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出路咖啡馆(10)

理查·福茨不知道,我们这些人都不大喜欢自己的曾经,我们的背井离乡证明了这一点。这份“不喜欢”微妙丰富,同理查·福茨是讲不清的。女领位穿着粉红长旗袍,亮晃晃假缎子造成她肉感的假象。她指点着菜单上的一只只招牌菜,连笑容都廉价起来。她比我大几岁,还在大学做本科生,还要靠亮大腿挣口粮,她怎么可能喜欢我的曾经。

我背转身,麻利地将一个客人留在桌上的一元钱小费抓过来,塞入围裙中央的兜里。我感到理查·福茨的目光瞄准着我,我肩上、背上,后脑勺都负载着一种奇特的压力。我的肩膀单薄,上面曾挎过武器。

晚上下课时间是十点半。所有的同学都说要去学校隔壁的酒吧喝啤酒。我像每次一样,先是借故有事,再是托辞不舒服,但末了都一样:跟着他们进了带男性头油气味的这家酒吧。我硬不来面子上挂不住,等于告诉全体同学我多么穷。如此之穷,他们也帮不上忙,你要他们怎么办。穷到这地步,就不合群了。这点我相当明白。因此我来是来了,却不喝啤酒,只要了一块钱的玉米花和一杯白水。这个班曾在学期刚开始时有过一个男同学,叫汉斯,一头浅色头发近乎雪白。他羞怯文静,从来不换衬衫。一次他向一个女同学借了六块钱吃晚餐,从此再没回到教室来上课。大家认为他穷得过火也自尊得过火。直到今天,一提汉斯人们还会哈哈地笑,为了赤贫和清高,汉斯把自己给放逐了。而我明白,汉斯若不放逐自己,这个集体也早将他逐了出去。那么穷谁受得了?那么穷不是对所有人都是个颇大的嘲讽吗?

因而我对我的贫穷守口如瓶。

进入地铁站已近午夜。尽管啤酒会上谈的话题都很高雅,我对自己仍十分恼恨。我难道高雅得起?是什么让我跟着他们在酒吧里高谈阔论?是虚荣。可我虚荣得起吗?

地铁车厢里只有三个人。我迅速在两个旅伴中做了选择,走到那个梳马尾辫、穿一身黑的亚洲男子身边坐下来。第三个人在我上车时朝我堆出一个很大的笑容,这不是什么好事。在深夜十一点四十五分,我选择一身黑衣的亚洲男子做我的旅伴,并不是认为他完全没有危险。只能是两害取其轻。

亚洲男子眼神遥远,看着漆黑的窗外。他眨眼眨得极慢,细长的手指在椅子上的敲击却颇激烈。我从书包里翻出巨大的笔记本和书,发现他敲击的手指停止了,却不是休息的停止,似乎是被我这边的忙碌打断了,那些手指不耐烦地僵滞住,等着我忙完,它们好继续刚才的敲击。

顺着那些细长的手指,我眼睛看上去,看见一层淡得难以捕捉的笑意,就在他苍白的皮肤下。当那笑意慢慢泛上他面孔的表层,向他的颧骨和眼角、甚至耳根聚集时,你仍旧不能确定那是个笑,只是个笑的许诺。这个时候他眨了一下眼,似乎打发掉那个令他发笑的荒唐念头。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这罕见的宁静中存在着危险,内向的危险及他自身的危险。

我翻出书包里的字典,迅速查出在课堂上记下的两个生词。我查字典一贯有这种按捺不住的急切响动。这响动在别人听来大概十分乱心。他湖面般的宁静侧影动弹起来,向我转过脸,浓黑的眉毛微微拧起。

我惊讶地发现,他苍白的五官十分俊秀,窄长的鼻梁下,一副严酷的嘴唇,再往下,是略向前翘的下巴。我发现自己看他看得很细,连他右眼下面一颗很小的痣也看见了。看着看着,我笑了一下。我知道这样做是错误的,三更半夜对着一张陌生的男人面孔色迷迷地笑一下,算是什么意思?

他马上还我一个笑。他笑起来露出一口女孩子的又小又齐的白牙齿。

我想,可以了。我马上合上字典,拿起笔,刚刚查过的两个生词,忘得十分干净。我朝着笔记本眨巴着眼,咬着圆珠笔屁股。在课堂上我最腻味别人咬笔屁股。除了我之外,几乎全班的人都会这一着。而这时我竟也犯这毛病,似乎要给这年轻的陌生男人看看:你看看我有我的要紧事要做;我做得这么专注,根本顾不上你的存在。我感到他的视线落到了我的笔记本上。我不愿他看见纸面上的空白,便从嘴上抽下笔。现在他的目光焦距又在我的笔尖上了。而笔尖仅点下一个黑点,随车厢晃动,黑点渐渐肿大。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我终于承认我并不打算写什么,我这套动作是虚拟,充满表演性。我在表演给一个陌生的亚洲男子看,看我思考起来多么有模有样,看我有副姣好的思考姿态。这个发现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我的心竟这样不老实!

忽然,我听见一个声音说:你做不出功课吗?

我抬起头,见他正看着我。

我笑笑。赶紧在纸上“刷刷刷”写下一行字:亲爱的安德烈……我头也不抬地说:不,我在写信。紧急中写下这样一行字是什么意思?安德烈和我从来是不通信的。

我们的对话就这样撂下来。五分钟后,我说:你的中文说得很好。

他说:你的也说得很好。

我笑起来。这笑声是我十年前的。我一面笑着,心里便想,停止,可以啦!

又是五分钟过去,他问我:你怎么知道我平常是不讲中文的?

我说:不知道。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平常不讲中文。

我九岁来美国的。

从哪里来的?

印尼。你呢?

从北京。他的手指又敲击起来。手腕上有条细长的伤疤。他之所以危险,我似乎找到了根据。他已经又转回脸去看窗外,但我很快发现他始终以玻璃的投影在观察我,正如我对他干的是同样的事。

他问:你住哪里?

艾文斯顿。你呢?

那你完蛋了,下不了车了。他平稳地看着我,手指敲得更激烈。

你什么意思?

你没注意?你乘错车了。艾文斯顿在你背后。他说。

这时车停在一个站台上,我一看,他是正确的,我的确乘的是相反方向的车。这是向南走的车,终点是芝加哥有名的贫民区。那里的夜晚游荡着许多孤独的人,凭空骂着大街或一声不响地狂怒,偶尔过路的人反而要夹着尾巴,忍气吞声,而正是人们对他们的躲避惹出他们满心仇恨。那区域维系着芝加哥的坏名声和阴惨凶恶的面目。

真倒霉透了!我嘟哝着向车门口奔去。车门却已关上,比我印象中关闭得果断、迅速。我心想这可是活该,遇上一个稍对胃口的亚洲男人,东南西北都乱套了。我转过身,车厢里的第三位旅客又抓紧时间对我笑一下;这副笑容由东倒西歪的牙齿和乱七八糟的皱纹组成。我赶紧避开他,去看那黑衣男子。他刚才也跟着我站起身,但没有离开座位,见我这时毫无出路地又回来投奔他,他笑笑,轻蔑和哄慰都有了。

他说:用不着那么害怕。

我说:你当然不怕。我心想,人家弄不好会怕你。

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就不怕了。他见我趔趄着,伸出手及时扶我一把。或许我先伸出手去找他的手。

告诉你,我也坐错车了。他见我眼睛猛一瞪,又说,真的,我住罗杰斯公园。也坐反方向了。

罗杰斯公园离我住的地方有四五站,那一带聚集不少穿一身黑的人。那里有家咖啡馆在我的同学中享有盛名,他们时常去那里朗诵在别处绝对没人懂得的诗或小说。我只去听过一次他们的诗朗诵,见到的男人全梳辫子,女人一律剃大兵头。

你什么时候发现乘错车的?我问道。

比你早五秒钟。他神色一本正经。

可是为什么你反应得比我慢?你的反应至少比我晚十秒钟。

嗨,你在用FBI的语言跟我说话。他的轻蔑加深了,哄慰消失了。

最初他容貌中那种独特的情调;由黯淡的忧郁和消极组成的情调此刻都不见了。我发现他其实非常主动,机敏,或许在不屑于看我的时候已把我看透,把我对他的猎奇,甚至一点儿着迷都看得一清二楚。很可能是他在猎我,而我一直以为我主控了猎手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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