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豪门]+番外(189)

一拳挥下去。

另一拳又高高扬起。

他从小被人打怕了,自己也学会怎么打人才痛,他敢担保,宋思远一定很——

一定很痛。

所以,他的拳头,在对方面无表情地啐一口血过后,就再也挥不动。

“……”

他牙关紧咬。

他松开手,看着宋思远从容地整理衣领,而后温声说:“洛一珩,还是洛川一珩,其实我都不计较,算起来,我们小时候还见过一面,当时你父亲在日本闹的事情太大,宋达专程去日本警告过他,不要揣着明白当糊涂,随时有可能被遣送回国。

“那时候我在那,看见你呆呆笨笨跪坐在门廊下受罚,还给你变过几颗糖——你大概不记得了。但有这点小交情在,上次又对你做了点过分的事,所以我没有直接揭穿你,但是这次我在美国的事,是我为了扳倒江瑜侃而心甘情愿受的这一枪,你专门赶过来,待太久,会坏了我的事。”

“哦,意思是我伺候三叔您完了,可以滚了?”

宋思远定定看他,没有回答。

只是良久过后。

一笑,一敛,颔首。

他说的话很平静,堪称温柔。

“你问过我,你可不可爱,让不让人心动,我再回复你一次,不可爱,不心动。”

“以及,我不是因为你是洛一珩而不喜欢你,只是因为我是宋思远而不喜欢你——这是你改变不了的事。所以,你懂我的意思了吗?”

第68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中)

“我最恨宋思远的时候,倒不是他对我绝情的时候,毕竟人都有选择喜欢不喜欢的权利。充其量怪我太喜欢他,不能怪他不喜欢我。

我最恨他的时候……我想想,或许只是很简单地,恨他明明从没喜欢过我,还跟我说,以后不要抽烟了。

他明知道我会听他的话,又知道自己以后没机会监督我,就这么一句,逼着我好多年没敢抽烟啊,你说他有多绝。

等到他死透了,剩一堆灰了,我才知道:哦,没人管我了,那就抽呗。

那天晚上,我抽了整整两盒半的烟,感觉自己像是烟做的,快能飞起来了。

那个时候我多恨他啊,恨到指天骂地,逼着他,如果在天上听见了,有本事就下来,到梦里掐死我呗。

我说我等着,可他总也不来,我更恨他了。

可是,好吧,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我恨的不是他不让我抽烟,我恨的只是自己太没用,保护不了他。

我恨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2010年,洛一珩写于私人博客。

“喂,走之前留个纪念品给你。”

“留你妈呢。”

“那你要不要?”

“……”

“小孩不要乱讲脏话,还有,以后少抽烟,我不喜欢叛逆小孩……接着。”

话音刚落。

一枚戒指,顺着抛物线飞出他掌中,随即被精准无误地半路阻截,稳稳攥在满脸不情愿的少年手心。

那时的洛一珩,还是个会因为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这种人世小事——而没出息到,哭得鼻头都通红的少年。

也曾那样惶然而无地自处般,站在病床边,任由夕阳透过窗沿,参差不齐的余光洒落他额角眉心,留下斑驳阴影。

金发碧眼,深幽蓝瞳。

找不到焦点的茫然失措。

而后,病床上的宋思远复又抬头,温声地,平静的,重复一句:“拿了我的戒指,就得记得少抽烟——会变丑,丑小孩我也是不喜……欣赏的。”

这离别来得一点都不庄重,好像是种逗弄,一种对待小辈漫不经心的敷衍关心。

这位宋家小三叔,终归是习惯了和谁都戴一层捉摸不透的面具,纵横欢场,从不交心,从不受伤。

他玩不过他,躲还不行吗。

洛一珩被这句逗弄激得霍然回神,愤愤抹了抹鼻子,背过身,从兜里掏出自己从不离身的墨镜口罩行头,一把全招呼上脸。

爱逗他的小三叔,好像已经全忘记了刚才是怎么言语伤人,也忘记了如无意外,他这样被赶走,以后是很难、或者说绝不会回头,反倒还言笑晏晏,提醒他一句:“放心,在国外暂时还没人认得你,都是金头发蓝眼睛,不用裹得这么严实。”

“我乐意,关你什么事?”

宋思远笑笑:“不关我的事。我只是提醒你,记得保持呼吸通畅,年轻的时候多哭哭,对身体好。还有……”

“嗯?”

洛一珩欲走的脚步因为他这话里有话的架势而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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