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豪门]+番外(41)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冲镜子里的自己傻笑,说了句:“不丢份吧?”

好半天,又自问自答,“不丢份,这么好看怎么会丢份。”

呆呆笨笨地,就这么趔趔趄趄回到座位。

她呆坐半晌。

不住揉着眼睛,只觉得眼前依旧天旋地转,撑着头,侧过脸去,隐隐约约能看见,宋致宁还在人群里游走,不时和几个打扮明艳的少女碰杯微笑。

当真是“万花丛中走,片叶不沾身”的纨绔公子哥。

嗤笑一声,她觉得靠宋致宁来搀自己一把的想法显然是不太可靠,撑着右脸好半天,变成伏在桌面上,没人认识她,她身上更没有什么可以谋得的资源利益,自然也没人会来关心两句,连侍者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概觉得她喝了那么多贵的吓死人的酒,醉成这样实属活该……

可是睡在这多不舒服啊。

高脚凳硌屁股,睡桌子上还会把脸压红。

陈昭嘟嘟囔囔,漫无边际地想到这,又撑起半边身子,醉眼朦胧的视线逡巡片刻,忽而注意到,餐厅到宴会厅中间,有一截空出来的小楼梯间,从楼梯间往上——是客房吧?

有床的客房。

陈昭有点酒意上头,当即伸直腿从高脚凳上下来,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像走猫步似的往那头走。

旁人以为她是要回宴会厅,看了两眼,便都不约而同转开视线,哪里知道她临阵一拐,到了个黑黝黝的楼梯间。

楼梯上堆了些可供替换的餐桌用具,她扒拉着楼梯扶手,小心翼翼、尽可能避开,一步一步往上挪。

高跟鞋不舒服,就把高跟鞋扔了,继续往上走——

直到有人在她身后,关上楼梯间的门,继而躬身,把她弃置在地、歪斜的高跟鞋扶正。

她听到脚步声,蓦地回过头。

男人站在离她两三步远的地方,昏暗的灯光下,只能隐约看见他扶了扶眼镜的动作——伴着一声叹气,对她毫无办法。

她往下蹦了两步,离人更近,纤细的手指在空中点来点去,却怎么也点不到男人脸上。

末了,只痴痴一笑,说:“啊呀,是钟同学,你……”她看了看鞋,又看了看人,委屈兮兮地皱巴了脸,“你捡我的鞋干嘛?你要穿吗?”

钟邵奇:“……”

她没等到回答,又有点不依不挠,“你为什么凶巴巴地看着我?又觉得我坏是吧?我都十八岁了,可以穿高跟鞋了,不信你试试,一点都不累的,女孩子爱美有错吗?我又没有你那么高。”

“……”

钟邵奇揉了揉眉心,开始觉得头疼起来。

她又开始发作,咕咕哝哝说一句:“你别理我好了,我知道你最爱生气,你就是不说,我不跟你说了,我要去睡觉。”

话说完,扭头就要往上走,走了两下,没走动,低下头,方才发现他不知何时、扣在她纤细腰肢的手。

“往上是别人家,陈昭,你别胡闹,”他另一只手伸出,按住她胡乱挣扎的肩膀,“别扑腾了,我带你回家去睡。”

睡在宋家,那还了得。

“……家?”陈昭歪了歪头,“钟同学,你跟我,什么时候有家了?”

她指指自己的脸,分明笑着,眼泪却扑簌扑簌往下掉,“你带着我出去,可丢份了,你知不知道?我好讨厌高尔夫球,保龄球,排球,也不喜欢马术,一点也不会德语和法语,我还一点也不喜欢酒会,这里的人很吵,他们都只会问我,到底是怎么搭上了钟家的,看我的眼神,就像我是路边上站着揽客的……他们都看不起我,不管我怎么解释,他们都只觉得我对你不怀好意。”

她的记忆似乎有了小小的偏差。

仿佛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不是27岁的钟邵奇,而是十七岁的,牵着自己的手,第一次带着她回去钟家的“钟绍齐”。

她是那么想要向他解释自己的心情啊。

哪怕暌违十年,依然迫切而无助的心情。

“可我一点也不觊觎钟家,我不想要另一个钟家,钟同学,我只想要一个小小的房子,不需要高尔夫球场也不需要花园和游泳池,但是我可以跟你每天每天说很多话,我会每天每天期待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你,我们不会吵架,也不会像我爸我妈那样背后数落对方,我会给你买很多很多书,我们会有一个书房……我会对你很好很好,就像你对我很好很好那样。”

她说的颠三倒四,哭得狼狈不堪。

十七岁那年没说出口的话,到了二十七岁,在心里排演过几千几万次,依旧结结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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