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148)

我心里的感觉很怪,说不清楚到底是遗憾,还是释然。

那些日子他老的很快。我大一寒假回家过春节,感觉他已经换了一个人,头发半百,语速更慢。我给他买了维生素E片和深海鱼油,他并不埋怨我省吃省喝乱花钱,而是按药盒上的规定乖乖服下。

说穿了,全天下的失恋人都是一个样子,再痛不欲生也总有一天风轻云淡。所以,我并不是很担心阿南,我相信他会好起来,就像当年失去林果果。他日收拾一颗破碎的心,必定又是一条好汉。

时间是用于遗忘的最好的药片。

而卧,如果不是遇到那个脑残九零后洛丢丢,此时此刻胸口也绝不会想挂了块烙铁般地透不过气来吧。

我在律师事务所的走廊里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准备到休息室去喝杯咖啡稳定一下心情。推开门才发现屋内另有其人,我们互相都吓了一跳。她吓到可以是因为我的唐突,而我,则实在是因为她的美丽。

她并没有化妆,但皮肤很白,一袭黑衣,气质出众。我见过很多“美女”,但她真的很不一样,最重要的是,她眼角含泪,正拿纸巾轻拭,不知道为何事悲伤。

不过出入律师事务所的人,想必遇到的事都不会是什么顺心的事。

“对不起。”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您是等方律师吧,他很快就回。”

“你是马卓吧?”她站起身来,“我们通过电话。”

我惊讶。

“我是洛丢丢的妈妈。”她说。

我呆住。原来她竟然就是传说中的吴媚媚!关于洛丢丢的事,我们之前曾通过数次电话。但说实话,眼前的吴媚媚和我想象中那个还是差得太远。经验害死人,我一直以为身为富婆的她一定是体态丰满,珠圆玉润。却没想到她是如此年轻漂亮,水嫩鲜货,如果说她是洛丢丢的姐姐,我想十人中也有九人半对此深信不疑。

“这几天,丢丢的事真是麻烦你了。”她感激地对我说。

我的脸就要红了。其实说起来,我连方律师的助理都算不上,我只是一个小实习生,还在法学院念大三,因为师姐介绍,才可以得到这么一个实践的机会。我所能做的,真的太少太少了。

她小心翼翼地问我:“她看了那些东西怎么说,愿意配合吗?”

“为什么你不自己去问她?”我说,“她就在隔壁。”

“算了,还是别让她知道我在这里,她看到我,只会发脾气。”吴媚媚叹气。

老实说,我真没见过如此怕自己女儿的母亲。

我安慰她:“放心吧,她应该知道此事非同小可。”

她的表情看上去放松一一些些,但转瞬又很担心地说:“马小姐,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你。但是,我有一个不情之请,请千万不要跟丢丢透露,那些资料是从哪里来的,好不?”

“好。”我说。

看来美貌的确和智商成反比,反正如果我是洛丢丢,就是用脚趾头想我也知道这事是她干的。这种刻意的隐瞒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养女儿像你这样多好。”她又叹息,“我没这个命。”

她哪里知道,我也没有洛丢丢的命,因为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早就没有一个可以为我叹息的妈妈了。

她看着我幽幽地说:“不瞒你说马小姐,我真的是快要崩溃了。每天呆在家里都担惊受怕,不知熬她忽然间会闯什么祸出来。你说这一次居然跟毒品有关,不是要命么!她要真有什么事,我也不想活了,我们母女俩不如一起绑了去见阎王,反倒落得个轻松快活!”她一面说一面用那双大眼睛盯着我,真是楚楚动人,我暗自无聊地想,不知道这世间有几个男人能抵抗得了这种眼神。

我笑:“哪有那么严重。不过吴女士,你有没有想过,要了解自己的女儿,不一定非要用

私人真探的。”

当着她的面叫她女士真需要勇气,她看上去确实,真的,太太年轻了。

“我实在没法子。”她苍白地辩解。

“你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吗?”我问她。

“红,黄?”她摇摇头说,“她就喜欢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我猜她喜欢宝蓝色。因为她身上最重要的东西都是宝蓝色的。”

“是吗?那我还真没发现。”吴媚媚说。

“那你知道她喜欢听谁唱歌吗?”我又问。

“周杰伦?”她说完又摇摇头说,“她哪有闲情雅致听什么歌,整天就是疯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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