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蛇(33)

我偶然去卡斯特罗街。那是男同性恋者的圣地。奇怪的是,那里有一家女性服饰店,里面的所有服饰你不会在其他地方看到,别致极了,带有二十年代或三十年代女性服饰的神秘韵味。店员的妆面和发式也少见,至少你不会在金融区上下班的女人身上看见如此装扮。加上店内格局和有些邪味的灯光,每件衣服都有种阴险的美丽。我混在同性恋人口之中,当然只为了进入这家店。路上有个露天咖啡馆,我放慢脚步,看同性恋人们怎样社交。碰巧就看见一个中年男人在和一个男青年默默注视。两人的目光隔着好几桌人碰在了一起。那样温情似水的美丽目光能使发射这目光的眼睛变得异常美丽。因此,我认为这两个正在眉目传情的男性都有着无比美丽的眼睛。

第二个礼拜我把这个发现告诉了老人温约翰。他微微一笑。我说:“等我买了东西原路返回,又路过那咖啡馆,你猜怎么着?”老人又微微一笑。我说:“他和他已坐到一块儿去了。”

老人说:“我一点儿也不惊讶。”

奥古斯特再也找不着阿玫化在浓妆里的眼睛时,他就什么都明白了。他说,阿玫,我知道你爱上了芬芬。阿玫说:“没有!”他说:“你和她做爱了。”阿玫的脸在一层粉黛下显出厌烦。阿玫说:“随你怎么说吧。”

沉闷了片刻,奥古斯特说:“我不能看着你去送命。”

阿玫不作声,往手上扑奶白色的粉。

这一刹那,奥古斯特做了决定:离家出走。要么带阿玫一同走,要么在阿玫面前把自己结果掉。

就在他铁了心的时候,阿玫抬起脸,眼睛又找到了眼睛。眼睛同眼睛厮磨了一会儿,阿玫说:“芬芬很命苦。芬芬把她吃的苦头都讲给我听了。”奥古斯特看着阿玫黑而透彻的眼珠抽搐着疼痛。阿玫又说:“她很可怜,不是吗?”奥古斯特忍了一会儿,忍不住了,说:“那我呢?”阿玫表示惊讶——你不是有自由吗?东南西北对你不都是敞开的吗?他的目光摆脱了奥古斯特的目光,说:“芬芬什么都不属于自己,她的美丽也是给别人派用场的,这你都知道。”奥古斯特沉默下来。

阿祥来催场了。奥古斯特把自己带薰衣草香味的洁白手帕递给阿玫,让他擦掉为暗娼芬芬流在两腮上的泪。他以一种祖父的关爱语气说:“你知道阿陆的下场就好。”

那之后的两个礼拜,奥古斯特和阿玫都心照不宣,一字不提芬芬。但奥古斯特明白事情绝对没有完。事情的根在黑暗里伸向四面八方。他静悄悄却十分急促地做着离家出走的准备。处理日记,处理多年来收藏的一堆秘密信物。他同时还在起草两封很长的信,说服妻子和母亲,他多么不愿伤害她们。并要说服她们,把他的消失当作死亡来对待。死亡不应牵涉到一个人的道义、良知,因此接受他的死亡是方便她们,于她们有利。

一切大致就绪了,他在十一月初的这个傍晚来到阿玫的住处。阿玫住在一个腌卤店的阁楼上,进门就是床,出门就是楼梯。阿玫人却不在,留了个字条,说是他去海边了,在海边等他。阿玫这晚不唱戏。

奥古斯特赶到阿玫说的那个海边,却看见芬芬等在那里。按说芬芬是不被允许独自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的。海边肯定远远逾越了芬芬那看不见的牢狱之墙。芬芬穿一身醒目的橙红旗袍,短发收拢在一个极大的假发髻里。芬芬鲜艳醒目,可以去做航标了。芬芬告诉他,阿玫去买便当了,他们三人将在海滩上吃晚餐。这样的时分在海滩上野餐,奥古斯特感到非常蹊跷。最令他吃惊的还不止于此:芬芬主动给了他一个结实无比的拥抱之后,一只胳膊就留在他的臂弯里。芬芬的肢体贴着他,如同绷带贴着伤口,动或不动都是那种不适的敏感。他很快发现,自己竟与芬芬手挽手在进进退退的海水边散起步来。芬芬不时怨着风大天冷,肉乎乎暖洋洋地贴在他身上。奥古斯特看清她旗袍边沿的图案是细小晶莹的珠子拼出的。他纳闷芬芬怎么把如此盛装穿到海边来了。

半小时后,奥古斯特和芬芬走回来。他突然发现沙滩上除了他和芬芬的足迹之外,有了第三个人的足迹,但绝不是阿玫的足迹。奥古斯特能够识别阿玫留下的任何形式的踪影。奥古斯特迅速地思考,事情究竟怎样了。天已经很暗了,海变得凶残起来。奥古斯特断定,第三个人一定在附近。

就在这时,芬芬说:“你知道阿陆的故事吗?”

她身体更加一团肉地贴上来。她见他在假装没听见。

芬芬说:“阿玫说,只有你知道,是什么原因世上就没阿陆这人了。”

奥古斯特想,阿玫不是说他弄清阿陆的下场了吗?谁在撒谎?撒这个谎是什么意思呢?他对芬芬说:“等阿玫来了我再讲。”阿陆的故事若好好讲,应该是很曲折的。

一直到海完全成了黑色,阿玫都没来。奥古斯特把芬芬送到公寓门口。芬芬说她最怕这个时间独自上楼梯。他只得送她上了三层楼。芬芬用钥匙打开门。门开得只够她把自己揉进去。奥古斯特怀疑里面有个人。他说他又饿又渴,能否进去喝杯水。芬芬笑着道歉:“太晚了,改天好吗?”奥古斯特下楼时心里的疑团解开了:芬芬房里绝对有个人。

奥古斯特的尸首是第二天清晨四点被发现的。匕首是从背后来的,刺得很利落,因此奥古斯特的面部表情相当宁静,连密布的皱纹也平展许多。这个地段离唐人街不远,却是个高级住宅区,清一色的白种人。一年前有个男人带一个姑娘来租房,房东太太一见姑娘是中国人,马上说她无房出租。后来房东太太把房租涨了一倍,让那个叫芬芬的中国姑娘住了进来。据说这个高级住宅区在奥古斯特发生不幸之前,有五十六年的绝对太平无事。

我想,怪不得阿陆的故事没人知道,唯一知道它的人死了。

我问老人温约翰:“阿玫呢?”

老人说:“阿玫唱戏唱到他从会计学校毕业,真的就混入了穿西服打领带的金融区人群。”

老人很狡猾,他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我不得不挑破了。我说:“按说芬芬的主子应该对阿玫下手,因为芬芬真正的姘头是阿玫。”

老人说:“你怎么知道是芬芬的主子?也许是阿玫的主子呢?”他老谋深算地看我一会儿,又说,“你还是没跟上。”

“没跟上”在英文中的意思是“没弄懂”。

我看看表,早已过了闭馆时间。我赶忙请老人给我办借书手续。温约翰却不慌不忙,一笔一画在借书表格里填写。我留意到他的手。这是双被长久珍重的手,和他整个形象不同龄。我说:“能让我再看一眼阿玫那张照片吗?”老人一愣,说:“我给你看过他那张半身照?”我说当然。他说:“我怎么会把它给你看的呢……”

我终于为阿陆想出了合理的结局。他和一位富有的白人姑娘恋爱上了。这犯王法的爱情发展到难解难分的一天,私奔便成了唯一的出路。白人姑娘才十五岁,身上怀着十九岁的阿陆的胎儿。两个年轻人完全沉迷在这恋爱的悲剧因素和叛逆感中。在很远很远的一个海滩上,出现了一具风华正茂的尸体。那个地方离旧金山有九十多里,极偏僻,因此唐人街没有一个人知道阿陆被杀害的事。唐人街的人只当是从来没有一个阿陆。遭了谋害的阿陆,被马车载到九十多里外的海滩,再被抛弃。凶手是白人姑娘的父亲雇来的。但也不排除另一种可能,凶手是暗恋(或许明恋)阿陆的一个(亦可能多个)白人男子。这个结局我怎样努力都难以使它圆满。它总有不少漏洞。

一天下午,我在唐人街碰到一个十六七岁的东方男孩子。他从我身边一擦而过。我突然觉得他似曾相识。我转身跟上他,叫住他,问他可知道某某食铺的方位。他指给我方向。纯正的英语,嗓音十分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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