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搭档是个沉默寡言的家伙(3)

由于这个原因,我起初对机器人搭档感到很反感。身为联邦的普通公民,我竟然会被当作危险品一样对待,这严重地伤害了我的感情,因为我又不是自己想成为超能力者的,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和天赋,不是么。

但是随着我在“超能力犯罪调查局”中训练的深入,我对机器人的看法逐渐改观。在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工智能诞生之后,他们花了整整七十年为自己的权益斗争,现在终于获得了联邦公民的合法资格,能与人类一同受到宪法的保护。这听上去挺励志的。(在认识考卡之后,在他的建议之下,我去听了菲利斯关于机器人权益合法化的演讲。这位菲利斯号称机器人中的马丁·路德·金。说实话他的演讲确实十分动人,我都听哭了。白宫应该聘请他当发言人。)

训练结束后,我正式开始了在“超能力犯罪调查局”的工作。我的搭档是机器人考卡提奥,当时他已经在局里工作了两年。那会儿他的名字还叫RCTP5057-6834-1290BH。一周之后他就获得了考卡提奥这个近似于人类的名字。托我妈的福,他在局里的人缘微妙地变好了,毕竟……假如你的同事有个无比冗长且绕口的名字,你也不愿意天天叫他,不是么。

在我告诉诸君这个故事之前(真抱歉前面说了一大堆还没说到重点),我要先说说我的超能力。

从我的角度来看,我的能力既不酷炫也不实用。我有个同学可以飞,虽然她只能悬浮大约七英尺的高度,而且不能随便移动,但这能力还是酷毙了。我上初二的时候她就被联邦超自然现象研究学会的人带走了,至今我也没见过她,不知道她是不是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进入超自然犯罪调查局后,我认识了不少有超能力的同事,他们的能力虽然没有那么酷,但是很实用。比如有个家伙能让他所碰到的东西以零下八度的温度冻结——从此之后他再也不用担心冰激凌在夏天融化了!感谢超能力!还有个家伙能复制纸上的内容,只要他把一张白纸贴在写了字的纸上,就能完美复制出上面的字,只不过字是左右相反的,否则他上学的时候肯定很快活。

而我的能力……它既不酷炫也不实用。它的名字叫“三一律”。这个词语不是我发明的,而是个戏剧理论中的名词,它的意思是一出戏剧必须发生在一昼夜内,同一个地点,讲述一个完整的情节。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戏剧都遵从这个理论,只不过我的能力和这个名词所描述的理论非常相近,所以学会的研究者们以“三一律”来命名它。当我使用我的能力时,我可以看见以我为中心、半径十公尺内区域在任意一天内发生的所有事。非要打个比方,我就像个24小时监控的摄像头。

这种能力对打击犯罪真的很有帮助,假如出了命案,我只要在案发现场使用能力,就能看见凶手到底是谁。任何事在我的能力之下都无所遁形。听上去简直无敌了,是吧?现在我告诉你,这能力很有一番限制。首先,在使用能力时我不能移动,一旦我离开了半径十公尺的范围,能力就会失效,这时我就必须再使用一次能力。其次,我所看见的“一天”是指当地时间的凌晨0点至晚上24点,不能像上班族一样从早上9点开始,所以在使用能力时,我必须24小时睁着眼睛。如果运气好,案件是早上发生的,那么找出嫌凶之后我就能回去补个觉了。如果运气糟透,命案刚好在晚上23点发生……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在凶案现场待上一整天,还不能睡觉,因为一旦我睡着,能力就会中断,这意味着我必须从头再来一回。(学会的研究人员把我的能力归属为“观众视角的三一律”,他们认为应该还存在“导演视角的三一律”、“演员视角的三一律”和“戏剧评论家视角的三一律”。我想按这种理论编排的戏剧对观众来说根本是一种折磨。)

这种能力简直太叫人蛋疼了,是吧……?

我本来以为这种蛋疼能力在实践中是完全没有用处的,但出乎我意料,在我和考卡所办的第一个案子里,它就派上了用场。当时我们在调查一起毒品走私案,因为完全不知道毒品是怎样被偷运入境的,所以我在卸货码头使用了我的能力,坐了16个小时,最后发现原来走私犯把毒品溶在了饮料中,而他拥有提纯药剂的超能力。案件的结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我找到了那个家伙,追他追了八个街区(同一时间我的搭档因为电池接触不良正倒在大街上抽搐不止),累得奄奄一息,幸好那家伙比我更累。我给他带上手铐的时候,他喘得像头发情的牛。

唇亡齿寒0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