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性的草地(39)

人们将它捆了,拴在帐篷支柱上。狗食盆里盛满食物,放到它跟前。要吃,可以,不能吃家饭屙野屎。但人们到晚上发现姆姆一整天不吃不喝,眼睛总痴呆无神地望着远处某个地方。白天它用绝食静坐来抗议,夜里便发出种种怪叫。所有人都让它折磨得一夜不眠。第二天一早,人们全怒不可遏地对它又打又踢,它却不吭气了,沉默地紧缩身子,样儿既倔强又谦卑。

“放了它放了它,让它滚得远远的,永远不准它再回到这里。”绳索刚松开,姆姆撒腿便跑。一直跑,最后消失在远处一个草垛后面。人们在草垛里发现姆姆的秘密老巢。

姆姆正给两只身份不明的小东西喂奶。姆姆知道躲不过去了,索性安然,要打要杀请便。人们对它们指指点点,它干脆闭上眼。

有人突然锐声叫道:“好,这两个小崽子恐怕不是狗!……有点像狼!”

有人说:“胡扯胡扯,姆姆是条老狗了,难道连狼跟狗都不分?”

“那它从哪整来这两个崽儿,未必这点时间又整大了肚子,下了一窝?你们看,怎么拨弄它俩都不叫,是狗就会叫。”

“姆姆,它们到底是什么东西,只有你晓得了。你一把岁数了,若干出引狼入室的事,可是白做一世狗,白活一辈子。”

人们断断想不到,与狼征战一生的老狗姆姆正在引狼入室。它屈服于母性,用自己的乳汁哺育仇敌之后。这是善是恶还是蠢,连它自己也不能判断。它自食其果的日子不远了。姆姆永远不会被同类原谅,它与狼私通,将遭到整个狗族的抛弃。它站在狼穴里,当两只小狼战战兢兢向它仰脸张嘴时,它已在一瞬间把自己可悲又可耻的唯一下场想过了。

大概它叼过头一只狼崽,在杀害它之后沾了它的气味,于是两只狼崽嗅嗅它的嘴,便立刻拱进它的怀里。见狼崽毫不见外地吮着它的乳,它竟被深深打动了。待人们议论着疑惑着离去后,姆姆想,它生产了一辈子狗,每条狗都是剿灭狼的精良武器;但它最终却哺养了狼。它感到,作为狗,它是叛徒;作为母亲,它无可指责。它情愿在奇耻大辱中,在大罪大罚中,通过乳汁,将一种本性输入到另一种本性中去。

很久很久以后,一条老得可怖的母狗在荒原上走。它想,它以身试法,世界还是不容它。

然而外出十个月的叔叔刚回来便马上盯住姆姆身后的两只畜生。他一眼看透了它们,这是两头狼。“千真万确,是狼!我跟狼做了半世冤家,连死对头也不认得吗?你们好哇,姆勒子们,居然跟狼过到一块去了。”叔叔往腰里摸,在摸出枪的同时子弹已上膛。

“它们是姆姆养的,姆姆咋会养狼!”她们集体求情。“再说,再说它们如果是狼,肯定会吃我们的娃儿。”叔叔枪口垂下来:“娃儿?!”他看着她们:“谁家娃儿?!”他一步迈进帐篷的同时,看见暗影中有个赤裸的棕黑婴儿,不哭不笑,用老熟人的目光瞅着他。

他感觉他离开了十个月,一切都变得太厉害。张红李红赵红走了,换了张平李平王平。然而,个个女子都变得他不敢辨认,她们上马下马那样随便,甚至带几分油滑;她们再也不是各有各的步态,而一律跨着懒洋洋的大步,似乎懂得了在偌大的草地上该节约步子,两步并一步或三步并两步;她们的目光随便投向哪儿都能一眼看穿;她们有时倒骑马,有时偏坐在马背上跷着二郎腿打盹。无论再近的距离,她们相互间讲话也粗气大嗓;她们喜欢敞开棉袄纽扣,喜欢把棉帽压到眉毛而让后脑勺露出,完全学着那些男牧工班的老痞子;她们使起柯丹那条会自行扭动的老皮鞭也像柯丹那样击得准;她们打起口哨比男人更婉转、更俏皮、更刺耳、更流气;她们讲起某公马被骟,某母马发情,某马驹是谁跟谁交配的杂种时毫不脸红避讳;她们还学会了喝酒,偶尔也抢柯丹的烟袋抽几口。有了这全套功夫,她们在草地上就算站住了脚。行了,从此不用对她们太费心,她们已成了真格的牧马人。变得太多了,甚至变出个一百四十一天的孩子。他心烦意乱地跨出帐篷。

在帐篷外转了半圈,忽见一个陌生人扒在帐篷上,既像窥视又像窃听。叔叔悄悄跟在他身后。这人在此处扒一会儿,又扒到彼处,几乎围着帐篷扒了个遍。叔叔无声无息地走近一些,发现陌生人正在修补帐篷。过一会儿,又见他走到那几匹骑马跟前,解下匹马。这人走路腿很不灵便,上马不靠镫子,而是撑着一根木杖往上一跃。

叔叔骑上另一匹马,跟踪上去。一直跟了几十里,前面出现一群马,陌生人才发现身后的跟踪者。

叔叔严阵以待地逼视他。陌生人转过脸,瘦脸红得发黑,皱巴巴的。白牙齿闪了闪,用沙哑低沉的嗓音叫道:“指导员!”他纳闷极了,这陌生人怎么会如此亲切地叫他。

他踌躇片刻,跑上去,低声而严厉地问道:“你是谁?”

陌生人用完全陌生的嗓音说:“你怎么啦,指导员?”他摘下破旧的军帽,露出婆娑的乌发。原来是个女人。她温和地笑笑:“听说你刚从自治州学习回来,马上就到牧点来视察呀?”

他用更低的声音再次问:“你是谁?!”

她立刻抿上嘴,奇怪地瞪着他。过会儿她说:“你真能开玩笑啊,指导员同志!”她打一下马,向前跑去。

叔叔气得狂喊:“你到底是谁?!”

她远远回过头,眼神那样宁静。这才使他突然认出这个陌生的瘦高个女子原来是沈红霞。后来他听别人说,自从丢了红马,沈红霞的嗓子完全变了。因为在红马丢失后的那些天里,她一天到晚骑着马四处跑,整整喊了一个月。最后,一听她那嘶哑的“哦嗬”声,所有人都会不知不觉落泪。于是这个步履蹒跚、不断长高、声音低哑的沈红霞就变得陌生了。在叔叔看来,唯一不变的就是小点儿。

她站在那里,似笑似嗔,仿佛在原地等了他十个月,连站的地方都一点没变。

阔别草地十个月的叔叔回来了。草地还那样。走啊走啊还是那样——没有足迹,没有影子。

却有人在这里等他。

E卷(上)

雪彻底溶化了。草地上到处都在稀里哗啦地流、淌、涌,布满纵横交错的临时溪流。他看见她站在老地方,十个月过去,失算的是他。本以为十个月足以使她的倩影消失,然而,她在那儿。出生入死的勇士叔叔,头一次尝到被劫道的滋味。

她似乎潜心地在观察马饮水的神姿。马饮水是很美的,纤长柔韧的脖颈给人一种静止的舞蹈感,浑身线条都拉长了,松弛了,变得柔软。假如你心里有伤感心里有鬼,它咂咂的轻饮似乎在舔你的血或污迹;假如说草原不能说明它自身,那么只添一匹酣饮的马,就使草原的概念明确了。它是草原最传神的说明。换言之,若从草原本身汲取一小块儿,你不会承认这一小块儿便是草原。但当你看到这匹饮水的马,即使去掉与它相关的背景,你会承认,它就是草原。草原的本质完全能通过这个非草原的活物来体现。

我想说的是,叔叔对草原的理解是极深的,甚至很有灵感。何况马身边立着一位婷婷的少女,草原成了神话。

叔叔在几里外就认出她来,他是信命的。他觉得这妙不可言的少女原地不动地等他总是不妙。他想,得设法绕过去。像上次一样毫不留情地冲过她的关卡。就在这时,她扭过身。叔叔想,逃不了啦!你这莽汉,蠢东西,你明明能够及早躲开她,你自找,你鬼使神差地直冲她跑过来。他下了马,也让他的马饮水。

“回来啦,指导员。早听说你要回来。”她说。黑雨帽里,银灰的脸一成不变。叔叔理想中的少女该是粉红或洁白的,这里却跑来一张银灰的脸。他相信,有这样的脸色就绝不会一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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