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可以中短篇小说(94)

据说吧,田甲到精神病院工作不久,十九号床那个时好时坏的病人缠上了她。这个人清醒时,对人很温和,还会追求护士,疯癫了见人就打。有一天,田甲当夜班,病房情况正常,她伏在桌上打瞌睡。突然,十九号病人冲进来,抱住了她。田甲挣脱,边跑边喊救命。喊也没用呀,一起值班的另一名护士吓得往外跑。田甲被逼到女厕所,就没路走了。当其他人赶来的时候,十九号病人已经把她强xx了。医院命令,所有人对这件事严格保密,违反纪律的一律开除。医院特别照顾田甲,安排了护士陪她,安慰她,还让她休了假,到北京长城、故宫等地玩了一圈。其实,田甲并不像他们担心的那样伤心,她拿着医院的差旅费玩得十分尽情。后来,只要谈起强xx,她就两眼放光。

现在,大鼻子和竹笋的眼睛也放光了,目光聚焦到我的身上,好像听到了世界上最奇特的事情。哥们儿,有点好玩了不是?别怀疑,绝对不是瞎编,田甲那种女人,在精神病院呆久了,已经搞不清楚什么叫正常了,拿根针管见人就想扎,扎上瘾了。被强xx,她挺兴奋的呢,神气活现了,她这只闷罐,终于发出了硬币乱撞的声音,快活着呢。

我给田甲的事添油加醋,期待大鼻子和竹笋提些问题,我再搬点情色的东西满足他们。不过,他们没有就此发表意见,收回目光,又埋头低声交谈起来。这让我感到没有意思。他们将我关起来的目的,难道就是要我这样毫无目的地一直说下去?他们太不了解我了,我就是从十六岁一直说到六十岁,也不可能透露一点有关案子的信息。真的没意思,我想耷下脑袋睡一会儿,竹笋用笔头敲击桌子,“接着讲,想起什么讲什么”。

我勉强提起精神,×你妈妈,真想一觉睡到共产主义社会。我接着讲,田甲的事,我知道的并不多,要命的是,我说的话越来越真实(除了警惕案子),我发现这是一条发泄渠道,我干嘛不全部说出来?田甲那个女人,她在医院那座神秘的城堡里和病人一起生活,睡在狭小的办公室里,很难说她不和病人乱搞。以前,我以为医生干的是屠夫的活,把人拆散、组装、拼接、剔除腐烂的部分、修补损坏的器官。田甲进医院当护士后,我甚至还问过她,她呢,只是轻蔑地翻了我一眼。我总在她的白大褂上找血迹。田甲的手指白得像死人的。吃饭的时候,我会偷看她的指甲缝,看有没有什么肉沫或血污。我后来才知道,田甲的病人的肉体都健康得很,也不是那种哪里发烂,哪里肿胀,只是脑子有病,那种精神上的病,一发作,就像被看不见的手摆弄的傀儡那样。

田甲从家里一搬走,我们那个家便彻底空了。空了的家,像被砍了一刀的伤口,我很少去管它,我知道它自己会长疤。那谁谁谁说,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只是我老爹老妈散得早了一点。散得早不是他们的错,文化大革命时,散了多少呀!自己沉到湖里的,扯根绳子吊死的,劳动累死的,病死的……剩下的在田甲的医院里,趁清醒时和护士调情,跟散了没什么区别。去年,或者是前年、大前年的冬天,我第一次到田甲住的地方。去她那里干什么,我不记得了,是老妈的生日或者祭日吧——要不,我找她干什么?老爹老妈死时,我都没有依赖她。夜夜发恶梦,学也不去上了,跑到桃花江边当童工时,也没见田甲去找我,求我回学校念书。她自己快活,嫁人啦。她还恨我,她凭什么恨我,我不就是老爹的儿子嘛。学校本来就没什么意思,头天离开它第二天就忘了,和人们说的不良少年一起,抽烟、骂娘、江湖侠义,自由得很。

说一件我刚混社会时的事情。我遇到一个不要脸的老板娘,吃人不吐骨头,我讨厌她肥头大耳的样子。她榨取工人的血汗钱,用很下流的眼光看工人。我特别想有一天放她的血,抽她的脂肪,风干她水汪汪的心思和那身粉皮嫩肉。

那年冬天特别的冷,脚趾头都起了冻疮。老板娘将压箱的棉袄、毛衣拿出来,发给我们这群童工保暖,把我感动得惭愧了,正打算替老板娘干好活时,保暖服被按每件每月二十元的价格收取租金,直接从工资里扣除了。真是哑巴吃了黄连。我突然想起老爹老妈,差点哭了鼻子。我这只洞庭湖的麻雀,天生不怕风浪,知道哭没有用,受了委屈就得跳起来,我一跳便跳上了老板娘的办公台。我告诉老板娘,如果她收扣租金,我就揭发她是日本人的野种——老板娘是被日本人强xx后留下的种,我清楚得很。老板娘不知道我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她不敢辩驳,又怕我交上当地流氓混混捣了场子,老老实实退回租金,还破例让食堂加了一餐肉。后来老板娘常与我套瓷,有一回问起我老爹,我说他死了。她不死心似的,又问我的老妈,我答她死了。老板娘的脸上漂浮油花似的同情,只消一张纸巾,便吸收得一干二净。接下来,她对我的感情,还是像我的伙食一样,清汤寡水。这没什么,我早就知道,她是个伪善的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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