生。这就使得心理系的学生非常吃香,同时也造就了心理系的疯狂。

不说别的,就说走在路上忽然被一个陌生人拉着分析心理阴暗面,也够惊悚的了。

钟韵虽然强势,却并不喜欢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暗暗揣摩,因此注意力便大部分都集中到了叶凉一的身上。

没想到这么一观察,钟韵几乎立刻就察觉到了他的与众不同。比如,他们一起做饭的时候,他是少数几个能将饭菜做的可口男生之一,而且他从不张扬,也不讨好女生,到了太浩湖以后,进了木屋别墅放好自己行李,便和周齐结伴去湖边散步看风景,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沉稳之色。

钟韵的心里渐渐就对叶凉一生了好感。

之后,他们四个人一组玩沙滩排球,她竟然和叶凉一成了队友。两个人的技术都不错,打败了一对又一对,最后竟然生出了些默契,惹的其余的人不住的吹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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