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是我偷的+番外(12)

作者:庄九儿 阅读记录

他们家庭的高高在上,早在十几年前她就已经体会过了。

这一次,她不想等有人来赶她走,她才走。

她不轻不重“啪—”地把水杯摔回了桌上,眼泪悲恸地落了下来:“傅裴南,我们还是分手吧。”

*

提到卓星怡,傅裴南面色一瞬间沉了下来,问了句:“我见她干嘛?”语气极尽冷淡和凉薄。

他总会有那么几个瞬间透露出这样的凉薄,她明白这凉薄不是对着自己,但想到这几个月来的种种,她还是一下子便红了眼眶,难过得不能自已。

他又淡淡地开口:“你呢,你怎么样?”说着,抬眼望向她。

唐珞皮肤白,脸皮子又薄,两种意义上的。

她每一次哭,眼尾都总是红起一大片,眼泪还没开始掉,就惹得人心疼的不行。

是在她眼睛一下子泛起红来的那一刻,他感到自己心间也跟着狠狠抽痛了一下。

他明白自己性格强势,每次吵得凶了,便控制不住自己这狗脾气。

因着自己这性子,唐珞跟着他受了不少委屈。

他只是忽然意识到,这么多年,自己实在亏欠她太多。

两人相对沉默着,各自去消化着各自的情绪,因为她明白,但凡再多说一句,她就又会情难自已。

不知过了多久,傅裴南问了句:“吃饱了吗?”

唐珞轻轻点了点头。

傅裴南叹了一口气起身道:“吃完了就回家。”

回家。

简简单单两个字,却又显万般柔情。

作者有话说:

生命中经历过的所有绚烂,最终,都需要用寂寞慢慢偿还——《百年孤独》

第6章

这儿离他们家步行十分钟的距离,傅裴南刚从美国回来,车也没开出来,唐珞便说:“我们走回去吧。”

不知是在何时,外面下了一场毛毛小雨。

两人从店里走出来时雨已经停了,不过柏油路已经濡湿,整条路在金黄的灯光下泛着细小的光芒。

唐珞身上依旧披着他的外套,两人隔了一定距离,有些沉默地回到了家。

他们家面积两百五十多平,算不上太大,不过这样的面积,左一间右一间起码能隔个四室两厅出来,却被设计师大胆地做成了 one room 的设计,唯一的卧室与厅室之间也全部打通,视觉上便开阔无比。

One room 的格局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直逼九位数的价格更是将绝大部分人都拒之门外,它的目标群体,掰着指头都数的过来,后来也被傅裴南收入囊中,带着唐珞一起搬了进来。

记得当时,两人一同来到北京寻找住处,也看了几套别墅,地段、面积、装修,放在整个北京城都是数一数二的豪宅,但她哪一套都不喜欢。

来看这一套时正是傍晚,她没报太大期望。

只是不远处便是全北京最繁华的国贸CBD,看着车水马龙的首都街道上华灯初上,不知为何,她感到心间有万般情绪在滋长。

后来,他们在这里一住就是五年。

这套房的室内设计,出自一位美国设计师之手。

他是某高奢酒店品牌的御用设计师之一,一向以其极致简约、低调,却又处处暗藏着奢侈的设计风格而闻名。

空间非常耐看,唯一美中不足之处是储物空间不足。

尤其浴室内,那颇有设计感的嵌入式的壁龛,好看是好看,但根本盛放不住她那一堆的洗护用品。

于是搬来第一周,她就在某宝上买了几个二十一个的挂壁式置物架,“啪啪啪”贴在了浴室壁上。

五年了,房子里处处是两人生活过的痕迹。

衣帽间内,一边是傅裴南千篇一律、万变不离其宗的黑西装和白衬衫,一边则是唐珞五颜六色、各种样式的“奇装异服”。

洗手间里,十几万的盥洗台与拼夕夕三块一个的情侣漱口杯,更是相得益彰,没有丝毫的违和感。

前段时间,她又忽然喜欢上了迪士尼那只跳芭蕾的紫兔子,叫黛什么……

这拗口的名字,他听了一万遍也没记住。

总之在环球影城刚开业,大家都往北京跑时,她就为了那么一个破兔子,专程跑上海去看了两回不说,现在家里小到水杯、抱枕、手机壳,大到床单上都印满了那只兔子。

他觉得杂乱,却也没说过什么,都依着。

这几个月唐珞没在,傅裴南也去美国玩了一趟,不过每天有阿姨来打扫,倒是也一切如旧。

进了门,唐珞“啪—啪—啪—”拍亮了几盏大灯,喊了声:“元帅!”

元帅是傅裴南三年前养的一只哈士奇,因为喜欢舔人,尤其喜欢舔女孩子的大腿,便得了一个绰号叫舔狗。

四个多月无人问津,虽有阿姨每天来喂食,带它去散步,但整个狗还是有些蔫了,一副郁郁寡欢、闷闷不乐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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