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173)

我指着她那张大c黄说:“我还记得你躺在这里跟我说过,每个人身上都拴着一根死亡线,这头连着一个人,那头连着一个人。你忘了么?我还记得他疯狂揍我的那一夜,是你救了我,把他打晕,让我快走。我们是朋友,这些我都不会忘记。”

“好吧,让我告诉你。”于安朵终于肯对我说实话,“我们也正在找她,她在婚礼前晕倒,我们把她送进了医院,结果她从二楼跳窗跑掉了。”

“这是早有预谋的事,她挪走了我爸二百多万。她本来想在婚后一走了之的,谁知道会在婚礼前就晕倒。”于安朵说:“不过,就算她机关算尽又如何,还不是一样短命!”

“短命?什么意思?”听于安朵这么一说,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看来在写“绝笔信”时,她早就明白这一切。

“她得了一种病,叫红斑狼疮。”于安朵说:“医生说她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她是趁人不注意,从医院二楼的窗口跳下去的。那里是个小花园,所以没人看见。我只能说,她是要钱不要命。就算拿了那么多钱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亡命天涯,不知道有没有福气享受!”

刹那间,我脑子里浮现出曾经在夏花脖子上见到的红色的块状的东西。这让我确认于安朵没有撒谎。关于这个病,我只从小说里知道过,那本轰动一时的网络小说,女主角轻舞飞扬得的就是这个病,男主角不过去给她倒了一杯水,她就永远的离开了人世。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念初一吧,对网络的了解少之又少,但是到结尾的时候我肯定哭了,一个人,躲在县城我那个小房间里,哭湿了很多张纸巾。

“你去找她吧。”于安朵说:“如果找到她,我希望你能劝她回来。我爸都五十多岁了,他放弃了很多东西,想要跟她在一起。只要她肯回来,我相信我爸什么都不会计较。不然,事情闹大了,恐怕谁都担待不起。”

我很想说:“她都快没命了,还担待什么?”

但想到其实她心里也很难过,我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点了点头。

昂、很长时间没来了

于安朵面对我,捞起袖子,给我看她曾在自己的胳膊上划得道道伤口留下的痕迹。那一条条ròu红色的伤疤,使我回忆起多年前在花蕾剧场她和我的那场谈判。

“还记得吗?我本来可以索性整掉它,但我没有。你猜为什么?”

我没出声,她自己回答:“是要我记住,别再为爱犯傻。爱情啊,爱到最后都是要人命的。我不可以再犯同样的错误。”

我伸出双臂,抱了抱她,完成了她上午面对我时那个未完成的仪式。

“马卓,”她在我耳边说:“我真的不爱他了,你应该为我庆幸。可怜我爸爸为了筹备婚礼的事已经两天没合眼,现在婚结不成,他却累倒了。这么拼命的追求,其实最后还是一场空。相见不如怀念,能见不如不见。这才是爱情的真谛啊。”

其实,她还是在乎他的。只是已经没有了任何可以说爱的理由。这到底是她的幸还是不幸呢?在我的心里,也没有答案。毕竟那些轰轰烈烈爱过的时光,才是我们曾经年轻过最有力的证明,所以,谁真正敢说自己对过去真的再无一点留恋?

二月的北京,像睡着的北极熊,静悄悄的呼吸,怕惊扰到任何人似的。

连续下了好多天的雪,好不容易放晴的一个下午,夏花坐在窗台上,给自己的脚趾一颗一颗耐心的涂上咖啡色的指甲油。

这是她从医院搬到家里来住的第二天。医生说,她的病情恢复的不错,所以特许她回家过年,但是不可以喝酒,不可以熬夜,不可以过度运动,不可以吃辛辣的食物……总之,一连串的不可以。

我难忘我们救她下山的那晚,我们把她安置在县城奶奶家,阿南去请他一个做医生的好朋友了,只有我照顾她。在我的小房间里,我喂她喝水,她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手心太烫,像块热石头。那时候的她烧的几近神志不清,胡话成堆——

“有便宜不占的都是王八蛋……占不成便宜你就不会跑?”

“好多钱,用不完的钱……全给你……”

“苏菲……苏菲……你在哪,别躲我,我怕……”我知道她是在喊那只鸵鸟。喊着喊着,她眼角有泪,我替她擦掉。看着她肿的高高的颧骨,我反复想起林果果,想起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脸上的表情,不体面也不安详,我自己的眼泪也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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