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艳书1:一梦金(全集)(262)

作者:伍倩 阅读记录

他们好似是两个撕打得乱七八糟、哇哇哭叫的小男孩被大人分开,重新记起来学习过很久的仪态和礼貌。

尉迟度曲起前臂,摇一摇手掌,他的奴才们收回刀,从他敌人的身边退开。

詹盛言孤立在原处,笑了一声,而后就抖动着双肩大笑不止。当他最终停下来后,他叹了一口气:“尉迟度,十年前你我在城门外携手迎击鞑靼人,连伤口里流下的血水都混在一处,无分彼此。那时谁又能想到十年后,你我竟站在这儿,为一个婊子到底更爱谁而吵得个天翻地覆……”

尉迟度徐徐沉下身,坐回他的大椅中,两手捏住了椅子扶手,转开头;他无法忍受再直视詹盛言。不过他依旧听得到他,而这声音与那个曾同他一起在血与火中嘶吼、爆发力十足的青年人听起来是多么不同啊,又麻木,又乏味,充满了对自己和全部生活的失望。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你要证据,我就给你证据。我会叫白凤偷窃你往前方发信所用的套格——”

尉迟度猛一下抬头望住詹盛言,而对方甚至懒得回应他的惊异,只极其单调地往下叙述着:“如果她向你报告这件事,你就放过她,我也放过她,该交给你的名单,我照旧给你;但如果她按照我的命令下手偷窃,那你就必须替我,也替你自己,好好惩罚这个天杀的女骗子。”

直到这一刻,尉迟度终于感到自己拧成一股的声带放松了一分,他沙哑又疲惫地问:“你究竟要怎么样?要她被咱家的狗活活咬死吗?”

他等了又等,才等到来自另一端的回复:“不,我要她巴不得自己被你的狗活活咬死。”

大厅里一朵朵烛光透过宫纱灯罩流淌在詹盛言的脸上:他俊美的面庞苍白如玉石,髭须乌黑似煤炭,黑白分明得惊心动魄。尉迟度举眸注望,望向这一位曾以杀人为职业的杰出将领与其专业的冷酷,禁不住深感震惊:一个男人竟会对白凤——一个如此美妙的女人抱有如此刻骨的仇恨?因此尉迟度推想,那个毁于白凤之手的白珍珍,詹盛言一定是爱她爱得发了疯。

至于他自己……其实在这一天之前,尉迟度根本就没考虑过自己是否“爱”白凤,或白凤是否“爱”自己,他是被阉了,但并不是个娘儿们。他在乎的,只是白凤能否满足他生理和情感的需求,并对他保持全然的忠诚,无论这忠诚是出于爱或恐惧,他都可以欣然接受。如同一个商人收钱时只在乎金银的成色,而不会问这钱是从何而来。

与詹盛言的夜会,促使尉迟度第一次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他爱白凤吗?他想是的。诚然,那并不是纯洁又深厚的爱情,但那就是他所能怀有的“爱情”了。[45]不过,在他还不是这个年近半百、万人之上的阉宦时,在他还是个除了一根无处安放的阳具外就一无所有的年轻男孩时,他曾有过大不一样的爱情,但他爱上的女孩子在那一年却投入了一个大太监的怀抱。

这一段已被他抛开许久的往事又回来纠缠他了,于是尉迟度决定做一点儿什么。他下令为白凤准备一场最为奢华而贴心的婚礼;他企图收买她、感动她,他甚至恬不知耻地讨好她,再三旁敲侧击地提醒她。他布下陷阱,却又千方百计使猎物不要掉下去;他设置了考验,又帮助受试者作弊。

这一切只因为,他希望人生再一次以詹盛言的面目向他施以残酷的嘲笑时,他有些可以回嘴的资本。

他一遍遍安慰自己说:他手攥最高的权力,而詹盛言只剩下酒和失意,任何一个聪明女人也清楚该怎么选,而白凤是最聪明的女人。可当他目睹白凤深夜徘徊在他小书房里的背影时,尉迟度就已然明白:自己输了。

那一夜,他将她抱拥在怀里,抚摸着熟睡中的她和她那一头又多又硬、倾浇上几千斤桂花油也无法驯服的长发,逼自己的心一路退到了悬崖。只要她不

踏出最后那一步,他就会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现过,他愿意宽恕她,也将全力迫使詹盛言宽恕她。

在她登上花轿前,他握着她腕上那一串佛珠对她说:“一念使人生,一念使人灭。”他说的其实是:“凤儿,救救我,也救救你自个儿。”

而白凤一上轿,他就自偏殿里的一间奥室重新回到了小书房。尉迟度不得不承认白凤做得漂亮极了,根本没留下任何痕迹。他几乎松了一口气,但理智依旧敦促他打开了床下的那一口箱子。他对箱子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很熟悉,他一眼就发现少了什么,但还是一样一样清点了一遍。尉迟度本以为自己会感到愤恨,但一点儿也没有,他只是替白凤感到了无穷无尽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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