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经国传(77)

照潘公展的说法,吴“八面玲珑,十分圆滑”。[5]一个“圆滑”的政治人物,当不至于糊涂到以自己的乌纱作孤注一掷,想必经国有欺人过甚之处。

枝枝节节的龌龊,大都为了金钱之争。迁台之初,政府除自上海搬去大量黄金白银,国库收入,几等于零。一切中央的开支,唯省府是赖。而省府的经济来源,无非靠岁收田赋。应付那样庞大的开支,难免捉襟见肘。

吴身为主席,自有撙节开支,开拓财源的责任,遇到预算以外的额外要求,如“政治部’、“救国团”的请托,往往不客气地予以婉拒。换一个人当主席,可能反其道而行之,宁愿别处节省,对经国网开一面。诚如他告诉雷震时说:“我只是采用消极行动,不发给经费,所以蒋经国恨死我了!”[6]公正地说,吴意气用事的成分很大。否则不至于发展到形同水火的阶段。

类似情况,陈诚当行政院长的时候,也曾发生过,[7]引起经国和辞修的矛盾,但没有吴蒋这么严重。

严重对抗,导因于台湾火柴公司案,那是一九五O年的事。某天省府召开资源方面的会议,有人报告,王哲甫(台湾火柴公司总经理)被捕,承办单位即省保安司令部。会后,吴召见副司令彭孟缉,查明原委。彭说是总统的命令,并陈阅全卷。吴不看则已,阅后,情绪激动,十的气恼。

台湾火柴公司,总公司原设上海,一九四九年五月,淞沪失陷,董事长吴性栽,选择大陆。保安司令部,本着不是朋友,就是敌人的处事方针,将吴列为“附匪商人”。吴性栽解放前,从事电影事业,为了向新政权表态,或为形势所迫,摄制《民国四十年》影片一部。顾名思义,影片内容,对国民党、蒋先生,诸多诋毁失敬之处。透过情报活动,经国获悉,迁怒于留台的台湾火柴公司,下令彭孟缉将负责人王哲甫,不的青红皂白地,逮捕下狱。

于法,经国是站不住的,台湾的王哲甫没有理由去为上海的吴性栽负任何行为上的法律责任。而且吴说;

“王虽到香港和吴见过两次面,不过,在时间上是在影片完成之前。据王的供词,仅说是业务报告,和吴在上海的行为,并没有任何牵连。因此,我认为这种随便入人于罪的办法不足以服众。我命令彭孟缉立即释放,彭要我下手令,我下了一个条子。”

吴的手令,等于废纸,彭并未遵守。吴说:

“当天下午五点,彭要见我,而且和经国一道来的。当时小蒋的职务是总政治部主任。我这才知道,经国以总统府机要室资料组的名义,控制着台湾的特务系统,经国说,王有罪,不能释放,我坚持于法无据,场面极为尴尬。最后我问彭:‘究竟你做主席兼保安司令,还是我呢?”[8]

处于彭的立场,可以对吴违命,吴莫奈他何!和经国站到一边,不愁将来之升官发财,果然,这位吴眼中“樟头鼠目”的彭副司令,因功而上将衔副参谋总长、代参谋总长、参谋总长,近乎火箭的速度,在台红极一时。

这是吴、蒋当面顶碰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以当时的情况,除吴以外,不作第二人想,可见吴的气焰,并不下于经国。

当天傍晚,吴下班不久,主席官邸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即总统贴身秘书周宏涛,奉令转达,抓王是蒋先生的意思。显然,打出父亲这张牌,目的在缓和经国和吴的关系,挽回经国的颜面。吴告诉周,大家都为蒋先生做事,上级命令,无违抗余地。但王案牵涉到一个是非之争,是非是原则问题。此刻台湾既风雷震荡,敌人伺机而动,政府标榜民主法治,焉能言行不一。周打圆场:“假使省府怕背黑锅,可改由国防部军法处处理。”吴尽可顺水推舟,息争了事。然而,吴仍未见好就收,坚持己见,写就私函一封,托周转呈,图作最后努力。

当晚,周再度访吴。周说:“先生(官邸称蒋为‘先生’)看你的面子,由死刑改判七年徒刑。”[9]

吴未获全胜,亦未全败。以蒋先生的性格,对这样一位傲慢的部下,已足够容忍,但是和经国的嫌隙,亦未因此平息,且进一步扩大,恐怕,太子也有几分“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歇斯底里。

再次事件,发生在台湾第二次县市长选举前夕。经国下令全省特务以户口检查之名,一夕间,逮捕三百九十八人,而其中仅十九名,有过轻微违警记录,其余全属无辜。经吴出面干预,迅速获释。但大逮捕之后有小逮捕。吴回忆说:

“有一天,基隆市长谢贯一向我报告,有两位市议员,午夜失踪。接报后,我向彭孟缉查询,彭先说不知道,后来推到保安司令部的X处长身上,那处长又说不知详情,案子是调查局办的,于是我下令要他在三小时内开释。开释后,我要谢市长把两位台籍议员带来看我,出于我意料之外的,两位议员表示,人既恢复自由,倒过来要求我不必追求真相,原因是怕特务报复。后来说出真相,其故在未遵党部指示,投国民党提名的议长一票,遂遭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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