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的下午茶(24)

“你就这么由着他?”宜中青筋暴露,“白术,别让他欺你娘家无人,要不要我去找那小子谈谈?”

“有什么可谈的?”我无所谓地笑,看不惯小李子幸灾乐祸的样子,有意装疯卖傻,逼自己扮淘气,“男人都是这样子的了。大师兄,你过去不也是一样吗,天天换女朋友。”

“可是,叶子臻怎么对得起你?”宜中是真的动怒,“让我去教训那小子,他怎么能这样对你?”

我忽然感动起来。即使所有的男人都朝三暮四,可是在宜中心中,仍然认为我理该遇到一个例外,遇到千挑万选后那最好的一个。是为了这个渺茫的希望,他才会那么自制地对待我吧?留着我,留给一个或许不同的男人,从而得到幸福。

但是我只遇到了叶子臻,一个比宜中更加花心的纨绔子弟,二世祖。

现在,他还有什么理由来拒绝我?冷落我?

和宜中一起面对面地看到我自己的丈夫偷情,反而让我觉得轻松,甚至有丝莫名的快意。

我反而同情起叶子臻来。他走到这一步,也许真不能怪他,毕竟,他曾经想过要悔改,还为此付出了五十万的代价。最终仍然还是要在一起,总是有点真感情的吧?

爱就是一种纠缠。无论是使了钱的情欲,还是不要钱的情欲,只要不是明媒正娶,便是藏奸偷情,五十步笑百步,即使有金钱交易,也仍不无真心;便不取一文,也仍然是悖德逆道,原无区别。

我自认是罪人,并不想扮贞洁,只对宜中说:“男人的心可以四分五裂,只要他的人一天在我身边,心里有没有我,我并不计较。同样的,如果我能得到一个人的心,也未必会计较是不是真的可以得到他的人。”

当着小李子的面,这样明白的宣言,反而逼得他们哑口无声。

反正是输,输得已经无可再输,也就是赢。

回到家,子臻问我:“白天玩得高兴吗?”

“不错,气氛挺融洽的,妈妈很开心,像年轻了几岁。你呢?应酬得怎么样?”

“普通的客户见面,增进交流的,也许年后会有生意往来。”

两个人说起谎来,都面不改色,对答如流。仿佛高手过招,势均力敌。

如果一直都能这样大度,看得开,一辈子也不是不容易过的。我反正没打算对子臻三贞九烈,便也不在意他的不忠。还是那句话,五十步笑百步,他不过是比我早行一招就是了。

晚上,我在镜前摆弄脂粉。子臻一卷在握,摇头晃脑:“红帐无尘白昼长,丫头日日待君王。”

我随口问:“宫里的婢女不是叫宫女吗?怎么叫丫头?”

子臻笑:“这你就不懂了。在古代,皇族们担心太子久居深宫,与世隔绝,通常会在宫中专门辟个地方养些小动物来对太子进行启蒙教育,比如带太子看公猫追母猫,看鸽子接吻什么的,还给那些猫儿狗儿封侯加爵。这个丫头呀,不是指人,而是指猫,是对猫的昵称。”

“丫头是猫?”我有些佩服,“你知道得还真挺多的。”

子臻受了鼓励,越发慷慨激昂:“自然间万事万物,都会适时发情,就像花应春而发,鸟应时而鸣。只有人,却一定要诸多启发,还要解开层层束缚,才能通灵。所以人是世界上最冷感迟钝的动物。”

说着,他走过来,要与我同领那些猫儿狗儿都会应时而发的奥妙。

我本能地推开,脸上忍不住挂下来。

再高明的演技,在玉帛相见时,也不得不打回原形。

我和子臻,都只是本色演员,上升不到演技派的水平。

结果当晚子臻搬到客房去睡。分屋而居,好过同床异梦。不过也许,在今晚我们心中所想的事情,终于可以内容一致了。

箭在弦上,是收回囊中,还是发弓射出?

转眼已是十五灯节。

我和姐姐相约了两家人一起去兴庆宫放灯。

兴庆宫建于唐朝,一度夷为废墟,文革后重建。内中亭台阁楼,早已不复皇家气派,但青山笼翠,绿水长流,每到佳节,不是灯会就是花展,倒是老百姓应景凑热闹最喜欢去的公园。好像正月十五,只有去兴庆宫放了灯,才算是过节了,不然,总觉遗憾。

灯做莲花五瓣,粉红晶莹,浮游水上。灯芯里,藏着女儿的心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常相见”之类。

但是我心中的君,不是身畔的夫,而是十年前,在青龙寺后坡亲手采摘玫瑰花赠我的那个人。赠人玫瑰之手,经久犹有余香,十年不散。

莲花灯迤逦而去,我和姐姐各自追着自己的那盏灯沿岸随行,渐渐走得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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