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余味阑珊(41)

关于夏青青与秦暮川的种种,我只想说,我为我的冷漠与无动于衷高声叫好。管他装腔作势或是色厉内荏,总有一天学会忘记。

第二场篮球赛开始,端茶送水之类之类的保姆工作已经轮不到我cha手,我自然乐得清闲,但八卦又富有同情心九班同学们不这么看,作为被模范班对,我就这样被十一班拉丁舞后陈渺击败,着实丢了九班的脸,好吧,我承认我是被盯在九班的耻rǔ柱上,可是拜托同学们,能不能有一分钟不要用那种看离婚妇女的眼神围攻我?

我抱着锦年,快要被同学们不分青红皂白想泛滥就泛滥的同情心逼到窒息。

“我受不了,先撤。”把外套脱下来塞给锦年,我快要被这件衣服捂出一身痱子,真痛苦,太阳晒得人快要脱水,程未再那件运动衫仿佛能拧出水来,大懒人对运动员们的拼搏精神再次膜拜。“衣服帮忙带回去,放学了教室见。”

锦年鼻子里哼哼一声,周围空气便都要冷下来十度,“怎么?越看越伤心,干脆一走了之?”

“是啊是啊,再看下去我就要被气得血溅当场。亲爱的锦年,你忍心看着我去死?”

“少做梦了,我巴不得你立刻死。解决天下第一大麻烦。”

我被气得缺氧,去隔壁球场找新鲜空气,最清新莫过于关牧之,玲珑剔透妙不可言的小正太,外加品学兼优孝顺长辈,要问我怎么知道,有了江湖百晓生小爱同学坐镇,没有什么消息属于未可知。

一班同六班那群疯子打球,不输才怪。

关牧之有些狼狈,散场后,独自坐在休息区发愣,其实就在我旁边。而我在仔细观察陈渺的脸。

程未再趾高气昂地揽着陈渺在我眼前螃蟹似的横着走,唯恐你忽略他另结新欢的得瑟脸孔。然而经过多方比对分析,本人最终得出结论,大约程未再钟爱此类黛玉式长相,柳眉大眼殷桃唇,从前的杜莎莎,现在的陈渺,已经被我的强大基因扭曲了五官的袁野青青,无一不是如此。

小小年纪就如此这般大男子主义,诅咒他以后一定娶孙二娘母夜叉,呃——跟我似的。

“很难过?”

“什么?”

我猜不到关牧之一本正经的外表下,居然也有一颗沸腾的八婆的心。擦一擦汗,似乎是在解释前一句的突兀,“我同桌常常谈论你,不,你们。她主要迷恋程未再,顺带会谈起你,袁同学你曾经是全民公敌。”

“荣幸之至。”

“我看不见得。”关牧之笑起来真是好看,唯有唇角微微向上,弧度不多不少刚刚好,仿佛全天下的人,他对你最特别。外表是琉璃做的美正太,内心却是铁打的猥琐男,这类人就像哥斯拉一样残暴可怕。“你刚才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皮太厚,对小风小浪全然不在乎。”说完转过脸来,认真对我笑,阳光灿烂得扎眼。

很好,说话也像秦暮川一样毒蛇讨人厌。

我仍傻呆呆发愣,他又出绝招,“你一连守了我两场比赛,实验班的篮球赛有什么意思,唯一一种可能就是袁同学你移情别恋喜欢上我。虽然我对你没什么兴趣,但能赢过程未再,我只能说,荣幸之至。”

难不成现在十七八岁的高中生都自恋自大自以为是到无以复加程度。懊丧,我算百炼成精,却仍敌不过这帮rǔ臭未干的臭小子。

仿佛一场世界性的厚脸皮比赛,比谁更无赖更不要脸。

“没错,我就是喜欢你,怎么样?交往吧。”我决定遵守比赛规则,说起不要脸,谁能赢过我?老子天下第一不要脸。

看吧,一句话撂倒,我身上出现返祖现象,竟然幼稚得扬下巴得瑟,还没得瑟两分钟,不知躲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偷听的程未再突然间蹿出个脑袋,对着我大喊,“青青,你这个水性杨花转眼间红杏出墙的女人!”活像个被人抛弃的怨妇,但麻烦搞搞清楚,我才是最可怜被始乱终弃的那一个。

关牧之此时却站起来,浅笑着说:“好,我没意见。放学后在教室里等我。”说完转身走,程未再那小老虎没来得及发威,恨恨地瞪我。

我耸耸肩,说恭喜,尔后再见。他气得面如重枣,原地喘气。

而放学时等到的并非关牧之。

我骑着自行车,夕阳西下时,江风扑面,分外凉慡。即便程未再不紧不慢地骑着车跟着,理直气壮控诉我一条又一条血淋淋罪状,我点一点头,“噢,我原来这样罪大恶极。”

“你笑什么?还笑!还敢笑!”他生气,车都起不稳,歪歪扭扭险些跌下去,虎头虎脑傻的可爱。我心情蓦地好起来,越发笑得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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