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君(15)

作者:坠欢可拾 阅读记录

“邬瑾的字,太怯,不敢下笔,处处掣肘,因此只能写小字,不敢写大字,然而小字又无大字之体格气势。”

“纵然邬瑾勤勉,将字写的十分漂亮,仍然难掩其怯,若是发解试,百中取一,倒是能过,可若是想过省试,难,究其原因,便是所用的纸笔低劣不堪,致使他缩手缩脚,长此以往,字也跟着怯了起来。”

他语气淡然,声音不轻不重,然而振聋发聩,惊雷似的在邬瑾头顶炸开。

在州学里,他的字中规中矩,从未有讲郎提过此事。

而赵世恒一眼便看出了他字里的不足,连缘由都讲的明白。

赵世恒从方桌上的笔架山上取出一管宣城诸葛笔,亮给三人看:“世人都说白屋出公卿,实则不然,用此宝帚劲毫,可添其字之劲妙,若用鸡毛笔,不足两百字,必败之。”

程廷这回认为赵世恒不是睁眼瞎了,而且比州学里的先生更有学问,壮着胆子问:“那字要写成什么样才算好?”

“墨。”赵世恒提笔道。

邬瑾立刻起身,走至方桌边,卷起宽袖,端正姿势,平直持着墨条,垂直磨动。

待墨好后,他铺开纸,赵世恒提笔蘸墨,书了一个“田”字正楷。

字是大字,规矩整齐,犹如楷树之枝干,挺直不屈曲,一眼便能看出是好字。

赵世恒收了笔,吩咐邬瑾:“花厅中有把刻刀,叫人取了来,去纸存墨。”

邬瑾点头应下,往外走时,莫聆风按捺不住,一跃而起,跑到邬瑾腿边,跟着出入,险些绊倒邬瑾。

程廷跃跃欲试,然而不敢站起来,只能把脖子抻的极长,看着邬瑾一丝不苟的将字刻下,见那字分毫未损时,自己也跟着松了口气。

赵世恒随意支使着自己的学生:“把那两支烛熄掉。”

程廷蹦起三尺高,跑去熄掉蜡烛,又一溜烟上前,和莫聆风一左一右地依偎着邬瑾。

屋子里只剩下一根蜡烛,光线立刻变得昏暗不明,只有香案上那一点烛火发出盛大的光。

赵世恒捏着刻下来的“田”字,放置于灯后,字和他的影子都投于白墙之上,而后,他捏着字往后挪动,墙上的黑影也跟着越来越小。

莫、程二人统一的歪着脑袋,满脸疑惑。

而邬瑾一瞬不瞬地盯着字,两眼放光——赵世恒的楷书,非常精妙。

简单一个字,由大缩到指甲盖大小,那转折、提钩等笔锋依旧是清晰可见,结密无间!

赵世恒收了神通,令他们点起烛火,让他们坐回去:“作大字要如小字,而作小字要如大字,就是好字。”

他双手张开,一甩长袖,手肘放置于方桌上,以手撑着额头,架腿而坐:“今日,你们二位大学生就练字吧,字帖么,满墙都是。”

程廷张口结舌:“没、没了?那么多课呢?”

州学里一日要上的课漫长的他困倦不堪,莫府则简陋到令他害怕——在不久的将来,他可能会变的目不识丁。

赵世恒不以为意:“无用之术,不学也罢。”

邬瑾深吸一口气,把自己激荡饱胀的心绪压下去。

在州学最后一日,他特地去看过州学记载的各科三鼎,其中提起赵世恒时,只有一句:“天下之能事毕矣也。”

既然赵世恒说是无用之术,那他要教的术,一定是闻所未闻。

邬瑾沉下心去,开始练字,耳边时而有声,乃是赵世恒在教莫聆风《三字经》,渐渐的,他入了神,这声音就模糊起来。

笔是宝帚,墨是潘家墨,纸是褾褙青纸,砚是瓦砚,俱是好物。

他在临摹墙上所挂的一副柳公楷书。

临完一贴,他凝神看自己的字,确实是局缩过当,有蜷缩之感。

看过之后,他再细看柳公之字,揣摩其“侧、掠、啄、提”,而后再行改过。

不知过了多久,他转动酸痛的手腕,鼻尖忽然闻到饭菜香气,肚子里猛地发出一串长鸣。

午时了。

第19章 问心

程廷用一碗烧羊肉,总算是让邬瑾放下了笔,去耳房吃饭。

耳房里摆着一副樟木桌椅,满桌热气腾腾,香气亦是扑鼻,莫聆风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块蒸饼,正在认真咀嚼。

邬瑾拉开椅子,在她右侧坐下,还未曾拿起碗筷,莫聆风忽然就停下嘴,把蒸饼从中掰开,伸长手臂,直递到邬瑾嘴边:“枣泥的,好吃。”

邬瑾连忙摆手:“你吃......”

然而在他张口说话之际,莫聆风已经强行把蒸饼塞进了他口中:“你自己吃,不要藏着回家。”

邬瑾一滞,没想到莫聆风会知道他在河边藏猊糖的事,还记在心里,心中一软,对莫聆风笑道:“是,我知道。”

莫聆风把手缩回去,只对着蒸饼使劲,从饼边一路的啃咬下去,去吃里面甜的枣泥馅。

桌上还有烧的十分软烂的烧羊肉、鱼福丸子、豆腐羹,另有两碟很爽口的鲊菜。

三人对坐着埋头吃饭,程廷牙口好,不爱吃过于软烂的羊肉,更不爱蒸饼里放的枣泥馅,把蒸饼边撕下来吃几口,又对着其他菜唉声叹气,挑三拣四吃完了这顿饭。

邬瑾不言语,只是吃,吃好后,放下碗筷,立刻起身去练字。

莫聆风和程廷百无聊赖,聚在一起吹埙弹琴,要合奏一曲《泉水叮当》。

邬瑾默默听着泉水“哐哐”、“咣咣”、“轰隆”作响,简直是泉水爆发成了山洪,又惊悚又哀怨,忍耐着听了片刻,他便专注于练字,任何声音都浮在远处了。

而赵世恒直到酉时放课,才重新迈入九思轩。

他不检查课业,只于纸上写下一行小字,行气贯串,望之如珠,放至莫聆风桌上,使他们三人传阅。

纸上所写,是一句:挠万物者莫疾乎风。

莫聆风不认识这么多字,扭头去看邬瑾,邬瑾就小声念给她听。

赵世恒问:“你们认为这世上何物可如风,使万物折腰?”

莫聆风嗓门不小的回答:“是糖!伯伯,糖!牙齿那么硬,糖也让它坏掉了!”

程廷张开大嘴,“哈哈”大笑两声,等意识到赵世恒也在时,笑声“嘎”的一下止住了,埋下脑袋,做个苦思状。

邬瑾没有回答,心中浮起无数个答案,又全都沉了下去。

片刻后,他站起来,看向赵世恒:“先生,学生以为是顺。”

“哦?”赵世恒笑看向他,“为何?”

邬瑾回答:“此言出自《说卦传》,易经中,风为巽,两风相重,长风不绝,无孔不入,君子以申命行事,如风之入物,无所不至,无所不顺。”

程廷宛如智障般张着嘴,全然忘记自己也上过《易》这堂课,心想这说的是啥?

“从书义上说,对,”赵世恒微笑,走到邬瑾身边,手指点了点他的心口,“但是我要问的,不是书义,我要问的,是你心里的风,你要一股什么样的风,能让万物为你折腰。”

邬瑾神色茫然起来。

程廷眼睛里显出清澈的愚蠢。

“不必现在回答,”赵世恒漫不经心踱步至莫聆风身边,牵住她薄薄的手掌,把她往外带,“答案可能现在有,也可能多年以后才有,但是答案一出现,你们终其一生,都会追寻它。”

随后他头也不回地迈步出门:“散了。”

莫聆风像只小鸟似的活泼起来,声音高高的:“伯伯,去哥哥那儿。”

“他头疼,你跟着伯伯,伯伯教你吹埙。”

“好,”莫聆风并不胡搅蛮缠,“伯伯,哥哥就是我的风,对不对?”

“也对。”

一日课程,便如此散去。

程廷逮回大黄狗,牵着它回家,一人一狗分立于绳索两端,活像个大头朝上的阔口碗。

角门外,三个狐朋狗友正等着他——以及他袋子里的钱,四人合称宽州四君子,商议着去哪里胡吃海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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