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快穿](445)

作者:莫向晚 阅读记录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他活过来显然是大大地欺君,哪怕情有可原也不行,为此他也不曾恢复身份,一直顶着道士的身份与家人保持联系,只不在京中居住,拿着家人给的道士文牒,游走在外各家道观之中。

因为利害关系,他后来再也没有去过京中,只在王氏随着安相告老回乡之后常常去看望他们,为此还使得二老对外宣称笃信道教… …

这一晃就是多少年过去,不知不觉一辈子就过完了,再睁开眼,便是眼前这个新世界了。

要当农民么?

窗外的田地赫然在目,耕种得并不好,毕竟从小也没人教授原主如何种地,他因为伤了身体的缘故,也做不了多少体力活,勉强耕种的这些也就仗着远离人群不用交税来糊口。

这样的生活,他能过得下去吗?

几辈子都不曾真正体会农人的辛苦,只是眼下想想都觉得艰难,但要做别的,恐怕还是差点儿。

科考需要身家清白,什么叫身家清白,能够在卷子上写上三代人的姓名,并且这三代人都是确有其人,良籍出身,这一条,曹志是做不到的。

原主来到村中的时候还小,那时候他只记得他娘对村人说是死了丈夫的寡妇出身,至于丈夫是做什么的,哪里人,她都一言不发,后来也不曾对原主提起过,原主每每问起父亲的事情只能换得他娘的眼泪,最后也就不问了,连他爹叫什么都不知道。

父亲的名字都不知道,祖父的名字又该写什么?曾祖父又知道叫什么?

只因为这一条,曹志便不能够科举。

或许也不是没有投机取巧的法子,比如说认一家干亲,然后挂到他们的名下,再去科考,反正本朝代的人口普及中难免有些黑户,突然冒出来一个只要没人告发,估计也没什么问题。

但,到底是个隐患,且不说从哪里找一个靠谱的干亲,就是这件事,突然冒出来这么大一个儿子,谁能看不到?

万一将来有了不对付的同学或者政敌,这就是现成的把柄,一抓一个准儿。

更何况,自己这边儿连书都没有就读书有成,谁能信?而且他在村中的过去到底不是假的,稍稍查问就知道根本不曾进学,又怎么能够“生而知之”?

科举之路不行,那么经商呢?

从原主的记忆之中知道从军为贱籍,还要在额上刺字,曹志便想也不想排除了这条路,其实这条路多半都是要被排除的,冷兵器时代的交战太过残忍,小兵的升迁也并非单单战功就可以,想要在那里拿命熬出头,他还不如找个别的行当,总也能够更省力气。

比如说经商。

商人在古代的地位都不高,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恨不得把百姓都绑在土地上,又哪里会支持经商,因此商人排在最末等,只比贱籍好些。

更因商贾不得科举,惹得许多人都对商贾瞧不起。

但商也分三六九等,若是能够攀附权贵成为大商贾,身份地位都可以用钱换来,差一些混上一个皇商,轻易也不会有人敢得罪,再不然,小富即安,也可远离了村中劳苦,在镇上或者城中更好生活。

想法很不错,只不过这商人也不是平白做的,总要有本钱有货物,这点又让人犯难。

肚子传来了“咕噜噜”的空腹声,约莫大半天没吃饭,这是饿了。

摸着肚子,曹志露出苦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商人不商人的,还是先把肚子填饱再想想有什么能够卖的吧。

被遗忘到脑后的剧情并非不重要了,而是那些剧情的关键都在于一个节点,便是原主和那位真正的贵公子曹光启的相遇,若是没有了这个前提,后面的剧情都无法开展,而曹志自信,便是真的相遇,已经知道剧情的情况下又怎么会不防备曹光启的动作,不会被他打昏,自然不会有之后的事情。

那么,这一段看着好似最难更改的剧情,因为他来得够早,便已经不足为患了。

这样想着的曹志忽略了一件事,这世上或许有两个人的容貌能够相似,但相似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在这样的古代,必然不会是小范围之内会发生的偶然事件。

习惯了各种相似度极高的“明星脸”,了解了那如同流水线一样可以批量“复制”的网红脸,曹志完全不觉得人有相似是多么难以理解的事情,也从来没有过这样一种概念——两个相似的人之间应该存在血缘关系。

第376章

曹志的生活简单, 因为跟村中人的关系不好,需要买卖的时候他都会独自步行几十里路到镇子上去,这一来一去就是两三天的时间,来往十分不便。

眼下地里刚刚被播种进去小麦,回忆一下原主播种的样子, 曹志再看外头那杂草跟麦苗掺合的田地, 真是重种的心都有。

一把一把胡乱抛洒的种子, 纵然被土覆盖上了,但那深浅不一的情况又如何能够长得好, 村中收税之所以忽略原主这里, 恐怕是因为他这个田种的就是个样子货,基本没有收成当做荒地看也是正常。

除了田地的产出,原主还会用鸡蛋换取一些黍米粮食, 他的鸡都是放养的,鸡蛋的味道更好一些, 积攒了二十来个就拿去镇上卖一次, 再买一些油盐酱醋之类的回来,便是曹志的全部生活了。

摸出床下的篮子, 看着里面已经积攒了十来只的鸡蛋,曹志直起身准备往镇子上走一趟,先看看镇子上的生活水平怎么样, 再想想他以后做什么, 到底并非原主, 他所会的便是在镇子上找一个账房的职务来做也是容易吧, 实在不行,当个小伙计,暂且摆脱这般贫困也是好的。

家中没有值钱的物什,出门的时候都不用锁门,只用一根棍子在外头的门环上面一插,表明家中没人就可以了。

留下狗儿看家,不用绳子拴着,至于那几只鸡,大大小小的,它们可比人机警多了,无事的时候自在外头晃荡找吃的,有事了,扑腾着翅膀就能够飞过那低矮的篱笆,到它们的窝里避祸。

大约因为他这一趟出行不符合往日的规律,走出门的时候,黄狗直起身看了他几眼,一双黑琉璃一样的眼睛中似乎透着疑惑。

“我去镇上,你好好看家。”不自觉地,曹志就对它说了一句,看那黄狗好像听懂了一样又趴了下去,不由失笑,还真是有些灵性。

从这里往镇子上走,最近的路是要经过村子的,原主跟村中人不和,自从搬出来后便从未回去过,也不从那里经过,也难说村中忘记他的存在是不是因为他几年都不曾出现过。

曹志不准备改变原主的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果不出现就会被遗忘,那当然更好不过,免得跟村中人牵扯深了又要被探听种种变故,多些麻烦。

如果不选择那条近路便要翻山,原主经常走的也是翻山路,或许比起人的种种目光,山林要友善得多,无论你从那里经过多少次,无论你在山林中做什么,它都不会有任何让你不安的反应。

茂密的林子好像天然的屏障,能够让那些内心不安的人走在其中的时候,遗忘人世间的种种不如意。

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曹志的脚步最开始还是格外轻松,走到中段的时候就有些迈不开腿了,累啊,他都有些后悔想要回去讲究休息一晚,好歹锻炼出来一点儿精神力或者内力再走了。

原主的身体本身就不好,再加上现在还肚子空空,看着篮子中的生鸡蛋,真是直接吞的心都有了,实在是太饿,这种感觉陌生得紧,细想想,可是很久没有感受过了。

曹志把裤腰带勒紧了一些,他可不想吃生鸡蛋,还是走快一些,看看镇上有什么能用鸡蛋换的吃的。

几十里的山路无论对于原主还是现在的曹志而言都实在太远,因为出来的时间也有些晚,还没出林子就看到天色暗了下来,无论这片树林表面上多么安全,但天黑时候还是有许多不可说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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