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命去死(21)

「靠贏家施捨,輸家多灌進兩分沒什麼。」布蘭特淡淡將球傳給隊友。

倒數再度開始。

最後的決鬥了。

對湖人隊來說,這一場比賽過後,他們將把總冠軍戒指戴上。

對活塞隊來說,無論如何都要將下一場比賽帶回底特律,打第六場勝負!

「貼上去!貼上去!」活塞隊總教頭淒厲大叫。

十秒。

九秒。

八秒。

全場觀眾不約而同起立鼓掌。

波里斯基跟控衛同伴像三明治一樣,死命夾住持球的湖人隊控衛。

「把球拿穩!把球拿穩就好!」湖人隊總教練也跟著激動起來。

七秒。

六秒。

五秒。

上帝今晚沒有站在湖人隊的肩膀上。

四秒。

球被拍掉了。

「!」布蘭特閃電般追著無主的球。

三秒。

波里斯基左手架開布蘭特,右手將球抓住。

同時躍起。

一道黑,一道白。

半空中,兩個全聯盟最受矚目的頂級巨星身影相疊。

兩秒。

「休想得逞!」布蘭特的表情說明了一切。

「……」波里斯基露出詭異的笑。

球不在波里斯基的手上。

一秒。

——波里斯基,真不愧是號稱全聯盟「眼角餘光最廣的男人」。

站在三分線外的射手艾德,穩穩接到了從黑白對決中突圍而出的傳球。

零秒出手。

今晚手氣奇差、投七中零的艾德,零秒出手後自動停格在最後的姿勢。

全場鴉雀無聲。

隨著哨聲揚起的尾音,球在半空中劃出一道讓所有人十指遮臉的軌跡。

——凌厲地刷破網。

沒有延長賽,多出的是遠離洛杉磯的第六戰。或許還有第七戰,誰知道?

滿地的嘆息聲中,活塞隊全體隊員狠狠衝抱在一起。

波里斯基跟艾德被隊員簇擁著,被英雄式地亂七八糟推擠著。

「等等。」布蘭特推開現場記者的麥克風,面無表情地走向一片瘋狂的活塞隊。

他瞪著波里斯基。

波里斯基避開布蘭特眼神裡古怪的指控,淡淡笑道:「底特律見。」

「我說,你這個死人。」布蘭特瞪著波里斯基:「你在這裡打什麼球?」

布蘭特說這句話的時候,記者正好跟了上來。

波里斯基怔住了,活塞隊其他隊友也怔住了。

「我是死人?你憑什麼這麼說?」波里斯基嗤之以鼻,但表情已不對勁。

「就憑你一點汗也沒流。」布蘭特扠著腰。

布蘭特沒說的是,他沒辦法從波里斯基的眼睛裡看出任何動作的蛛絲馬跡,完完全全,一點跡象都無法掌握。那絕對不是活人的眼神——布蘭特很肯定。

麥克風神不知鬼不覺放在布蘭特的嘴角,攝影記者也早就跟上。

球場上方的立體大螢幕將兩球星的對峙畫面放大,全場譁然。

「我沒流汗?」波里斯基冷笑,拍拍身上的汗水:「那這些是什麼?」

「少來,你一滴汗都沒流,那些是你隊友剛剛擁抱你、無意間擦在你身上的。」布蘭特越說越大聲:「還有,整場球打下來,大家都累到快走不動,你卻完全沒有喘氣,一點喘氣都沒有!你這不是死了,是什麼!」

「別輸了就找藉口,底特律見。」波里斯基也跟著大聲起來。

但波里斯基發現了,自己的隊友不約而同向後退了一步。兩步。

波里斯基一個人孤零零站在球場中央,接受全場觀眾嚴厲的注視。

布蘭特的眼神壓得他完全無法回應。

「為了證明你的清白,我們可以聽聽你的心跳聲嗎?」

問歸問,記者立刻將麥克風放在波里斯基的胸口上。

「……」波里斯基閉上眼睛。

終於到了這一刻了嗎?

從小就喜歡打籃球,自他學會自己綁鞋帶的那一天,波里斯基就到處在大街小巷裡尋找可以挑一下的對手,從這一條街尬到第十條街、第一百條街,很快就找不到旗鼓相當的對手。因為他誕生的國家,是德國,一個用腳追球的大國。

幸好在波里斯基逐漸露出疲態的時候,被來自美國的球探選中。

第一輪第十七順位。

遠從德國來到這個籃球聖地打球,已經五年。

三十二歲,很年輕,但以籃球的計算方式,熱力四射的巔峰期將慢慢遠離。

但波里斯基很快樂,這裡特變態,遍地都是超級又更超級的好手。

一不留神球就會被抄走。手張得不夠開就會被人輕鬆切過。跳得稍微低了些就準備被蓋火鍋。根本沒有碰到對方對方卻煞有其事地摔在地上、久久站不起來。衝進禁區動不動就有種撞牆自殺的錯覺——這些黑傢伙才不怕像他這樣的瘦白鬼的衝撞。

「太有趣了,不是嗎?」每天晚上波里斯基都帶著苦笑睡著。

到了第三年才開竅,波里斯基用自己的生存之道大展身手,抄截排名全聯盟第一,助攻全聯盟第三,得分全聯盟第十。兩度入選年度第一隊的控球後衛,連續兩年都帶領球隊殺進東區冠軍賽,可惜都以些微差距鎩羽而歸。

今年,他終於帶領活塞隊重返聯盟總冠軍賽。

但就在總冠軍賽的前一天,波里斯基的人生迅速快轉,直奔盡頭。

怎麼辦?不怎麼辦。

波里斯基一如往常穿上球衣,繫緊鞋帶,打了幾場好球。

他跟眼前這個質疑他、指控他的超級球星纏鬥得淋漓盡致,實在是……

果然也只有這個棋逢敵手的天才,可以在激烈的交手中發現他的異常。

沒有心跳聲。

麥克風並沒有傳來應有的怦怦跳動。

球場上方时大螢幕裡,波里斯基沉默闔眼的模樣說明了一切。

全場憤怒高漲,咆哮聲如空襲的砲彈全數引爆。

「沒收比賽!這場不算!」

「改判!改判!湖人隊勝利!」

「太噁心了,把這個擾亂比賽的活死人驅逐出場!」

「砍掉他的手!再砍掉他的頭!」

「他到底打了幾場死人球!立刻將他送去焚化爐!」

「燒死他!再燒死這個侮辱籃球的死人一次!」

「滾出去!這裡不歡迎死人!」

無數沒喝完的可樂、啤酒、爆米花、熱狗統統往球場中間砸落,丟得全體活塞隊球員一身狼狽。波里斯基一個人站在湯汁淋漓的垃圾堆中,全身都掛了彩。

「……」他落寞地看著與他一路並肩作戰的隊友。

那些被觀眾砸了滿頭包的隊友卻投以憤怒、不諒解、憎恨的眼神。

還是不行嗎?

布蘭特原本怒氣沖沖的眼神,已變成高高在上的冷淡。

92:91的比分高高懸在記分板上。

幾個裁判聚在一起討論這場比賽的結果該怎麼算。

美國通過「活死人和平法」已經五年了。

全世界各地對活死人的安置與管理,也都陸陸續續通過相關的法案,活死人有自己適用的罪責,通常較活人嚴苛許多。有的國家允許活死人繼續擁有生前的所有財產、工作機會、婚姻關係等。有的國家則強制活死人居住在條件惡劣的限制區。有的國家甚至採取「強制灰飛煙滅」的終極作法——在美國的少數幾個州,也有類似的規定。

國情不同,文化差異,對活死人的觀感與意見出現重大分歧實在不奇怪。

但少數的共識裡,所有人都同意,死人不能跟活人共同競技運動,因為死人不會累,更不需要呼吸,可以完全不換氣在水裡衝完四百公尺自由式、滿不在乎節奏地跑上八百公尺,甚至一鼓作氣飆完全程馬拉松。

當然,也包括完全不怕受傷地在籃球場上衝撞。

對活人來說,死人在運動場上的存在是最大的野蠻。

不知是哪個機靈的記者將麥克風扔在波里斯基的臉上,他本能地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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