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三国打工人+番外(474)

作者:蒿里茫茫 阅读记录

张辽似乎想笑一下,但当他笑出来时,就变成了苦笑。

“诸侯征伐,生民流离,此不过一斑而已。”

父亲与儿子不能相见,妻子与丈夫被迫分离,也许活着,但只能隔河相望,大哭一场,就像是两个国家,两个世界一般。

“可是,”她指了指河的北岸,“那里也是大汉啊。”

第328章

天渐渐阴了,过一会儿,便下起雨来。

雨水落在树叶上,轻柔地钻进泥土里,尚算无声,但当它击打在瓦片上,屋檐下,台阶旁时,声声清响,将整个下邳城都洗刷出不一样的新鲜色泽。

去岁冬时,它还是一座从里到外都被污物与尸体堆满的城池,几近死亡,现在无论是墙头上伸出的枝叶,庭院里一丛丛的新竹,又或者墙角下的青苔,石板间的野草,无不透着青葱碧绿的勃然生机。

它像一株被压在巨石下的草,春风拂过,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活过来了。

有人戴着笠,披着蓑,在街上急匆匆走过。

也有妇人三三两两,踩着屐,撑着簦,并不将这点春雨放在眼里。

还有水牛在雨水里被人牵着走,发出不满的鼻息声。

它们或近或远,组成了下邳此时的声音。

荀谌的目光悄悄转向了竹帘,望了一眼满目青翠的庭院时,刘备也在饶有兴致地观察他。

这位使者前来为三公子袁尚求亲,想要求娶刘备的女儿。

尽管那位女郎年纪尚幼,但袁绍表示没什么关系,反正大家离得这么远,从纳采到问名再到纳吉,两年时间慢慢走流程,及笄再开始正式下聘礼,请期亲迎这两件,半年时间怎么都够用了。

一般人家要是订了这样显赫的亲事,女方家就要立刻开始忙碌了,陪嫁的金帛、木器、珠玉珍玩、男女仆役、牛马猪羊、田产房屋——想像一下吧!那可是袁绍最疼爱的小儿子!四世三公,大汉顶级名门的贵公子,相貌俊美、才学出众、勇武过人,简直是云端一样的顶级单身汉人设!

尤其人人都在传说,袁本初的家业将来都是小儿子的!那可不是几亩地几间房几头牛,那是幽冀并三州,外加半个青州!

后宅里的婢女们兴奋极了,一想到她们有可能跟着女郎去冀州生活,就又是害怕,又是期待,最后一部分上进心过重的年轻婢女还是期待压倒了害怕,决心好好表现,万一就有那个命,当上袁尚侧室呢!

不过刘备全家对这个事都不怎么兴奋,糜夫人甚至是这么教导继女的:

“该读书读书,该写字写字,不必将这事放在心上,”她说,“两年半呢,你父和你那夫家说不准便要分一个胜负出来,若是那位小公子到时还活着,再来继续议亲也不迟。”

所以刘备对这门亲事是不太在意的,青徐需要休养生息的同时,袁绍也在面临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

平原以南,千乘以北的大片土地已经被打烂了,袁绍如果想从青州进攻,兵马派少了没有用,袁谭已经打了两次青州了,北海已经有了丰富的对敌经验;

兵马如果派多了,几十万人吃用全从冀州往南运的话,将会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工程,粮草消耗也会达到一个惊人的数字。

因此袁绍在解决这一点之前,他是不会来攻打青州的,亲事只是一个附加条款罢了。

除非刘备能在袁绍这里刷到比曹操更高的好感度,真心实意给袁绍当小弟,否则这场婚事最多只能让两家翻脸时打一打口水仗,哪怕真就嫁了这个闺女,大家依然是随时都可能打起来的。

……还不如将来使使劲儿,说不定能给袁绍打败了,要是真能俘虏到那位小公子,再抓来当佳婿不迟。

想清楚这一点之后,刘备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袁绍派来的这位使者身上。

荀谌到访下邳的这数日里,徐州的这位主公对他有了相当不错的印象。

这个年轻人博闻广记,才思敏捷,仪表口才都是绝好,令人一见便心生喜爱。

那位驾临徐州的天使杨修也有这样的本事,但荀谌比他又多了一样,就是不论与任何人交谈时,都不见他流露半分傲气。

他似乎无论与谁交谈,都能将话题聊得十分愉快,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

……反正刘备想不到什么人能给荀谌聊崩。

……悬鱼说不定有这个本事?

……咳。

“听闻袁公最信沮授,令其监统内外,威震三军,”刘备笑道,“不知此言是否为真?”

“沮公多权略,得帷幄之至妙,主公因此十分器重他。”荀谌也微笑着回了一句。

“比先生如何?”

“沮公可谓天下之菁英,”荀谌笑道,“谌何能及?”

“今见先生高才,我是不信河北竟有人能越过先生去的!”刘备叹道,“可惜先生不在徐州,否则我必待先生心神无二!”

刘备是个性情十分豪爽的人,言辞间的喜爱也未曾掩饰,因此对于荀谌来说,接下来挖挖墙角的试探也没什么意外的。

但在他婉言拒绝后,这位对袁尚并不怎么热心的刘使君倒是又问了个新问题。

“先生可成家了?”

……得到否定回答之后,刘备立刻就热心提议了:

“若论及累世阀阅,有一时名望之门第,不独河北哪!”

当然,名门贵女哪里都有,北海孔氏,下邳陈氏,都是青徐望族,颍川荀氏与之相比,称不上什么世家大族。这样的提议半真半假,答应了当然好,不答应也没什么,反正这位使君目的就是表达自己对他的看重,意思到了就行了。

荀谌听了这样的提议,既没有回绝,也没有应承,他只是又一次转头看向竹帘外。

细雨还没有停,有婢女从台阶下走过,溅起一点水花,只是那名婢女实在懈怠,丝毫不曾察觉,更不曾躲闪,就那么让水花落在了裙角上,继续蹬蹬蹬地走过去了。

……那走在雨中的姿态,忽然让他想起了一个人。

雒阳此时一滴雨也没有下,太阳渐渐有些刺眼,落在身上便带了几分热气,炙烤着人的神经。

当高顺带着陷阵营回到雒阳东郊时,魏续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了。

——按照魏续的话来说,也不能算“等”。

“这是将军的命令,”他将那份文书递了过去,“以后日常操练之事,伯逊放心交给我便是。”

高顺一言不发,沉默地接了过来,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而魏续则十分在意地盯着他。

跟随将军一同来雒阳的并州诸将里,高顺看起来是最没什么变化的。

他皮肤黝黑,五官有种刚正得近乎严肃的气质,因此年岁在他身上几乎没有作用。

这十年间的颠沛流离和四处攻伐也没有磋磨掉他的心志,他的姿态依旧是端肃的,目光也依旧是严厉的。

但他来到雒阳之后,还是比以前消瘦了。

这平静而安逸的生活并没有取悦到他,相反令他忧虑。旁人虽然没有察觉,但魏续察觉到了。

高顺读完了那份命令,抬眼看了他一眼,眼神冷极了。

就在魏续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准备时,高顺却从匣中取出了铜符,递给了他。

他伸手去接,高顺冷冷地开口了。

“陷阵营中,都是我带出来的兵卒,我调动他们,不需要此符。”

他的眼睛亮极了,似乎已经照到了他的内心深处。

魏续没有吭声,将符接了过来。

帐中一时静极了。

“可惜了你这样的忠心。”魏续说。

高顺眯了眯眼。

“我自走我的道,不必你来可怜。”

他连甲也不卸,转身便大踏步走了出去,带起了一阵风,将汗水与血腥,泥土与焦糊的气息留在了帐篷里。

魏续站在这座朴素得过分的营帐里,这里现在属于他了。

天气有点热,他应该先吩咐亲兵过来,为他打水洗个澡,好好地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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