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459)

作者:七月兔 阅读记录

李振南愣了下,“你不说我倒忘了,贺川也可以。”

这样给沈兰找对象的人选又增加了一个。

但沈越所说的肯定不是贺川,她没猜到。

还是沈越主动告诉她。

林晓纯半天没想起来,“你说得大力是哪个?”

沈越扶额,“就是我以前的战友,还在部队。”

“哦。”林晓纯若有所思。

沈三斤这会儿心里也舒服了很多,有两个候选人,都还挺优秀,不错。

看来他两个女儿都是有福气的。

时间还早,但是他也不再当电灯泡。

现在他在村里的地位水涨船高,可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不过实在人们,实在惯了。

始终保持低调的姿态。

换个人就不一样了,要是王桂花还活着,尾巴都能翘到天上去。

可惜王桂花没那个命,就算活着也不一定有现在过得滋润。

其实呢,沈三斤还有一件事没说。那就是有人给他介绍老伴儿。

不过他想也没想拒绝了。

不是他要为王桂花守节,而是大儿子沈勇还是个光棍,自己怎么好意思再找。

况且还有一个不省心的小儿子!

他从厨房拿了些没动的剩饭向村外的旧房子走去,沈昌到底是他的亲儿子,不能说不认就不认。

现在沈昌腿也断了,就算有坏心,也办不了坏事。

每天全靠他接济。

沈越和林晓纯早就发现了沈三斤的异常,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看不见。

只要沈昌不做伤害他们的事情,他们也乐意成全沈三斤的爱子之心。

第二天早上,他们吃过早饭启程。

再回到长胜县的家,她拿出了隔壁房子的钥匙。

原来在跟顾宇的那几天,她拿到了钥匙和协议。不管当时出于什么想法,

顾宇买房匆忙,只付了一部分钱,签了协议,并没有走程序和付尾款。

林晓纯作为顾宇同父异母的姐姐,勉为其难的接下这个烂摊子。

让虎妞和黑丫留在家里收拾屋子和照顾孩子,她和沈越先去找原房主办了过户首秀。

房子正式成为她的,她才安心。

虽然又花了一部分小钱,但那都不是事儿。

她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

她们的房子加上隔壁的房子,将来拆迁足以让她们几辈子吃喝不愁。

可是将来还有点远,她眼下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

下午也懒得做饭,直接让沈越开车带着三个儿子和虎妞、黑丫去饭店吃饭。

她和郑玉娟合开的饭店里,有专属于她们的包间。

她看了看菜单,果断点了几个菜。

谁知菜还没上,就听见大厅里有摔盘子的声音。

在她的地盘上闹事,她这就不得不管了。

沈越在她起身后面后脚也跟了出去。

虎妞和黑丫不敢乱动,专心保护三个孩子。

林晓纯打眼儿望去,一个醉汉正在指着盘子里菜说:“你们这什么破饭店,还声称长胜县最好的饭店我看就是狗屁。你看看这鱼做的……又腥又柴,怎么吃,怎么吃!”

饭店里服务员端起桌上的鱼,很不礼貌地说:“不爱吃拉倒,我们少你这个一个客人不少。门口在那边,请便!”

醉汉“啪”地把鱼拍翻在地,“我看你端走试试,信不信明天我就让你们这饭店关门!”

服务员瞥了他一眼,“随便,店又不是我的,关了门我再换一家,跟我有什么关系。”

醉汉坐在椅子上气鼓鼓地说:“把你们这儿管事儿的叫出来,我倒要看看,你们老板是个什么样的糊涂蛋。!”

服务员嗤笑,“那您随便啦,反正我们老板也不在。”

林晓纯从服务员身后走出来,冷厉的脸上好像罩着一层寒气。

她幽幽地开口:“滚。”

声音不大,但威严尽展。

服务员打了个寒颤,来了饭店就知道有两个老板,一个是郑玉娟,一个是林晓纯。

但是郑玉娟去首都了,鞭长莫及。

林晓纯被绑架了,消息没错啊,林晓纯被绑架了,怎么还会听到她的声音。

怎么办?

怎么办?

让自己滚,自己就滚,岂不是很没面子。

而且离了这份工作,确实很难再找到这么高薪的差事。

一转身,看到林晓纯盛怒的脸,结结巴巴道:“林……林总。”

心里明白,完了。

也不知道刚才林总听到了多少。

林晓纯蹲下身子,把那条一口没动的鱼提起来闻了闻,确实很腥。

再看鱼肉的纹理,不用尝也知道做老了。

重新站起来对醉汉说:“这位大哥看来是个内行,我是这家店的老板,今天的费用全免,由我们店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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