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快穿](446)

作者:莫向晚 阅读记录

如今野生动物跟人类的比例,虽然没人统计过,但想也知道不可能是一比一,这林子中不可能什么野物都没有,夜晚可不安全。

曹志脸上汗如雨下,自己上手一摸,都能从脖颈上摸到细细的好像盐粒的手感,沙沙的。

努力加快了脚步,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才终于走出了林子,能够看到不远处的点点烛火了。

松了一口气,曹志忙走过去借宿,这种夜晚可不是赶路的好时候,便是到了镇子上也进不去,还不如老老实实在附近农家借宿。

敲了一户门,对方倒是个友善的老翁,听闻借宿,哪怕是给几个鸡蛋而已,也都同意了。

“出门在外,谁没有个不方便的时候,不妨事,不妨事,只管住下来就是了,刚好有个空位,你若是不嫌弃,只管歇一晚再走。”老翁一脸的和善笑容,这般说着就把他往里头迎。

住宿的条件的确是不好,那小房间就摆了一张床板儿,上头放了张草席子,旁的什么都没有,十分简陋。

曹志也不挑剔,几个鸡蛋能够值得什么好地方,道了谢,就由着那老翁拿走了油灯,屋中霎时一片黑暗。

幸好是夏季,天气炎热,晚上没被子也不会着凉受风,曹志开了半扇窗户,合衣躺在床上,凑合了一晚上。

次日一早他就起来要走,老翁起得比他还早,见他果然要留鸡蛋下来,笑呵呵接了,也没假客气要留他吃饭,只给了他一碗水,让他喝了水充饥。

曹志一脸苦笑,本来都忘了饿肚子这码事了,又被人提醒起来,顿时感觉饿得受不了,哪怕昨日还修炼了一点儿精神力也无以为继,毕竟这是身体的实际需要。

要了一碗热水,鸡蛋打进去,弄了一个鸡蛋汤,曹志胡乱喝了,这才觉得肚子里舒服一些,再次道谢告辞。

他这边儿走了一会儿,又有一人从老翁房中走出,问道:“适才那是何人?”

老翁笑呵呵看着眼前的公子,也不知道这等样人为何要到这小村落来,却不妨碍他张口答道:“跟公子一样,过来借宿的,这是要到镇上去错了点儿呐。”

想着昨日从这位公子手中得到的亮闪闪的银锭子,老翁的笑容就愈发开心,缺了的牙洞都露了出来,转而问道:“公子早起,可要吃点儿什么?咱农家的饭菜也有些风味儿。”

因为毗邻镇子,若是有那错过宿头的都会到他们村中借宿,老翁家靠着村头,做这等门口生意轻车熟路,家中好几个多余房间都是后来隔出来专门待客的。

有了这些经验,对待这些身份不一的客人,老翁也自有一套接待之道,像是刚才那种只有几个鸡蛋的,没什么油水,随便招待也只是因为白来几个鸡蛋不好不要,反正房子空放着也是浪费。

但因为没有钱给,自然也不用太过招待,倒是眼前这位公子,看着就是个有钱的,昨日又是白花花的银子进账,可不比那铜板好,当然要殷勤倍至,说不定还能从他指头缝里漏下些钱来。

公子眸光一闪,脸上浮现一丝笑意,说:“我这儿正想体验一下农家生活,不知可否在你家多住几日,银钱照付。”

听到“银钱”,老翁那浑浊的老眼一亮,忙应了,说:“这有什么不能的,公子随便住,我这里可是方便得很,公子要吃什么,只管说,我去给公子操持!”

公子点点头,说了些想吃的东西,看那老翁跑去忙活,他定了定神,再次想了想自己的计划,从镇子上过来这个方向只有这一条路,若是不出意外,那人定要经过这里,到时候… …

老翁也是老了,眼神儿不好,完全没有发现昨日接连过来借宿的两个人其实有着十分相似的容貌,只不过因为不一样的衣衫气质,寻常见了也不会把两人混淆。

剧情中并没有对具体的时间做出说明,曹志本人也不太担心遇到贵公子的事情,也就没有注意到在他留宿的那一间房子隔壁竟然就是那个跟他互换了身份的武安侯庶子曹光启。

曹光启也没有想到,命运对他竟然如此优待,能够让他有一次重头再来的机会,虽然不能更早一些让他回到被留在京之前,但掌握了更多信息的他定然不会再落得一个被斩首的下场。

想到自己那注定要谋反的父亲,想到他偏心的安排,他这一次就要抢占一个先机,明明那个替身跟自己最像,最应该被替换出来的应该是他,而不是他那个懦弱无用的大兄。

于是,重来一次,曹光启先是表现出了自己的聪明,通过书信礼物隔空传递自己对于父亲的惦念关心,然后又投其所好地让留下看管他们的管家,实际上是父亲心腹的那位改变了心意,帮他说了好话,最后,获知那替身所在重要信息的他便在管家的帮衬之下顺利去跟对方“对调”。

因为有管家帮衬,“自己”现在正在房中生病,因为父亲的几个儿子都留在府中,上头也不会心疑其中一个生病是否为真,而偷偷溜出来的他只要顺利找到对方,实现“互换”,其他的事情,自然有管家帮他完成。

而他要做的就是在互换之后迅速地赶到父亲的身边,为他的谋反大计做出贡献,相信有着之后几年信息的他,一定能够帮着父亲抢占先机,到时候,作为父亲唯一存活下来的儿子,他的权力自然可想而知。

至于那帮还在计较一时长短的蠢货,管他们去死,反正都是要死的嘛!

第377章

镇子上的物价水平跟上个世界差不多, 实际上, 可能因为生产力水平都在同一个档次的原因, 曹志经历过的几个古代世界, 里面的物价浮动并不大, 基本上都在熟悉的范畴内。

把篮子里所剩不多的几个鸡蛋卖了之后,曹志便拿着得来的那几枚铜钱犯愁,这种勉强温饱的水平,想要去买卖货物那就是想太多。

花了两枚铜钱吃了一碗阳春面, 肚子满足之后,心情也舒展了许多, 走一步算一步,他也可以先看看这边儿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如果是山中的话, 卖药材也未尝不是一件赚钱的事情, 等他的精神力更多一些, 挖一些年份久的药材卖,本钱不就立刻有了。

或许他也可以考虑不去经商,做个大夫,以他的知识水平,熟悉一下这个世界的药理知识,再熟悉一下那些可能不同的药材,之后开个方子什么的, 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大夫总比商人更受人尊敬一些, 再者如果碰上有钱的富户, 来钱也是极快,还有几分清贵,是个好职业。

基本上拿定了主意的曹志就往药铺去转悠,镇子上两三家药铺,他都转了一遍,以问对方收不收弟子的话题多停留了一会儿,看大夫怎么给人看病,看各种药材到底是什么样子。

药铺学徒可是个好差事,那些已经当上学徒的可不愿意有人过来竞争,再者曹志要求的这个起点也太高,他都十几岁的少年人了,哪个药铺的大夫会收这样大年纪的弟子,最后都拒绝了曹志的请求。

医术跟医书一样,对这小地方的大夫来说都是家传的宝贝,有很多书都是手抄的版本,根本不会有人放在市面儿上售卖。

曹志探问一番,发现大部分药材他都见过,也知道药性怎样,心里头先松了一口气,至于他不清楚的,以后还可以慢慢研究,谁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够成为神医,总是要从小做起的。

想来以后精神力积攒多了,再研究这个也方便,别的大夫可能要靠人命来填充研究空白时候的失误,但是他,只需要用精神力在药草的内部转一圈,什么样的药性基本上就可以清楚无误了,便是诊断时候,有了精神力,诊脉也会更准确几分。

曹志一天所得不多,要走时候又吃了一碗面,把所剩不多的铜板全都花了,换成了一小袋黍米,带回去勉强还能过两天,只要赶快找到好的药材,以后也不用发愁吃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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