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163)

犹豫?

在他的字典里,有这个词么?!还是因为什么我所不明了的关乎时间或者关乎别人的理由,让他学会了犹豫?一想到这个,我的眼泪就快要下来了,我用全身的力气推开了他,跌跌撞撞地往小区外面冲去,我跑得很快,他好不容易才追上我,那时候我正穿过马路,他从后面拉住了我。我们俩就站在马路中央对视,车辆不满地按着喇叭从我们身边疾驰而过。

“跟我走,”他说,“马小羊。”

“为什么?”我刚问出这个啥问题,他已经招停一辆正好经过的出租,拦腰抱起我,硬把我塞进了出租车。

我没有防御的能力,似乎在旁的事情上反应越快,到他这里,就会变得越迟钝。那种病叫什么来着?没错,差时症。

虽然他看上去文质彬彬到令我不敢相认,居然还穿西装出来吓人,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他。他决定了的事情,不允许你有任何反抗,既然知道反抗无意义,我索性安下心来,任他把我的头按到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让他带我去他想去的地方。

此时此刻,若他是一条河,我就是失桨的小船。

13弄27号,这是他的家。

暗黄色的灯泡依然低垂在大门口,发霉的木柱依然还是那个味道,堂屋还是一样的大而空旷,地面清扫得十分干净,还泼过水,显得亮堂堂的,一向凌乱的家里竟然收拾得这么整齐,像是为了迎接贵客。但一定不是我。

我一想到这些个,就又开始痛苦了。

他拖来一张椅子,我就坐下。然后,他用水壶灌了一壶水,开始烧开水。堂屋的桌上放着好几种茶叶,铁观音,乌龙,还有碧螺春。我不知道他从何时起开始喜欢上喝茶,当然,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这是当然。

“想喝什么?”他弯腰问我,像个专业的侍应生。

“谢谢。”我说,“不用。”

“那就来点酒。”他打开壁橱门,从里面拿出一瓶红酒,拔掉瓶塞,自己喝了一大口,然后硬塞到我手里来:“喝!”

“不。”我说。

他自己又猛灌了一大口,然后他丢掉瓶子,抱住我的头,俯下身,吻住了我。红酒流进我的口腔,并不过,可我怎么觉得自己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对不起。”他的唇辗转到我耳边对我说,“一直想说对不起。”

我本来应该给他一个耳光的,就在这一句温柔的道歉里,我放弃了抵抗,一肚子委屈迅速地溃散,化为不值一提的灰。

我还是当年那个不中用的我,四年的时间也没有令我在他面前变得更骄傲一点。只是这样的重遇,对我而言更像一个传奇。在所有关于重逢的设想里,这是从没有过的最最戏剧的一种。

他的手掌抚过我的脖子,一把扯出我挂在脖子里的护身符,略带惊喜地问我说:“它一直在这里?”

如果他知道我为了它,我昨晚差点丢了性命,今天又丢掉了工作,不知道他会做何感想?

“来。”他拉着我一起坐到台阶上,就在那里,他曾经一脚踹在我的胸口,我有一小块心从此遗落在那里,那个空洞的缺口让我又爱又恨却也是存在的必须,我未曾想过复原。

“说说你的现在。”他把酒瓶递给我。

“你先说。”

“我还行。”他说,“这几年一直在深圳,开了家茶楼,生意不错。”

“我在念书。”我说,“北京。”

他笑:“其实我一年去北京数十次。”

我本来想问:“一个人去?”问出口的时候却变成了:“你常回家么?”

“没回来过,这还是第一次。机场看到你的时候,我以为我眼睛出了问题。”

“其实我也很少回的。”我说。

“那就是缘分呗。”他搂住我,逼我再次与他对视。他的眼神里有种让我陌生到极致的温和,像是把所有的桀骜都熬化了。这温和与他留在我记忆里最后一次的凶狠残暴差之千里。到底是岁月,还是谁,改变了他?

我忽然很想知道答案。

“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他说,“我都快把这里忘了。”

“包括我吗?”我说。

他伸出手,捏住我的手,很用力,疼得我哇哇直叫。

“说错话就要付出代价。”他笑着说。

“那你回来干吗?”我捂着我痛得要死的手问道。

“来参加我姐的婚礼。我就这一个亲人,她一辈子最重要的时刻,我不得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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