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5)

作者:佛爬墙爱爬墙 阅读记录

还没有播完,我心情平静地关了电视,放下餐刀,拿起我放在沙发上的简易公文包,换上了鞋走了出去。

在锁上门之前我最后看了一眼那个被我放在了客厅矮桌上的塑像,对着镜子我看到了自己的脸上不自觉露出的诡异笑容,轻启红唇,对他说道:“等我回来啊。”

那塑像看着我,一刹那的时间里,周身运转的光芒已经消失不见,他仿佛失去了最珍贵的灵魂。

再定睛一看,那不过是一个毫无光彩色泽的死物罢了。

宅后楼梯住着一个八十多岁的流浪汉,我把手里提着的没喝过的牛奶送给了他,反正过了今天它就要馊掉了,就当日行一善嘛。

仍是出门时的那身打扮,一身黑西装,我站在一棵枝繁叶茂、繁花似锦的樱花树下,盛夏的清风吹来,吹得头顶上的花瓣飘飘洒洒,就像是刚下凡的小精灵。

我就像个呆板的木雕似的站在那里,粉色花瓣纷扬,轻轻落在我的肩上,随后那花瓣突地燃起地狱一般的烈焰,再往下落时,已成了黑色的灰烬。

就像我如今的生命一样。

没有任何的光亮可言。

我的司机来了,随后我面无表情地上了这辆不难看出刚刚清洗完毕的车子。

当我在车里的后座坐下,背靠着舒适的真皮软椅的时候,我看到了窗外一闪而过的“逸禾小区”四个大字。在不久之前,这里曾经接连地发生了两起自杀案件。一起发生在前年的十二月份,一起发生在今年的六月份。

从顶层,三十楼天台不带丝毫留恋地一跃而下,整个身体砸到地面的惨状情景你们可以想象一下。肉末横飞;颅骨破碎;肢体不全;两个黑色的瞳孔放大,并且全部固定住,一动不动时,这就意味着脑死亡,意味着这个人完完全全地从这个活生生的繁华世界消失了。

其实我很欣赏这样的死法,因为它足够壮烈,甚至说是壮美,至少比为防止血液凝固重复划开手腕的割腕自杀方式更有效率。

但社会上有人评论这自杀的方式太不对社会负责任了。

首先,你跳楼的时候如果正好碰上了上下班高峰期,这一跳下来造成的各种损失巨大,正所谓时间就是金钱,被耽误了时间的人难道还得跟你这个死人讨债去?

其二,由于清理困难,所以难免会有些处理不当。一周之内经过此区域的人都能够看到那一大滩黑色的凝固痕迹,心里必定会有膈应,甚至有可能会产生相应的心理疾病,这一点他们肯定也会归到你这个不负责任的死人身上。

总的来说,社会上的人对你这个已死之人的怨怼之心就在于:你就这么死了,自然一了百了,可你没考虑到跳下来之后的影响。

但是,一个人想死的时候,那会考虑到这么多呢?就好有一比:你上班快迟到了,公文包没拿,里面有一份很紧急的文件,你必须得回家拿,急急忙忙拿到手之后你难道还会检查里面到底有没有多了什么东西吗?这是时间不允许的问题。

寻死之人就是这样,他们觉得自己就是活不下去了,当然能够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什么社会责任,我统统不知道,也没想过。所以说,我们不必对他们过于苛责,应该心存一份对已死之人的尊重。

说这么多只是为了对我盛赞跳楼的自杀方式的一个啰嗦的引申。我早就跟我的记录人说不要写进这本自传里,可她就是不听。

算了,我也快死了,管不着了。

既如此,随便吧。

程璟啊,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那边一定很黑吧。

你放心,我很快就可以来陪你了。

我的心脏,就是这场华丽葬礼中最好的祭品。

第2章

那美妙的乐曲仿佛是有人在低声吟唱着神圣的丧歌。

出于某些不能言说的原因,我不能告诉你们我到底是去哪里参加了他的葬礼。因为我知道,一旦某件残忍杀人案的真凶说出他去过什么地方,并且被人知道的话,这个地方可能就没有人愿意去了。只因我深知这一道理,还是出于对社会的最后责任,我选择了合适的沉默。一如当初我拿着尖利的水果刀抵住他的喉咙的时候,他用受伤的眼神无声地问我:“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一样。

今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虽然是盛夏,但温度却格外的温暖,不过兴许再过几天这座纬度极低的南方城市就要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了。

所有来参加葬礼的悼念者都手捧着一束白玫瑰,表情肃穆,步伐凝重。

看啊,程璟,他们是多么为你难过啊!你这个骗子难道不应该从土里爬出来跟他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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