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番外(87)

作者:秦烟秋月 阅读记录

是女人和男人都会羡慕的长相。

因着这一点近似于见色起意的好感,我没有直接回房间取东西,而是借喝豆浆的理由陪他一起去吃了早餐。闲聊的时候,他告诉了我他的职业,不是我幻想出的什么精英白领,而是书店老板。

但对我而言,前者会让我赞叹他的优秀,后者却能引起我的兴趣。

我高中毕业后就没再念书,不配算作一个文笔好的人,但读书的那几年也的确是还算将就的语文成绩让我不至于沦落到班上的倒数几名。

纷繁枯燥的理论让我头疼,我喜欢故事,不论是藏在文字缝隙里不为人知的秘密,还是大胆宣于纸笔的情爱,我都孜孜不倦地去了解。也许是自己的经历太过平凡,便想把看到的东西都据为己有,努力地尝试共情,以至于当年那些春心萌动的女孩递给我的情书我都一字一句认真读过。

所以在卓子骞说他是书店老板的时候,我想我还是露出了一点激动的端倪。

哪怕他随意地调侃说自己是卖书的,不负责看书,但不可避免地,他在我心里的好感度又多了一点。

真好笑,我们只不过是多聊了几句的陌生人,偶然来到同一个地方,萍水相逢,过不了几天就会分道扬镳,之后大概率一辈子也不会再见,我却偷偷在心里给他打分。

还因此心情变好了一些,告诉他我准备去古城买些鲜花饼吃。

现在回忆起来,我不得不再次感叹宿命的神奇。上天在我最失落的时候将一个充满故事感的男人送到了我的面前,并且同时给予我们从未有过的莫名的激情,让爱情拥有了萌芽的土壤。

在此之前,我是一张白纸,不知道情爱的滋味,甚至在毕业后重温那些被我放在饼干盒子里的情书的时候,依旧困惑而不知所措。

其实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我只是喜欢卓子骞罢了。

他邀请我,我答应他,这一切都发生在我们认识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我们只是在栽满花的后院里一起抽着烟,交流了一下关于旅行的看法,接下来发生的事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那天晚上,他问我为什么会答应和他一起旅行,我的回答是“虽然我们现在彼此了解不多,但我们应该会相处得很愉快。”

我没有撒谎,那个时候,我认为我们有很大可能成为很好的朋友,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想法。

在一起后细细回味,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没有任何感情是空穴来风。

我被卓子骞充满故事感的气质吸引,他像一本书,我抱着好奇的心思翻开,没想到最后却脱离了故事本身,爱上了他这个人。

若说爱情是杯苦甜参半的咖啡,那我的这杯必定没搅匀。

意识到自己感情发生转变的最初,我慌张,羞愧,唾弃自己。他因为考虑我的心情,给我讲自己的经历来让我宽心;他同意我去他的书店看书,幽默风趣总是在逗我笑。这样好的一个哥哥,我却对他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我怎么可以,怎么会被男人的身体吸引?

奶茶店里,他贴好纸条后回身将我困在怀里的那一瞬,我承认自己差点被动物的本能打败。

这种感觉对我而言实在新奇,因为从小到大,我的身边也出现过几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和英俊高大的男孩,但我只会默默欣赏,从没生出想要触碰的冲动。

我隐隐意识到有什么东西是不太一样的。

可是这多肤浅啊,因为皮相而爱上一个人,不仅让我羞愧,更让我觉得亵渎了卓子骞。

而且,这点心思根本不配被称为爱,这更像是我第一次对荷尔蒙的引诱性有了初步认知,一个无趣的人不经意受启发后变得更加细腻了些,或者是对体贴温柔的旅伴的下意识的依赖。

所以我只是沉闷了一会儿,很快便恢复了正常的相处模式。

直到我得知了卓子骞的一个秘密。

他喜欢男人。

他并没有刻意向我隐瞒这件事,前男友打电话骚扰时,还是我主动帮他解决的这桩麻烦。我不恐同,也尊重别人曾经的感情经历,但我还是忍不住小小地雀跃了一下。

立马就压制住了。

当时我还觉得自己有病,傻子一样,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在高兴什么。

现在知道了,给卓子骞说了以后,他还笑话我像个小孩子一样。

呸,当初他和我坦白自己的心路历程的时候,我都没嘲笑他呢。

云南旅行的那段时光是我平凡的一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点,我和卓子骞在一起做了许多事。他带我在酒吧里喝酒听音乐,我带他到古城深处买最正宗的鲜花饼;我们在半夜走回民宿时一起对着星空许愿,一起拿着相机在异乡的街头拍照······这些网络上列的情侣间必做的事,我们没有提前约定,却一件一件都做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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