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147)

我不得不对九零后的审美深表怀疑。至少从照片上看,那小子黄头发,小眼睛,一副一辈子都睡不醒的样子,我真不知道“帅”字从何来。

更何况,葱油饼很值钱么?她舍不得的到底是什么?

“你恋爱过吗?”她表情不屑地说,“不过你长了副老姑婆样,那种没有他就活不下去的滋味你一定没有体会过吧。所以,你不会懂的。我说了也是白说。”

我从方律师桌上拿过一张白纸,一支笔,对她说道:“不说也行,你把那一两天和贱贱之间发生的事情经过都写在这上面。记住,要事实,不该写的千万不要乱写。”“你替我写。”她把纸推给我说,“我不会写字。”

“好吧。”我无奈地对她说,“你说,我写。”

她端坐到沙发上,咳嗽两声,开始:“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的白云,朵朵的白云下面飞着只只的小鸟,有一只小鸟的翅膀上,不小心粘上了一块口香糖,所以她飞不动,啪的一声,掉了下来,摔死了——咦,你怎么不记录?”

“继续,”我说,“我记有用的就好。”

“没了。”她凑近我跟我谈条件,“这样,如果你可以救他,你想我咋说我就咋说,如何?”

“怎么救?他确实做了错事,不仅我,方律师,你妈,任何人都救不了他。反倒是你,作伪证罪责难逃,你想清楚了。”

“我很不喜欢别人威胁我的。”她说

“看来你喜欢别人揍你。”我说,“别说我没提醒你,少管所的警察真的会打人。你吃饱了撑着硬要把自己往里面塞,谁都没办法。”

“你这么说,我才发现我饿了。”她眼光闪烁地说,“没吃饱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很好,这点耐心我还是有的,于是我问她:“想吃什么,我去替你买。”

她不信任地看我一眼,意思是“你有这么好?”但紧接着就像模像样地吩咐我:“麦当劳的辣鸡翅,要四对,再加个红豆派。当然有杯热可可最好不过。对了,钱找吴媚媚要,我没钱。”说完这些,洛丢丢忽然两眼放光地盯住我的胸口,我未反应过来,她已经伸出手一把拉住我挂在胸前的挂坠,夸张地喊道:“喂,这么有个性,一看就是男人的东西哦。好看死了,送给我吧!”

我把挂坠猛地从她手里夺回,起身把纸笔拍到桌面上:“给你半个小时,老老实实写,我去给你买完麦当劳回来收。”

她不满地嘟起嘴,眼睛仍好奇地看着我胸前那玩意。

“送我嘛。”她说,“送我我就什么都说。”

我真不知道该羡慕她还是轻视她,人命关天的事,在她看来不过是儿戏。本段文字百度不让发,大概内容就是马卓背诵了《刑法》中关于吸毒贩毒的处罚规定,以此来对洛丢丢施加压力,让她说出实话。

对未成年少女的唯一方法就是恐吓加威胁,包治百病。对这个神经兮兮不懂礼貌的洛丢丢尤其应该如此。

我背诵完,满意地看了她发白的小脸一眼,迅速走到门边,拉开门走了出去。2)

如果想要忘掉一种东西的存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一直在那里。

对我而言,胸口的挂坠就是这样。

我承认我很珍惜,因为那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纪念。有时我会天真地想,他的护身符,如果我好好保护,想必他也会过得不赖吧。那年冬天,当他像空气一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以后,我也曾经试图想要伸手抓住些什么,以此来告慰我单薄伤感的初恋。但很快我就发现这是一件不可取的事,他不会再回来,我的17岁不会再回来,往事不会再回来,甜蜜伤感统统都不会再回来。要来的永远只有一个又一个的明天,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喜不喜欢,每日清晨睁开眼,它都会准时地好脾气地再次降临。

多多少少有些遗憾的是,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些都只能是我一个人的,没有他参与的明天。

高三毕业那年我还去过艾叶镇,那个曾经在建设中的小花园早就面目全非,写着我名字的小木牌也早就不知道去了何方,四周除了青糙,一片荒芜。唯一还在的是夏花住过的那个房子,斑驳苍老,却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别有韵味。

厨房的门没锁,我推开门进去,灰尘簌簌地从屋顶掉落。灶台上的铁锅锈迹斑斑,我仿佛还能在空气中闻到中药奇异的香味。据我猜测,阿南和夏花就是在那年夏天分开的,除了那一次偶然的偷窥,我从不曾再见他们亲昵,当然也未曾听过他俩吵架。为了给他俩的爱情更多的发展空间,不至于让他觉得难堪,高三那年,我差不多都是在学校里度过。偶尔回趟家,也谈笑风生,绝口不提任何。在那些心照不宣的日子里,我虽然一直努力做一名局外人,但也清楚明白地知道他们一定是分手了,因为阿南又住回了家里,每天晚上都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很少出门,无心打理超市,再也不听邓丽君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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