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168)

昨晚我回家时,他已经熟睡。早上醒来,他已经给我做好了早饭,是三明治,烤得很香的面包,配上生菜,起司片和火腿。不知道他何时学会做西餐,而且还有模有样。我的球鞋也被他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晒。

他问我:“昨晚你出去过么?鞋上怎么全是泥?”

我咬着面包,“吱唔”了一声,问他:“你要不要买张机票跟我一起去北京呢?”

“什么?”他好似没听清。

“去看看那个房子嘛。”我说,“肖哲说从我们学校过去还算方便的。”

他肯定惊讶我一夜之间的变化,可是他并没有提出任何疑问,而是给我端来一杯红茶,坐在餐桌对面跟我说:“处理完这边的事我就过去,去前给你电话。”

“好的。”我说,“我得出去一趟,中午回来吃饭。你要是能开车送我去机场的话,我们可以下午四点左右出发。”

“当然送你。”他说。

“你该刮胡子了。”我提醒他。

他摸摸下巴,笑了。

下了出租车找花店买玫瑰的时候我的手机短信响了一下,掏出来看,竟是洛丢丢。短信说:“不想死的话,尽快找我。”

看来她还活着,而且活得不错,所以才会有跟我这陌生人继续挑衅的心情。

只是关于这短信,为什么我还是有隐约别的期望,他不会再找我,我也不会再找他。这是我们说好的,不是吗?

那场华丽丽的重逢戏里,我们甚至连电话号码都没来得及互留一个。多么好笑。

城市中心花园的左侧,是市里唯一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也是夏花今天要结婚的地方。昨晚我只睡两小时,一大早爬起来到花店去买上一束玫瑰,店里果然没有黄玫瑰,我只得买一束红的,没想太多,因为答应过她,就一定要送上一份单纯的祝福给她。不管她在不在乎,我只希望她以后能过的幸福,快乐。如同我写在卡上的那四个简简单单的字:从此美满。

我准备把鲜花和卡片留在前台,我的心意,她收到就好。

酒店的大堂里有很醒目的招牌:于德海先生,夏花小姐,永浴爱河。还有很醒目的指示牌,提醒前来参加婚礼的来宾该怎么走。但就是没有新郎新娘的大幅照片,看来这个奢华的婚礼背后,还有某种低调的因素存在。

我走到前台,那里好像出了什么事,一个戴墨镜的女人正在跟前台大声的交涉:“我现在怀疑她的安全,所以我必须要进房间去看一下。”

领班微笑着解释:“客人在睡觉......”

“出了事谁负责?”她喊起来,“快去给我把门打开!”她一面说一面挥手,手一把打在我的花束上,花倒没伤及,倒是她应该是被玫瑰的刺碰到,痛得尖叫起来。

我退后一步,对方已经抢先叫出我的名字:“马卓?!”

竟是于安朵,我完全没听出她的声音来。

几年没见,她出落的越发光彩夺目,长发及腰,高高束起,五官精致的让人不忍细看,深怕一不小心将其看化了一般,她更像一个明星了。乍认出我来,她身子微微前倾,像是要拥抱我一下的感觉,但是这个动作半途而废。她转而低头看着我手里的花说:“千万别告诉我今天你是伴娘。”

2010-5-121:06回复

依如初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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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楼

“不是。”我把花拿低一些。“我只是来送束花而已。我今晚的飞机回北京,你呢,是为你爸爸的婚礼专程回来的?”

她皱着眉说:“我都快烦死了。你有时间的话,陪我喝杯咖啡吧。”

我当然不能拒绝。

把花交到前台,跟随于安朵一起来到大堂的咖啡吧,我们找个角落坐下,许久不见,竟然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始寒暄。记得上次面对面对坐,还是在天中的红楼图书馆里,那时我们都各自守着一份单纯的固执,如临大敌的进行谈判。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的客套和敷衍,简直就快让我不好意思起来。客气的问完彼此的近况后,咖啡正好送到,她低头喝一小口,终于问我:“他回来了是不是?”

“嗯。”我稍犹豫,还是答了实话。

“他还是以前那样?”于安朵笑,“或许我不该问你,其实我已经忘记他很久了,真的。一周前我还在美国,我妈跟我打电话,说她跟我爸离了,我爸要娶夏花。本来这也没什么,我也没打算回来,大人的事随他们去了。但没想到我妈始终想不通,闹着要自杀,还说什么我爸再婚可以,除非把把所有财产转到我名下,不然这婚就别想结,我爸求我回来劝住我妈,机票都给我买好了,我只好回来。可是我帮得了什么忙呢,你看,我妈把自己锁在宾馆房间,理都不愿意理我。其实我知道她不会自杀,就算对自己下手,也会留条后路,他拼了命,也要看到我爸倒霉发臭的那一天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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