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沾染(4)

递给她,纸上是他的名字,“江槐”

笔迹清劲,半点不潦草,和人一样整洁漂亮。

他垂眼写字时显得很专注,那种很乖很纯的好学生味一下便出来了。

她接过那张便笺时,指尖不小心在他骨节分明的指侧擦过。肌肤间直接的接触,江槐背脊像是过了一道电,他飞快收回手指,有些克制不住的生理上的不适。

明霜很敏感地注意到了,她看了看自己手指,又看了看少年,她手指分明干干净净,又白又嫩的一双手,而且她也不是故意的。

他这表现,弄得像是被她轻薄了一样。

“你再读一遍给我听。”大小姐不高兴了,“我是文盲,我看不懂。”

作者有话说:

陪大家过夏天,来看十五追(误)小槐,第一次尝试这种类型的男女主,希望可以有些突破。

大概就是一个黑心甜妹玩弄清纯高岭之花的心的故事。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by 金庸

下本《神明渡我》,求个收藏。

文案:1.

初柚十六岁时被送到季家寄养,谨言慎行,不敢做错一事。

季家有三个儿子,个个芝兰玉树,排行最末的季雪书却是个盲目的小瞎子。

传闻他是季家不知来历的私生子,人人可欺。

初柚来季家那天,撞见雪地里,少年冻得唇色发白,正一本本从地上捡起被踏脏的书,却依旧好看得如一幅画。

年龄相近,同病相怜。她把他视为最好的朋友,细心呵护,互相取暖,一起渡过了最艰难的时间。

2.

大学后,初柚终于得以远走高飞。

直到那个暮春,她不得不因故再度回到季家宅邸。

季家权势滔天,这辈年轻男人却都不正常,她淋湿一身雨水,深夜从季家逃走。

走廊尽头站着隐隐绰绰的人影,是那张记忆里苍白漂亮的脸,男人修长微凉的手指轻轻触到她的脸庞,温柔熨帖,指尖带着雨水的润泽。

初柚宛如见到了救星,颤抖着牵住他的衣袖,要他把她带出季家。

可是,再度清醒时,灯光隐绰,初柚脑子昏沉,他轻轻摩挲着她的唇,生涩珍惜地靠近,梦呓般低语,“可是,我也好喜欢你呀。”

好喜欢你,比谁都要喜欢 /我记得你的味道,你的触感/季家现在是我的了,你也会是我的吗?

【那一天,她从天而降,像一场繁花美梦,如是泡影】

【神明渡我,我却肖想神明】

【温柔病娇 x 明媚小太阳】

第二章

他沉默了半晌,又读了一遍,“江.槐。”

明霜干脆直接问他,“是我手上有脏东西吗。”

她把手举到他面前,少女的手干干净净,洁白细嫩,显然是一双没有做过任何粗活的手。

少年别开眼,微抿着唇,“没有。”

明霜的气来得快去得也快,看着他那张秀致的面容和长长的睫毛,她气很快又消了,也不再追究了,随在他身后参观校园。

现在这个时代,大家多少都有点怪癖。

看他长得好看的份上,姑且原谅他了。

明霜把那张写着他名字的便笺折了折,放在自己口袋里,她长得美,从小众星捧月,恃宠而骄,在别人面前都是充满自信的。

高二101位于附中校园正中的u形教学楼中部四楼,明霜随着江槐上楼。

檀附的教学风格和国际很不相同,走廊里两面挂着古今中外各种科学家文学家的画像,月考学年大榜,一股向学之风扑面而来。

走了几步,响起了午自修下课铃,走廊里开始陆陆续续出现学生,都循规蹈矩穿着校服,明霜格外鹤立鸡群,很多人朝他们看过来。

因为模样和家境原因,明霜从小就习惯了成为众人视线焦点,只是这次,她发现,众人目光似乎更多是因为她身边这个人。

这么出名的?

以前在国际时,年级出名的男生大部分是因为家境好,会玩又张扬的阔少公子哥,女朋友一个接一个换,比换球鞋还勤,包括明霜自己发小和家里兄弟,她熟悉的男生大部分都是如此。

和江槐完全不是一种类型。

明霜想起校长介绍,说他一直是第一名,模范学生,心里越发觉得有趣。

高二201班教室。

伍单买汽水回来,仰起脖子咕嘟咕嘟喝了几口,“刚在楼下看到江槐,和一个不认识的女生一起。”

“那女生特别漂亮。”伍单说,“真的,明星一样,又白又好看。”

除了漂亮,看着就很娇贵,总之和普通高中生区别很大。

旁人来劲了,“新同学吗?”

“哥,哪有人这个时候转学的?”

“……那别是江槐女朋友吧?”说这话的人自己也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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