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捉迷藏时逃走了(GL)(11)

作者:啄梦脚 阅读记录

芸姐:“看得见。但是窗户里的天空太窄了。没你拍的好看。”

我又多拍了几张发过去。不切实际地想:要是我能像抱芸姐一样,把芸姐的卧室抱到这片天空下来就好了,这样她抬头就能看见——

我真是疯了。

都怪天空太美了。

都怪我的脑袋里全是芸姐。

我煮了一大盆面,炒了一大盘肉末茄子,又拌了一海碗鸡丝,里面夹着豆芽和葱煎胡萝卜丝。

阿杰看看碗里,又看看我:“这真的是胡萝卜吗?怎么这么好吃?”

“胡萝卜本来就很好吃啊。”我给他扫空的碗又添上半碗面。

“瑶瑶姐,你是兔子吗?只有兔子才——”阿杰接过碗。

“林冬杰,你是兔子吗?”芸姐嚼着鸡丝看他。

“当然不是!”阿杰摇头。

“那就不许吃瑶瑶姐做的胡萝卜!”芸姐狡黠一笑。

阿杰张了张嘴,有点恼,随即咧开了嘴:“我是兔子,那你就是兔子妈妈,瑶瑶姐是兔子瑶瑶。我们是兔子之家!”

在笑声中,他理直气壮地舀起了一大勺胡萝卜,放到碗里。

“兔子瑶瑶,谢谢你做胡萝卜给兔子们吃。”芸姐弯起眼睛,朝我笑。

我的脸红得像是胡萝卜。

“以后可以多做点吗?”阿杰眨眨大眼睛,“可以做一百年给兔子们吃吗?”

一百年。多童话啊。

孩子总是随口说出一辈子的长度,而大人总是慎重再慎重。慎重到畏缩、沉默。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心里清楚:自己没办法永远陪在阿杰和芸姐身边。我们只是暂时住在一起。

我们总会分开。

虽然不是现在,也不是明天。

但是总有这么一天。

到了D市,我们会分别找到合适的租房。

也许会在周末偶尔串门,也许不会。

也许阿杰会在某次吃饭时想起我做的胡萝卜,问瑶瑶姐怎么样了。那时,芸姐可能说了个模糊的回答。因为我们那时候的联系,又变回了从前,只有工作上的交接。她也不知道我怎么样了,我也是。

我半晌没说话。

芸姐刮了下阿杰的鼻尖:“贪吃鬼!”

阿杰认真地反驳:“我才不是!”一下子把“一百年”的事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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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停电

芸姐开始为阿杰办理转学去D市学校的手续,而阿杰偶尔也会收到来自同学的送别礼物。问他有没有舍不得,他有时摇头,有时会轻轻点头,更多时候,是突然换了别的话题。

可是,孩子的表情总是不容易瞒过大人的眼睛,哪怕是稍纵即逝的。阿杰多多少少还是有点留恋。虽然他嘴上说着等不及去D市,眼神里却写着“如果朋友们也能一起去该多好啊”。

我这个大人则冷酷得多。虽然在C市也待了几年,但好似也没什么舍不得的。我就像一只鸟,而无论是C市还是D市,都不过是我栖居的枝头,飞到哪里,似乎都没什么差,或许,哪一天又要飞走。

我唯一要告别的,是朋友小露。她性格大大咧咧,聊起天来也从来不会带起凄凉的离别气氛。她说,反正两个地方离得也不远,更何况手机那么方便,她不愁找不到我。聊着聊着,小露有时会突然来一句:“我真的没想到你会离开C市啊。”随即,又飞速补充:“不过,管想没想到呢,你舒服就好。”

中午在食堂吃饭,小苏刚端着盘子在我对面坐下,便掏出手机来刷,眉头一会皱,一会翘起。突然,好像是赌气一般,熄了屏幕,抬起头来叹了口气:“D市合租真的好难找啊!”

“能接受养猫的房东和室友确实不多啊。不过寿司那么乖——”

寿司,是小苏家狸花猫的名字,也是她大部分表情包的主人公。对猫毛过敏的我,因为寿司的存在得以每天云吸猫。

小苏的眼神突然失了神采:“寿司他——走了。”

她将筷子放在盘子上,没有声音。

寿司是在聚餐那天晚上走的。小苏的爸爸出门的时候忘了关阳台的窗,寿司从窗口跳了出去……小苏赶到后,在楼下开着手电翻来覆去地找,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有找到寿司。

从那以后,阳台的窗和卧室的窗,小苏都固执地开着。然而,寿司至今都没有回来。

“万一是去哪里玩了呢。”我尽量用不那么糟糕的可能性安慰她。

小苏有些疲惫地支起下巴:“希望吧。只要寿司还活着,哪怕再也不回来也没事。猫有九条命呢,对吧?”

我本来想说“寿司跟你那么好,不可能不回来找你”,想想又把话咽了下去。

小苏看着我:“寿司不在了,咱俩可以合租——”

我摇头:“还早着呢,寿司没准什么时候就回来啦。”

我知道,小苏还是对寿司有挂念有希望,不然也不会现在才问我合租。她一向一时兴起,又不好拒绝别人。

小苏啜了口汤:“哎,但愿。”

“那你呢?看到合适的房子了没?”她问我。

我摇头。

“要是有不错的我发给你。”小苏微微笑,好似刚才突然的低落不曾发生过。

这番对话过后,我也开始在摸鱼时间刷租房信息。看到好几个整租两居室都很不错,阳光充足,尤其是其中一个带书房,很适合芸姐和阿杰同住。我收藏下来,打算什么时候给芸姐看看。

可是不知怎么,总觉得有些别扭,尽管分开本来是那么理所当然的事。我现在,不过是暂时与他们母子同住而已。

这种别扭从何而来呢?

是舍不得吗?

想到这,我下意识地摇头,又不禁点头,思绪又飞快地逃到别处。

——我的反应像极了百般留恋却又不愿承认的阿杰。

果然,大人跟小孩,在某些方面其实并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大人更会伪装,更擅长逞强。

突然,手机收到芸姐的消息:

“买点青菜和豆腐吧,冰箱里还有肉,一起烧。”

是对上一条“晚上吃什么的”消息的回复。

“再添一个菜吧,不够。”我打字,抑制住了顺便分享收藏夹的念头。

“阿杰今天在同学家过夜。”

我猜,是那个跟他关系最好的、送他《哈利波特》的朋友。

“那做红烧豆腐和青菜炒肉。”我执意做两个菜。

“好。”

下班回家,推开门,屋里氤氲着米饭的香气。芸姐坐在沙发上,看我在厨房忙活,趁我不注意,跳着脚去盛了两碗米饭。

两盘菜上桌,我在芸姐对面坐下,才意识到:这是第一次我俩单独共进晚餐。

气氛怎么这么安静,芸姐夸我菜做得好香之后,就只顾埋头吃了。

一时空气里只有两双筷子运动、嘴巴咀嚼的声音。

突然,芸姐放下筷子:“这菜适合下酒。”

我赶忙拦住:“不是答应了不做酒鬼?”

那天从医院回来路上,我俩约定:互相监督,不做酒鬼。林芸不能在失眠时灌大量酒水当安眠药,李文瑶也不能在任何场所灌下大于一斤的酒。如果一周喝酒超过一次,那么要吃一整盘拌折耳根。(我承认我很狡猾,没坦诚我对折耳根的喜爱。)

她摆头:“这周一滴没沾嘛。”

说着,要跳起去拿酒杯。

我一把把她按下:“医生说了要忌酒。”

她倔强地看着我:“医生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快好了。”

“哪有?”我觉得她在狡辩。

“你也不是我。”她的目光不躲闪。

“我心疼你。”说这话的时候,我有点想哭。

“……不用……不用你心疼。”睫毛忽闪了一下,摇到一边。

我把眼泪收回去,在心上砸出一个个酸涩的坑。

我又忘了:她不想我对她那种“不一样”的好。

没关系,再过几个月,我们就要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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