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短篇小说(59)

「这位先生你当啦。」

「给写吧。」

「好咧——油旧破孔光板老袄一件,虫吃鼠咬缺襟短袖少钮无扣……」

「掌柜的,我这是羊羔子皮袄呀——」

「得咧,赎的时候就给你这东西行了吧?」

「可也别损得利害。」

「才一両的货色。」

「一両?二両吧?我这皮袄可是好货,若非急用——」

「少当少赎少花利钱,这是为客人好。看是急用才行方便,这样的破衣我们还得给你打包保管防虫防潮呢。」

阿峰每日工作单调、琐碎,但井井有条十分仔细,成交一笔,算作一号,层层手续,收当以后,又忙折迭打包打卷插牌穿号填明品名分类……便入库。

大门二门后院,有储存金银、珠宝、皮货、铜器、木器、钟表、文物等库房。以坚实大砖砌成,每晚,阿峰负责巡查、上锁。

最爱打烊后清点来货的一段时间。

他爱看书看画看一切有文字之物,所以浸淫在这库房,也见过好货,看得杂也日有心得。若非家贫还遭旱,走投无路,也不会投靠这表舅舅,说是远房亲戚,只供食宿拿他当廉价劳工使唤,还日夜提醒:

「在我这当铺干活学得技艺,一年抵人家三年,增见闻,长知识。你多读书识货,是个人内涵,可不考个功名,也没多大出息。」

——没出息?

活该跟在他屁股后头唯唯诺诺?好不气馁。

就等一个机会。

某日,机会来了——他要在很久以后,才明白这是他的「踏脚石」,亦间接的「暴富」之道。

当时只道是个「旁人」,人微言轻,谁知后果?

「阿峰你跟我是唯一活路了。」总记得于掌柜这句看扁了他的狠话:「这手好字龙飞凤舞,也不致埋没了。」

那日,于掌柜竟没让他写当票清单,也没羞辱当物的客人。原来他不是来典当,是来做买卖。

「掌柜的,我们也有多年不见了。」

「都七八年了。」于掌柜问:「三哥你在哪发财?」

「老本行。」朱三道。

「你以前跑来的好些珠宝玉石,脱手不难,都满意。后来不见还道你改行高升了。」

「是成家了。」朱三笑:「住城郊,那头有房子,而且近着丈人家,他买卖好玉,手上的货比谁都精,是『真』品也是『珍』品,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透着神秘,他掏出一件玉蝉:「这琀是葬玉,瞧,皮带血沁,翻过来背色还红艳,没斑没点,好东西吧!」

古人认为玉有特别功效,以玉殓葬,施覆于遗体各部位可加以保护,玉有灵气,温润防腐,「金玉在九窍,则死人为不朽。」

于掌柜把他延入客房,在灯下审视一番:

「玉衣、玉握、玉琀、玉塞、玉枕、玄璧……都属葬玉,但玉琀色妍,这件倒是难得。」

「掌柜的,」阿峰问:「玉亦塞嘴里,何以称琀?」

「玉塞指塞窍之玉,双目、双耳、鼻孔、嘴、肛门和生殖器这些孔洞,可防止精气外逸而使尸体不朽——玉琀是含在嘴里的精美小件,不一样。」又对朱三一笑:「我这小亲戚就是见得世面少。」

又问:

「开价若何?」

「此『血玉』葬时嘴里一口精气附之,且经年月,血透成沁,鲜妍华丽。本身是和田白玉——」

「兄弟你我亦会家子,这白玉并非极优之质,蝉刻亦简洁,雕工尚好——是它的血沁提升了身价。」

「真人面前不打诳,对,贵在血沁。可掌柜你瞧仔细,没打孔眼的,出土之物,铜沁铁沁土沁汞沁,比不上血沁——好,我要三千両,少了不卖。」

「三哥别开玩笑。」于掌柜不动声色:「小号哪出得起?」

「那只好奔不相熟的了——」

「别急,这玉琀咱买不上,可卖得上。要不先搁我处,找个主儿,代你说项。」

城中巨富亦有向朝奉征求稀世奇珍古董文物。于掌柜灵机一触:「我找到正主儿,又慷慨收了,就提成吧。」

商议了一阵。阿峰旁听着,最后二人同意:

「若得三千両,提三百両;得二千両,提二百両;得一千両,提一百両。低于一千両就不卖了。货银两讫马上提成,不拖不欠。」

果然是爽快生意人。

瞅那朱三,是渴望早日脱手兑现的。他是貌「缓」心「急」。

翌日傍晚于掌柜只带阿峰到钱家。

进门,家丁延入。

婢女抱着猫走过进后院。不知如何,那猫遇着两位,不是陌生人,来过的,竟发出凄厉惊恐之声,一下子毛发竖起,陡地暴胖一倍似地,还急急逃窜。

「秋月,你这猫干啥?见鬼了?先追上安置好,别吓坏二小姐。」

「就是,从来没见过牠汗毛直竖的,不是急病吧?」婢女忙追猫去。

二人见过钱老爷。这不比以前买卖。他听了,只用右手盘熟,放在灯下透看,又放鼻端嗅嗅,再里外上下细察。状似验货,诸般造作,可见财大气粗却未必「懂」玉。

于掌柜心里有数:

「我把玉琀先放老爷处,慢慢把玩,玩得灵气相通,人玉合一,便是天意。」

又道:

「三千両银子,没高开,可交识者一验。难得血玉,毋须多言。」放长线钓大鱼好提成。

此时,忽闻犬声。

那不是「吠叫」,而是一阵咽喉间强抑不住的呜咽、哀鸣。

钱老爷一怔,骂:

「老王你那头黄狗没喂饱么?叫得多难听!」

阿峰诧异,对,难听得很,像哭……

告辞以后,阿峰心中纳闷。

那是什么「血玉」?难道带着邪气邪灵?

「掌柜的——」问远房表舅舅。识相的他一直称他「掌柜的」,以示不会攀亲带故公私不分。其实二人亦无太大情份,不过互相利用。

「说。」

「那『血玉』会不会是假的?或有点不对劲?」

「是真的。」于掌柜恃老卖老斩钉截铁:「玉,我见识多了,那血沁不能冒充,要是使了化学药水来浸煮造假,定泛『贼光』。红草染玉,用手盘久了温热了便脱色。而且这两个方法,血沁都没浓淡变化,也无彩。朱三的『血玉』是埋在土里陪葬,长期受尸水铁质和地下的水土金属渗透染成,原色。」

「我们问问出处可好?」他担忧:「若买卖出漏子,同伙亦招罪。」

「英雄莫问出处,古物也莫问出处,这是老行规。」他有点嫌烦:「多问,表示我眼光不够,分不出真假。」又教训:「等你修炼到我这份上,就能一目了然。」

阿峰受了奚落。自是不甘。他虽不算「行家」,但到底日夜浸淫,吸收知识。你不教我,总不能小觑。

死人嘴里含着的东西?尸水沁染艳丽的红晕血丝……

有「生命」的玉?

他满腹疑团。

第一,他觉着这血玉的「气」不正;第二,何以这个晚上出现诡异情状?猫狗未必冲他和于掌柜发飙。「阜才当」也算大号,到过富户,当然曾来钱家大宅,也卖过断当的黑珍珠串给老爷。

唔,想那畜牲并非「怕生」,而是「怕死」——一定冲那血玉而来。

长辈不聊了,自讨没趣。寄人篱下就是这样,不得不低头忍气。他耳畔犹有黄狗呜咽的怪声,不只像哭,更像哭祭。

都说猫狗对异象格外灵敏。

于掌柜伸手劈他头脸:

「还呆着!我以前跟钱老爷做买卖,他挑货,次货不要,珍珠颗粒小的也瞧不上眼,大户只求合眼缘,不吝腰间钱。这回他心动了,你说玉不对劲?胳膊往外弯?别忘了我们可分提成——」

又嘀咕:

「坏我买卖决不收留你!想想,举手之劳就二三百两!」

阿峰一言不发。

心忖:「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而且人望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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