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年代恶毒女配(28)

作者:轻非雾 阅读记录

场长家的臭小子,古世缨知道,是原文中唯一一个从头到尾都站在原主身边的男配。

这位男配是属于邻家大哥哥类型的那种角色,一直默默陪伴在原主身边,原主出事的时候,要不是他被外派人不在农场,想来他一定能第一时间出现在原主身边,免原主于海边丧生的凄凉下场。

对这个邻家大哥哥一般的男配,古世缨印象很深,因为每次原主作过后,被男女主联手伤得体无完肤的时候,他都会说一句话:只要你能回头看到我,我立马给你想要的一切。

当初评论区有好多人都说原主傻,放着一个这么喜欢她的小哥哥不要,偏去纠缠那个压根看不到她的男主。

古世缨也觉得原主傻,但她不认为原主就该接受这位邻家哥哥的追求。

在她看来,恋爱可以将就,婚姻一定不能将就。

“是有这么个人存在,且说只要我愿意转身看他,他随时可以跟我结婚。但我深知求而不得的痛苦,所以很明确告诉过他,我跟他之间不可能。平日里,能避着他,我都尽量避着。”

这些都是原主做的,跟她无关。

原主在这点上,古世缨还是比较认同的。

她最讨厌那种明明有对象,却还跟其他异性搞暧昧的人。

明明小姑娘都拒绝对方了,但得知有个人随时想挖自己的墙角,刘辰烨还是觉得心里发堵,他突然停下脚步,偏身看向身边的小姑娘,“你这样做很对,以后继续保持。”

只是古世缨第一次从刘辰烨这张淡漠的脸上,看到一种名为占有欲的情绪,虽然不是很明显,但她看懂了。

男人开始对一个女人有占有欲,说明这个男人开始对这个女人动心了。

她跟刘辰烨这段婚姻,开始的很仓促,原因更是很狗血,但既然两人已经走到一起,古世缨希望这段感情能往好的方向发展。

所谓好的方向发展,自是两人能慢慢爱上彼此。

眼下刘辰烨明显已经对她动心,而她也对这个男人有好感。

想来爱上彼此,只是时间的问题。

“彼此彼此!”

*

道教《太上三官经》云:“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一切众生皆是天、地、水官统摄。于是,在水官诞辰那一天,对其祭祀,便可以消灾解厄。

《中华风俗志》中记载:“十月望为下元节,俗传水宫解厄之辰,亦有持斋诵经者。”

黄河农场就在黄河口处,亦即在水边,故特别重视下元节。

当然在这个破四旧的特殊时期,跟祭祀有关的活动不可能有,便依宋朝例张灯三夜【1】,还有就是全家人坐一起吃一顿丰盛的。

也不知道是昨晚被全家人冷落,今天再不想体验这种滋味,还是已经打心眼里把李婷当成一家人了。

第二天一大早刘辰煜就把李婷接到刘家,正儿八经把李婷介绍给全家人。

昨晚刚被刘父表扬的刘颢轩,今日有欲再表现一番,刘辰煜介绍的话才说完,小家伙就开口,“这就是那抢人丈夫的坏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1】《宋史》卷一一三则有:“太平兴国二年七月中元节,御东角楼观灯,赐从官宴饮。五年十月下元节,依中元例,张灯三夜。”

*

昨天收到【飘絮】投的50颗地雷,非常感谢,么么!!

另外,昨天还收到了20瓶营养液,不知道具体都是谁投的,在这里一起感谢!!!

*

另外,发现昨天的章节有个小bug,陈世美是被‘龙头铡’铡的,不是‘狗头铡’,已坐作修改。

第15章

李婷来农场半年有余,跟刘辰煜相互有好感前后也就两个来月时间,刘家这些人她就见过刘父刘母,以及刘辰烨,刘辰锋兄弟两家人,她尚未见过面。

但她知道这两家人都很喜欢谷一一。

她也知道今天上门,怕是不会有人给她好脸色,却没想到下她脸的竟是个五岁的小孩子。

看来这谷一一不仅得大人喜欢,就是小孩子也喜欢。

自己抢了这么一个从上到下都喜欢的人的丈夫,婚后的日子怕是比她想的更不好过。

好在她不是那些下乡前,被骄纵着长大,吃不得亏的娇娇女。

相反的,她能在一个几乎被忽略彻底的重组家庭长,让继父供她读书,又长成如今的样子,足见是个有手段的人。

面对这样难堪的局面,她脸上得体的笑容只停滞了一息,就恢复如初。

然后,她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大白兔奶糖,蹲到刘颢轩跟前,与他平视,“你这看着也才五岁吧,竟然也知道陈世美,简直太厉害。”

说着还对刘颢轩竖起大拇指,然后把手上的大白兔奶糖递到他面前,“厉害的小孩子值得奖励,所以这三颗糖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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