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豪门]+番外(68)

而他,就是那个注定要被亲手送上拍卖台的新继承人。

即便想清楚了这一层,他彼时尚且年少,确实也有郁卒和烦闷到无从忍受的时候。

于是,并不记得是从哪天开始,他偶尔也会在母亲的默许下买上一包烟,在少人经过的小巷,在烟雾缭绕、大脑被尼古丁熏得恍惚松懈的瞬间,取下眼镜,揉揉眉心。

卸下所有疏离伪善的面具——

这是不需要为人所发觉的难得任性。

而后。

也就是在这样稀疏平常的一天,有个女孩忙手忙脚地冲过来,一把撞进他怀里。

这么一撞,两相狼狈,人仰马翻,连礼服的扣子都被扯去一颗,前襟大开,手里那副金丝眼镜也被猛地甩飞,再拾起时,镜片支离破碎。

他默然无言,只得先撑地起身,拍了拍身上灰尘,复又扭头,看了这闯祸精一眼。

……虽然是个闯祸精,却生得很好看。

黑发如瀑,扎成个干净利落的马尾,足够深邃精致的五官,无需浓妆艳抹就颜色潋滟的眉与眼,她分明长得如同个唇红齿白的瓷娃娃,脸上的表情,却又像个满身戾气、扮狠吓人的霸王花。

那天。

或许是老天注定,阴差阳错,他并不那么情愿地,救了身陷囹圄的闯祸精一次。讨要纽扣不成,反倒告诉了她自己的名字。

却没有想到,这个叫“陈昭”的闯祸精,还是个不折不扣又固执的粘人精。

次日下午,他望着自己课桌上那一大包零食,发了会儿愣。

小纸条上,字迹倒是漂亮娟秀,写的是一句:钟同学,你好啊,我是陈昭,谢谢你昨天帮我。

他本想把这张纸条,像无数封情书一样,塞进抽屉里暗无天日的角落。

想了想,又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这一大包膨化食品实在和自己格格不入,以至于给他留下了难免深刻的印象,所以,这张纸条也格外获得了优待,被他折起,夹进课本里。

这一夹,就是两年。

他开始在无数个地方和她“巧遇”,有时是耀中的小食堂,有时是午休前的树林长椅,有时,是出校门一拐的公交车站不远处。

她总像是跟自己无比熟稔的样子,挥手打着招呼,笑得眼眉都弯弯,问一句:“钟同学,怎么这么巧啊?”

这把戏实在有些过于笨拙。

他心知肚明,是故,待她和待所有女生的态度也都差不多,至多不过微微颔首,就目不斜视地径直离开。

把一切看在眼里的司机不止一次地提醒他,这女孩在临安女中是多么的声名狼藉,出了名的不务正业和行踪诡秘,这样接近,一定是居心不轨。话里话外,总把她和坏女孩挂上钩,显然是洛如琢提点过的委婉劝告。

他却并不接话,不置可否,只说了句:“她没妨碍到我……总会适可而止的。”

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他低估了这位陈昭同学的执著和耐心。

似乎只要认了一件死理,就能把一件事做到让人潜移默化、甚至开始默默习惯的程度。

一个月,两个月……大半年。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开始养成时不时侧头向右,望向窗外的不良习惯。

——从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学校后门那面低矮的红色围墙,如果适逢中午,偶尔,还能看到那女孩动作利索地翻墙而过,拍拍膝盖上沾到的灰土,蹦蹦跳跳脚步雀跃地消失在高楼阴影下。

然后,他就会知道,下课铃响,自己离开教室下楼以后,又能够“凑巧”撞见她。

装作漫不经心。

却总会放慢脚步,等着她从角落里凑出头来,笑嘻嘻地挥手,说一句:“钟同学,又这么巧啊!”

他明明很讨厌这种习惯。

又莫名地,开始有那么一点期待每天的“巧合”,似乎死水无波的生活里,有一个咋咋呼呼的粘人精闯入……也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糟糕的事。

如果一切就这么平静地发展下去。

他并不确定,陈昭能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一个怎样的位置。

是隐秘喜欢过的女孩,还是并不讨厌的跟屁虫,又或许,逐渐隐匿在记忆里,多年后,和旁人一样,沦为一个稍有印象的名字。

可惜,或者说幸好,就连老天爷,也早早地在他身边,为她留下了一个位置。

在高二那年,那个九月的周末。

钟礼扬,他那至今素未谋面的亲生父亲,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在遇害者名单里,除了司机和两名保镖,还有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钟家的嫡长孙,钟邵坤。

消息传来时,他正在上课,老师着急忙慌地把他“请”到办公室,接听洛如琢打来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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