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烟花(35)

那是一部唯美的电影,凄艳,而精致。精致到每一个细节,每一句对白,每一个布景:冒着青烟的中药吊子和西药瓶并列着,男人的西装和女人的旗袍,洋文和古诗词,耶稣像和观音台……整个矛盾而参差的时代缩在一个大庭院的病榻之上,一切都在变化和改革之中,可是女人的悲哀却是永恒的。

惟一的一个小插曲是黄裳在创作中一味追求悲剧美,而柯以却提出应当赋予主人公一定的抗争精神,认为在那样压抑黑暗的封建家庭大牢笼里,主人公除了对爱情的渴望之外,更多的,应该是对自由的渴望。

黄裳不解:“这是当然的,还用问吗?她渴望爱情不正是渴望自由的一种表现?”

但是柯以仍然坚持应该加大这一部分内容,明确主题。争执的结果自然是黄裳无条件服从,于是又为台词中加了些口号性的东西,比如:“我恨哪,我恨这不平等的环境,我要打破这地狱!”等等。柯以看了,也觉得生硬,最后又都剪掉了。

此时的上海,刮起的原是一股“鸳鸯蝴蝶热”,所有小说影剧,无非才子佳人,因故不得团圆,遂每日临风洒泪,对月长吁云云。黄裳之作,却既迎合了爱情悲剧的时人口味,却又独树一帜,写了一个从未开口说出的爱情故事,其悲剧性只有更加强烈感人。当演到七姨太楚玉无言泣血,在手帕上画心的时候,影院里哭声一片,小姐太太们的手帕子湿得能拧出水来,只恨不得也立刻呕两口血出来,在帕上画一颗红心才罢。

柯以到这时候才算真正赞成了黄裳,说:“不说话也有不说话的动人之处,也好,更看出旧社会的黑暗,让人连说话的自由都没有了。”黄裳笑:“柯老师说话好像在发表救国讲演。”柯以一愣,闭紧嘴不再说话,却深深看了黄裳一眼。

整个放映期间,影院场场爆满,沪上所有大小报纸影评栏,翻开来页页都是血色红心框着四个大字《桃花丝帕》。黄裳是想不红都不行了,简直红上了天,连天都要烧破了,不得不下了一个多月的雨。而这雨,又给了小报文人新的灵感,撰文说这是上天在为七姨太落泪呢。

老天爷也是一位影迷,这点人们倒没有想到,因为觉得新鲜,便彼此传诵,见面就说:“看了《桃花丝帕》没有?没看?怎么可能?好感人的哟,天老爷都看哭了。”

一时间,互赠桃花丝帕成了情人间最珍贵的礼物,当然,那心和桃花都是用红丝线绣上去的,不是当真吐血画上去的。

才女黄裳的照片同沪上最红的女明星一起,排列在小报的娱乐版头条,被称为“最有前途的剧作家”、“沪上影坛的一颗奇葩”、“文坛耀起的一颗新星”,以及其他类如“玫瑰”“夜莺”之类一切可以用来赞美女性、尤其是聪明的女性的词汇,都急不可耐地被堆砌在黄裳身上,多得她几乎有些承受不了,而黄家秀则完全接受不来。

“这份报纸上,喏,这一篇,‘最炽热的一把火’,写的是你么?”家秀迟疑地,将一张报纸隔着自己同侄女,便隔开了名人与凡人。

黄裳则痛快地答:“当然不是我,坐在你对面的才是我。”

家秀放下心来。“这还好,不然,每天有一把火还是最炽热的一把火跟我呆在一起,我可吃不消。”

黄裳提醒:“柯导演帮了我大忙,姑姑,我想着,我们要不要请他吃顿饭?”

“他……”家秀托腮沉吟起来。夕阳穿过荼蘼花架照在她脸上,她的嘴角带着一丝微笑。

黄裳红了。

不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那种慢吞吞的暗红,也不是百花齐放春色满园的那种娇滴滴的嫣红,而是如日初升一发不可收拾的大紫大红。

赞美和邀请几乎要将她淹没,报纸上每天都有新的人冒出来以她的朋友的身份写作《我眼中的黄裳》,街头巷尾到处传播着关于她的最新消息,每个人都以能与她共进午餐为荣,导演们希望可以同她合作,明星们自然更希望可以走她的路子做她新剧本的女主角,连商场老板也都拐弯抹角地找到她,希望她可以为他们新开的百货公司剪彩。

和朋友一并多起来的,是亲戚——黄坤也到上海来了,第一站就来拜访姑姑黄家秀和堂妹黄裳。

黄坤到的时候是在黄昏,天色已经暗下来,可是还不至于要开灯,而黄坤来了,就更不需要开灯,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发光体,亮得照人的眼睛。

她穿着大镶大滚的富贵牡丹全绣压金线的缎子旗袍,颜色娇艳逼人,如同为“锦上添花”那句话现身说法。虽是初到上海,脸上的化妆可全是地道的海派,眉毛拔得又细又弯,尾梢高高地挑上去又低下来,仿佛一咏三叹,唇膏只涂中间的一点点,圆而润泽,而且她眼中那种挑剔中略带厌倦的精明强干的神情也正是上海女子所特有的。惟一美中不足且暴露她真实来历的,是贪心太胜所造成的饰物夸张而琐碎——左耳眼里嵌着一只米珍珠,右耳叮叮当当一串三寸来长的绿宝坠子,颈上一挂珍珠项链之外又有一条极幼细的金链,尾端不管三七二十一附着一个纯金的小巧十字架,连两只露在旗袍外的手臂也不放过,自腕至肘一路十几只缠丝细镯子,略一动作便撞出细碎的响声,有种初生婴儿的热闹与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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