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短篇小说(60)

他决定单独行动查个水落石出。

见朱三,先报喜讯:

「我们当家掌柜的找到主儿了,买家一见十分中意。他还问,有没有好货?下回你交我代带上,生意又添一桩。」

补充一下免他起疑:

「我先来探问,你有才告知。有吗?别误了时机。」

朱三沉吟:

「有是有——可不知能不能?也不知时日——这样吧,过两天我回话。」

看来他也心动了。

就是要套他,追查一下货源。

当晚朱三匆匆上路了。阿峰尾随。见朝城郊方向,记得他说过的住处,想是回家取货?但又没回家门,反而到了不远的东面一户,叩门即入。应是丈人家。

这家院子奇大,不种花草,只见坟丘。

数一数,有六个——不,五个。其中一个已挖掘,顿成空坑。

怪了,那有人在自家院中堆坟建墓的?究竟埋的什么?莫非杀了人,由尸体养玉?若是,太过心狠手辣了,不由得寒气袭人。又想,都是小人物老百姓,庸碌胆小,不似下毒手的歹徒。

真是一个谜。

阿峰闪身躲过一旁偷看。他们连这点警觉性也欠奉。只听得朱三对老丈人说:

「还有货么?多起一块。」

「不行,才七年。」丈人道:「那天说急用还债,给你的玉有十年,勉强熟了。」

「才差两三年,看不出的。」

「可是不透呀。」丈人倒是蛮执着的:「得『养』。若未熟,欠火候,血沁未达玉心,卖不到好价钱。还是再等一下子。」

「已经有主儿要看货了。不赚白不赚!」

说着径自跑去翻泥挖土的,财迷心窍之状。

丈人也有点犹豫了。

咱家养玉,不过求财。又非玩玉,玩物丧志。再说,买卖货银两讫,双方清了,亦不留名——养好的玉可吃不吃,天打雷劈……

想想,也是。不过还是先拦着朱三:

「等等。别忘了高人指示,起一个,补一个;挖一个,填一个。乱了数目不行!」

「丈人你老听江湖术士胡言 ——他说六个就六个?一个也不能多?我看你有土就埋,有玉就养,成了个『玉场』,足够吃十辈子。」

「做人不能这样。」丈人吩咐:「老伴去着秀萍牵过来。先填这坑再起玉。」

未几人齐了,就这一家四口子——朱三的妻子还牵来一头硕大黄狗,长得壮健,血气足又忠心,看来已在他家熟络,成家犬。一直摇着尾巴向主人欢迎,十分亲切。不虞有诈,乐得很呢。

阿峰看到这黄狗,心中一动 ——但牠的嗅觉太灵了,知有陌生人气息,便当空狂吠。护主呢。

「真邪乎!」老丈人皱眉:「咋的没命地叫?是预知自己运程么?从前没试过——」

「别理了,伸头一刀缩脖子也一刀,是命。」

二人合力镇住黄狗,互视一眼,甚有默契。先向屋里问道:

「你俩准备好了吗?」

妻子秀萍和丈母娘道:

「来了,来了。」

「快!狗要疯了,不能等了——」

男人干的是粗活。那幼活是啥?

妻子和丈母娘在屋里,先把一块羊脂白玉就烛火给烧热了,竹夹子夹过来。男人把黄狗压住,小木棍儿撑住撬开口,女人把滚烫的玉块精心细致戳进去。热玉在喉间冷缩,吸了牠一口精气,急现极微细的肌理裂纹,虽看不出也没机会看到,此乃经验推理。这事儿干过多遍,玉出土便知。下回可加改善控制,技艺日精。

且不管那玉藏身之体,男人合力把黄狗的嘴巴颈脖,用铁线一圈一圈给牢牢绕上,封住。牠不但动弹不得,还有口难吠,只剩喉头呜咽,如泣如诉……

那玉迅速融入体内成为一部分。狗,也挣扎乏力了。奄奄一息,不让死。一如既往,一家子熟练技工,合力让黄狗活活埋在那土坑里。

他们算得准确:得活埋,不能早早憋死牠。图血鲜。

泥土一把一把铺上去,填满、压紧——那畜牲狗命,自此刻开始,为「养」一块极品「血玉」而牺牲了。也许是成全。

三五七年未成气候,十年廿年卅年才出好货才含精光艳沁。如酒,愈陈愈醇。这是世世代代的经营,也是世世代代的秘密。只因无子,才会让秀萍的男人朱三插手。亦天意,才会无子。朱三亦然。

那血玉经了岁月,益发红艳,成为上等人家把玩的奇珍……

阿峰明白了。

为什么猫会惊恐,黄狗哀鸣。物伤其类,只有牠们感应而悲痛。

四人一边填土,之后在另一边挖掘「出土文物」。

丈人不忘人生哲理:

「生财要有道,不能贪,贪多嚼不烂,报在子孙身。风水先生说六六无穷,就依他叮嘱——有度,懂得节制,水土不耗损,即养之有道。」

看来有他的「歪理」。

江湖术士的一点节制——到底得杀生,不应放纵为之,必得「恐吓」,限量,谈因果报应,为旁门左道润饰。

阿峰回到「阜才当」,把今晚所见所闻沉淀一下,才决定下一着该怎办?

「玉是真玉,血是真血 ——不过那是狗血,狗血所沁如何分辨?告知表舅舅于掌柜,他索性不带我去,亦起戒心,怕某日揭发。从此更不信任,防着我,岂有前程?」

区区一家当铺,不过如是。

「葬玉」的真相,还是报予对自己有利之一方知悉。

阿峰背着于掌柜,求见钱老爷,他认不得那晚的小子。

阿峰道:「我向老爷道出真相,是瞧不过去,不想小人蒙骗敛财,老爷成了冤大头。」

再观脸色:

「和盘托出,立定主意与老爷交个玉缘罢了。请勿告知我当家的——唉,此番作为虽属正义,但亦亏欠了掌柜,想他那『阜才当』容不下我。此后得彷徨何处落脚。唉——」

当然,那血玉后来给退了,而于掌柜和朱三的财路也断了—— 他们尔虞我诈,目的不外求财。一个有货一个有门路,明明是真正的血实在的血沁呀,没作假,专家也证明是珍品。

可主儿不上当。

大财主留下两三千两没什么大不了,可对阿峰而言意义重大。

藉此良机,成为「踏脚石」。

他告别了当铺大门的牌匾、高高的柜台、各种检点核对的印章、当票、库房的大砖、通风的天窗、货架旁的长梯高櫈、大铁锁、大门栓……他看过的书簿字画文物。差不多了,再没可学习的东西了。

求谋数百两只浅水池子,怎比得豪门大户深不可测?藏书千万奇珍无数。钱老爷信任他「博学多才」,看中他「善解人意」,甚至「大义灭亲」,加以栽培:

「来我家当个书友食客,上至天文下至地理,聊聊读书心得……」

正中下怀。

财主有钱,没墨水。

自己有点心得,他不会亏待。人总得由这个阶梯,跳到那个阶梯,不能走回头路。

——他悟了:玉得「养」,人也要「养」。就算是为人养志养识养情趣,为他人作嫁衣裳,自己又怎会一无所得?

回想当初投靠于掌柜,开店挂招幌,那是典当业以「钱串」为设计的特殊招幌。挂时要求格外小心。总有人叱喝他:

「阿峰你这小子留点神,这招幌是生计,是钱,不得落地,否则就晦气了!」

都讨吉利的口彩,都为招财进宝战战兢兢。人有旦夕祸福,世事浮沉才促进这个行业兴旺。

他见了世面,心生壮志。跟钱家上下和那头黄狗混熟了,摸透了,全靠牠的灵动指引呢。

「你的命好,牠的命歹。」阿峰拍拍牠的头扫扫脖上黄毛:「同是狗,亦天渊之别。」

人亦一样。

我就不信,凭我的机智和胆识,不能空手套个几千两自立门户去!

眼界开了。

谁甘心一生当个寄人篱下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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