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君(31)

作者:坠欢可拾 阅读记录

见邬父坐好,他也一屁股坐下,对着邬瑾笑嘻嘻的:“哥,我就说刘博文是我的好朋友,我去卖饼,他都领着人去捧场。”

邬瑾看他一眼:“爹娘还没动筷子。”

邬意赶紧把伸向筷子的手收了回来,讪讪地等爹娘都动了筷子,才开始大吃大嚼。

吃过饭后,邬瑾对于莫府之行,只是一语带过,见邬意贴着墙根往外溜,扒拉开门闩,壁虎似的顺着门缝爬了出去,便拿出十两银子到厨房,给洗碗的邬母:“阿娘,这是莫节度使给的赏银。”

邬母看着这一大锭雪花银,浑浊的眼睛瞪的滚圆,嘴唇哆嗦,两只手在抹布上擦了又擦,始终不敢伸手去接这一锭银子:“这、这么多银子,节度使赏你干什么?你在莫家是不是遭罪了?”

邬瑾将银子塞进她手中:“没遭罪,吃的好喝的好。”

“咱们不要,”邬母推还给他,“老大,你把银子还给他,咱们不受这个苦。”

她这做娘的认定儿子受了委屈,别人家的饭,岂是那么容易吃的。

邬瑾不说,她这个做娘的心里有数。

“阿娘,我现在好生生站在这里,身上连块油皮都没破,真没遭罪,”邬瑾扶着邬母坐下,“这十两银子,您拿着,明天一早就去楼务店,赁一个铺子下来,咱们这条街上的铺子,赁钱大约在八百文一个月。”

他给邬母倒一杯水:“把铺子赁下了,咱们开个邬家饼铺,往后就不用东奔西跑了。”

邬母渐渐平静下来,喝了口水:“可咱们挑出去卖也是一样的,何必白白费了赁钱?”

“阿娘,老二性贪,容易叫人哄骗,他出去卖饼,越发难以管束,以后白天学里有先生拘着他,放课回来就在铺子里,您和爹拘着他,我总觉得那个刘博文不对劲,他图老二什么?”

“这倒是,老二越大越不像话。”

“爹坐在柜里,顺带卖点蜜饯干果,也强过捡珠子,铺子开起来,咱们家的日子自然是越来越好。”

“好,都听你的,不过你得告诉娘,这几天你在莫家都干什么了?”

“阿娘,我想洗澡,您帮我烧一锅水吧。”

邬母一听,只能长叹一口气,不再追问莫府的事情,续起柴火,烧上一大锅水,好让儿子痛痛快快洗个澡。

邬瑾洗完澡,回到屋子里,点起油灯,把床上卷成一团的被子铺展整齐,桌上丢着两张揉成一团的竹纸,他展开一看,是两张写废了的大字,他将纸尽可能地压平——背面还可以接着用。

椅子上搭着一件外衫,是邬意刚刚脱下来的,皱皱巴巴,他抖开放到衣杆上去,又见邬意一双旧鞋,东一只西一只踢翻在角落,也拎出来摆好。

他这才坐下,摊开纸,研好墨,珍重地取出笔。

笔好,他舍不得写,简直怀疑自己的散墨会浸坏紫毫。

他是爱惜东西的人,一枝鸡毛笔,都能用上许久,凡是他屋子里出去的,哪怕是一件打过补丁的破衣裳,都比旁人的格外干净熨帖。

所以他想对这枝笔格外好一点。

末了,他起身出门,走出十石街去,来时路上,他看见一株野栀子在夜风中开的正好,此时寻过去,借着夜色看了半晌,最后连枝带叶折下来两朵,疾步回到家中,找邬母要了一只空的黄土陶罐,灌上一壶清水,把栀子花插了进去。

花香立刻蔓延,从容不迫地裹挟初夏气息,席卷陋室。

邬瑾看着这两朵洁白可爱的栀子花,饱蘸一笔墨,在竹纸上写了起来。

“元章二十年四月二十二日,天晴。

莫聆风疹没热退,脉静身凉,已是大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想必她亦是有后福之人。”

他忍不住去看这枝笔,心爱不已,继而写道:“我亦有福。”

第39章 成长

邬瑾搁笔时,门外响起邬意鬼哭狼嚎之声。

片刻之后,邬意揉着红彤彤的耳朵躲回了屋子——邬母揪着他的耳朵,把他从听他吹牛的小孩里一路揪了回来。

他失了脸面,气哼哼倒在床上,两只手不住锤床,两条腿鱼似的扑腾,把刚刚收拾好的被子又搅了个乱七八糟。

只气了一刻钟不到,他就一个鲤鱼打挺,挺到邬瑾跟前:“哥,栀子花好香。”

他拿手指去拨弄花瓣,又把鼻子凑过去用力一嗅,香的打了个喷嚏。

“哥,你买了新笔!看起来至少一百文......哥,刘博文有一枝笔,特别贵,他说要一贯钱!”

他伸长脖子看笔,又看纸上日录,极力想要分辨纸上写的什么,然而不学无术,仅认识一个日子。

“哥,以后我也要去做生意,等我有钱了,我给你买最贵的笔!买蜀中最好的猊糖,买十个、不,买一百个。”

他辗转腾挪,回到床上,仰面朝天:“哥,我不想读书了。”

哥哥头也没抬,收拾桌子:“不行。”

“可是他们都笑我,说我的笔像扫帚,说我的字写的丑。”

“明天我给你买一枝好笔回来。”

邬意没有从邬瑾身上找到丝毫松动,臊眉耷眼的抱怨几句——蒙学里的孩子只认课业,课业不好,总是不讨喜。

嘟囔几句,他忽然记起来一件大事:“哥,刚才外面都在说佳县塌了一方土崖,把一队行商埋了,听说挖人的时候,有人挖出来了玉佩,送到当铺里,发了一注大财!还有人挖出来一只鞋。”

他拇指和食指圈成一个圆:“鞋上都镶翠玉!哥,你说他们是不是比刘博文家还有钱?”

“哥,我要是也在那里挖就好了,”

邬瑾手中的书彻底放了下去,脑子里划过那张白净富态的陌生面孔。

掩埋在佳县的陌生行商队伍,会不会是他们?

这场较量,似乎是莫千澜略胜一筹,而万世江山,又添一抹鲜血,多几具尸体。

他以为莫家与天子的争斗还将继续下去,哪知此事一过,双方便就此沉寂,除了奏书来来往往,整整两年,都无其他动静。

元章二十二年五月初,骄阳似火,莫府九思轩内却依旧凉爽,古树遮天蔽日,叫这斋学永不见天日。

斋学里又添了射箭等课,在火伞高张的这一日,殷北笑容可掬的充当了教课的先生,看着学生在花园湖边拉开弓箭。

邬瑾在莫府吃了两年饱饭,在十六岁的这一年越发高挑挺拔,长手长脚的拉开弓,拇指上戴着玉韘,纹丝不动地勾着弓弦,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前方靶子。

他的轮廓已经完全清晰,眉目浓黑,眼窝深陷,鼻梁高直,其爽朗俊秀,如徐徐清风,如绝崖孤松,如朝霞之光,栖于山水草泽中。

殷北走上前,稍稍将他的手臂往上抬了抬:“放。”

邬瑾松开弓弦,一箭正中百步外水榭中放置的大草靶,准头虽不足,力道却够了。

殷北满意点头,踱步到程廷身边,伸手一拍程廷的肚子:“烦请小爷的肚子不要挺着,吸口气,收一收。”

程廷公鸭子似的嘎了起来:“我收不起来,中午吃太多了!”

这两年,他也在急剧变化,脸上的红疙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知不觉,身量也在变高、变宽。

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求学,吊在邬瑾身后,倒也不算是不学无术,只是很不耐烦,宁愿出去结交狐朋狗友。

殷北拍着他这个肚子,几乎要叹气:“放吧。”

程廷“咻”的把箭放了出去,箭垂头丧气,中道坠落在湖面,顿时荡起一大圈涟漪。

殷北又大叹一口气,再次拍了拍程廷的肚子。

随后他看向莫聆风,更想叹气——莫聆风不喜欢射箭,此时正捧着一个大脆桃坐在一旁,“咔嚓”一声,咬下来一大口。

她一面吃桃,一面旁观,坐在石头上纹丝不动。

不同于两个同窗的急剧变化,她还是薄薄的稚嫩模样,金项圈长命锁不离身,眼睛漆黑,嘴唇是樱桃红,笑起来露出一排珍珠米似的牙——但不能大笑,她的牙齿还未换完,大笑起来,便要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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