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余味阑珊(42)

“大家找女朋友,不都为了接吻拥抱还有那什么。你倒好,亲都不给亲一下,哪有做人女朋友的自觉?那我干嘛非得死乞白赖跟着你。喜欢我程未再的人能塞满一条江,招招手就有人来。哼,你以为你是谁?要跟我上c黄还得排队。老子懒得喜欢你。”说了半天是我错,是我没让他为所欲为。

见我不说话,又绕到前头来,急着问:“哎,你不会真喜欢关牧之吧?他有哪点好?小白脸死穷鬼,你不能这么糟蹋自己呀。”

“嗯,多谢关心。”我承认,是我坏,最爱憋着程未再,欣赏他上窜下跳几欲抓狂模样。

他一赌气,骑出百米远,一会儿又绕回来,“要不这样,你让我亲一下,咱们就再在一起,行不行?”

我乐不可支,绞尽脑汁也找不出一个词来形容程未再。说他单纯,却又满脑子很黄很暴力思想,说他奸狡,全世界都笑了。

“这就不必了,祝你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好,你行,袁野青青,真有你的!你行,你真他妈行!我——我——咱们走着瞧!等你跪下来求我我都不回去。”

挥挥手,一蹬脚踏车,“拜拜——”

晚风丝丝钻进校服里,将憋红了脸的程未再撑成一只既肥且宽的大胖子,唯剩那张脸,千般万般可爱,教人忍不住想去咬上一口。我是十足大变态,就爱看他气鼓鼓傻模样,愉悦身心。

挥别壮烈夕阳,踩着江畔温柔和煦的风,加速度奔回家接受袁妈蹂躏。

2012在眼前立一块碑,世间万物仿佛都在铆足了劲催促着自我毁灭。盛夏提早到来,青青夏日好似三伏天,全市烧成一口大蒸锅,一动不动也能流满身汗。只在入夜时凉慡些,于是乎,我又得到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日日傍晚陪袁妈散步,无非是回想过去,展望未来,谈一谈三姑六婆大小八卦,必修课是骂程未再,发了狠,能就此骂死了他。

周末开车上街,三人买一套亲子装,囚犯似的蓝白条纹polo衫,卡其色短裤,我拿小号,袁妈因为塞不进小号而哭丧着脸不情不愿买中号,袁爸最夸张,XXXL的T恤仿佛还包不住他老人家庞大将军肚。

我最近恶趣味得很,最爱时不时拍一拍袁爸圆鼓鼓大肚子,要么问几个月啦?要么问西瓜熟没熟?人越发幼稚,袁爸好脾气由得我闹,有时着急了也拍桌子嚷嚷着要减肥,总引来袁妈秋风寒霜一般的打击。

“青青啊,还好你聪明,往妈妈这边长,不然随了你爸,只怕这辈子都嫁不出去。”此乃袁妈惯用伎俩,打击旁人时,顺带着抬高自己,她是万年不老的妖精,摆弄着iPhone笑我土包。

这段时间,我几乎没有见到程未再醒着的时候。他开始进行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但凡回到座位,第一件事一定是往桌上一趴,脸朝下,也不怕把那洋鬼子似的高鼻梁摁进脑子里。

而小爱又有新的暗恋对象,是新来的政治老师,不过三十出头,很是潇洒,书生小姐之类美谈艳事颇多,但愿她懂分寸。

八卦记者接近疯狂,日日在秦暮川与夏凝霜爱巢——半山别墅蹲守,却只拍到苍白如纸的夏凝霜。报纸上写,婚礼订在本月二十二日,恍然间觉得这日期如此熟悉,却怎么也抓不住一闪而过的记忆,直到报道最后一行明明白白写二十二日是夏青青生日,暗示秦暮川此举别有深意。

能有什么深意?我与他的婚姻从未向外公布,少数人知道而已,爷爷将此视作家丑,恨不得捂死在怀里,又怎会让媒体知道。

似乎人人都忙碌,连程未再都忙着同陈渺卿卿我我谈恋爱,最无聊是想尽办法将我骗到现场,莫名其妙看他与陈渺在楼道里接吻,吻得昏天黑地气喘吁吁,一双眼睛还不老实,瞟来瞟去生怕我逃跑,他演不到全套多遗憾。

我选择从善如流,谁让我天生如此和善,乖乖作模范观众,足足看半小时,到最后角色转换,变作程未再与陈渺死了爹似的将我怒视,对月亮发誓,我绝对没杀他全家。

仍是我好心问:“结束否?报告,我能不能申请离场?”

程未再像一只随时要扑上来撕咬我的小土狗,龇着牙,横着眉,比窦娥怒气更深,叫嚣着要冲破天灵盖,呜呜,绕着脑门开出一列小火车,呃,原谅我想太多,天马行空,再回过头来关注程未再,一眨眼他已垂头丧气,说一句,“你根本就没有在乎过我吧。”听语调仿佛下一刻就要哭,急匆匆奔下楼去,也不顾他的新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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